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等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工作要求,制定本辦法:
一、考生調劑基本要求
1.符合我校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以下簡稱“國家分數線”)以及我校調入專業的專業分數線。
3.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5.符合教育部調劑政策的其他條件要求(詳見《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六十六條)。
二、調劑程序及辦法
所有調劑程序均需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完成。
1.我校將在研究生院及學院網站公布接受調劑專業、調劑系統開放時間等信息,請考生注意擬報考學院網站調劑相關通知,并在規定時間內填報調劑志愿。
2.考生在招生學院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按要求填報調劑志愿。所有調劑考生,均需通過調劑系統完成調劑、復試、擬錄取的相關程序,未通過調劑系統的一律無效。
3.相關學院審核調劑考生申請材料,根據教育部和我校有關招生錄取文件的要求,擇優遴選發送復試通知。
相關專業將按研究方向調劑考生,對申請同一專業同一方向、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
4.申請調劑考生須于規定時間內在調劑系統回復我校的復試通知,并按要求參加復試。未在規定時間回復,即視為放棄。
5.調劑考生錄取原則參照《汕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復試成績權重與第一志愿考生相同(按各學院發布的復試工作方案執行)。
對按研究方向調劑考生的專業,復試后將根據考生申請調劑的研究方向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擬錄取名單。
6.對于擬錄取的調劑考生,學校將通過調劑系統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回復確認,否則作自動放棄處理。
7. 考生在調劑系統上確認同意待錄取后,還須經學校汕頭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上級部門審批。
三、其他
考生如對我校調劑復試工作存在疑問,可向我校研招辦或各擬調劑專業聯系人咨詢。聯系方式如下:
1、研究生院招生辦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754-86502424;
聯系郵箱:o_yzb@stu.edu.cn
2、汕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擬接收調劑考生專業聯系方式(見附件)
研究生院招生辦及各學院接受咨詢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附件:汕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擬接收調劑考生專業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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