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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考試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為落實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3〕2號)、《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安徽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安徽省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4〕1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統一部署下,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嚴格規范執行招生政策,確保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學性。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科學選拔。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安徽省有關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政策,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綜合評價考察方式方法,確保復試錄取工作安全、科學。
(二)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礎上,注重思想政治素質考核,重點考核綜合素質、專業素養和創新能力。
(三)堅持以人為本,質量為先。增強服務意識,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四)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嚴肅招生紀律,嚴格執行工作程序,加強監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三、組織領導
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研究生院負責組織、統籌協調,各學院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各復試專家組負責具體考核選拔工作。
(一)成立由書記和校長任組長、分管副校長和紀委書記為副組長的學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我校碩士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其具體工作職責和要求是:貫徹執行教育部關于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政策、規定和辦法;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審定學校專業招生計劃及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統籌和協調全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開展,指導各學院成立復試組織管理機構、制定復試工作細則等相關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院,具體負責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二)成立由書記、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領導任副組長的學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負責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期間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三)成立由紀委書記任組長的學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組,負責對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受理有關申訴,依法維護考生和招生考試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協調處理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中的相關問題。
(四)各學院成立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學院主要領導擔任,成員包括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長、學位點負責人及導師代表,一般為5-7人。
各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1.根據學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并負責本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具體實施。
2.組織成立各學位點復試專家組,并指導其進行相應的復試考核工作。
3.組織好本學院的專業課考核、專業素質能力面試及同等學力加試等命題和考核工作。
4.負責審核各學位點復試專家組的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
5.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被錄取考生的必要解釋和遺留問題的處理工作。
(六)各學院根據具體情況成立碩士研究生復試專家組,具體負責各學位點的復試工作。復試專家組原則上至少由5名教學經驗豐富、科研能力強、外語水平較高且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含副教授)的教師組成,其中碩士研究生導師一般不少于3人,外語聽說能力較強的老師不少于1名。各學院要抓好復試人員管理,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并對面試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規范其工作行為,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保證人才選拔質量,做到公平公正。
四、復試
(一)復試形式
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特點,綜合研判自主確定采取何種復試方式。原則上同一學院同一專業應采用同一種復試方式(線上或線下)。具體復試方式由各學院在本單位復試錄取實施細則中公布。
(二)復試時間
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文件精神,在2024年3月29日—4月1日,組織面向我校2024年一志愿達線考生的復試(聯合培養一志愿達線考生復試時間以中國科學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通知為準)。根據我校整體招生錄取工作需要,我校將于2024年4月8日起酌情分批次安排調劑復試,4月28日前完成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復試錄取結果公示不少于10個工作日,確保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
(三)復試基本條件
1. 第一志愿考生:
(1)各專業第一志愿考生達到2024年報考專業的國家線(一區)分數線(含享受加分政策后,達到國家線(一區)分數線的一志愿考生)且符合我校劃定的復試分數線,即可進入復試,但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2)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初試總分不低于報考專業國家線(一區)總分分數線30分,其中公共管理專業考生初試總分不低于報考專業國家線(一區)總分分數線18分,單科分數不低于國家線(一區)單科分數線10分的第一志愿考生可進入復試。
2. 調劑考生: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考生初試成績須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2024年國家線(一區)且符合我校劃定的復試分數線。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5)報名參加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公共管理調劑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6)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劑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劑該專業。
(7)第一志愿報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不低于國家線(一區)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初試總分不低于報考專業國家線(一區)總分分數線30分,其中公共管理專業考生初試總分不低于報考專業國家線(一區)總分分數線18分,單科分數不低于國家線(一區)單科分數線10分。
(9)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則上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考生。
(四)復試調劑工作程序
1. 信息填報。我校接收的所有調劑考生(含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和接收校內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進行。
我校開展調劑復試的時間為4月8日—4月28日,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小時,截止時間視專業調劑情況而定。考生要保持手機暢通,并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發布的信息。我校設定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30小時。
2. 擇優遴選。根據教育部相關復試錄取政策,我校將組織相關人員對調劑考生進行擇優遴選,確定進入復試的調劑考生名單。在規定時間內,我校將通過調劑系統管理平臺向調劑復試考生發送復試通知,考生須在5小時內通過調劑系統接受或拒絕復試通知,逾期不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3. 參加復試。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復試將在4月8日— 4月28日進行,具體時間請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及各學院網站上發布的相關信息。
4. 發放待錄取通知。針對擬錄取的調劑考生,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發送“待錄取”通知,接到通知的調劑考生須在5小時內確認是否同意接受“待錄取”。如超過規定時間,視為個人不同意接受學校的擬錄取,學校將及時取消其被錄取資格。
(五)考生加分政策
1.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年份計算以錄取當年入學時間為準,下同)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3.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注:考生加分政策僅限報考我校的一志愿考生,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六)復試比例
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1。生源不足的專業,可加大接收調劑的力度,盡可能采取差額復試,嚴格復試環節,堅持標準。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應通過復試,方能錄取。
(七)復試信息發布
研究生院按照規定及時向社會公布學校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復試分數線、復試考生名單等相關信息。一志愿考生、調劑考生均在復試前3天,向參加復試的考生發出復試通知,確保通知到位,并做好通知記錄。
各學院須在復試前3天在本單位網站上向社會公布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負責通知考生的具體復試時間(包括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科目的復試時間),并做好通知記錄。
(八)復試資格審查
1. 考生須按照學校和報考學院要求認真準備,并及時通過指定方式提供下列有關證件:
(1)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準考證、學歷證書以及權威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應屆生提交學生證(每一頁均須提交)或學籍證明,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需提供相關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2)《淮北師范大學2024年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應屆畢業生由本科所在院系黨委(黨總支)蓋章;往屆畢業生一般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若考生檔案由工作單位寄掛在人才市場,則由考生工作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若確實有困難無法由單位填寫的,由考生所在地基層單位(如村委會等)填寫、簽字并蓋章)。
(3)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同等學力考生還需提供大專畢業證書、英語水平證書和6門及以上本科專業課程成績證明。
(4)非全日制考生須提供在職證明(應屆生提供三方就業協議)。
(5)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其它可以證明自己專業素質的相關材料。
2. 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復試或錄取資格;考生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九)復試內容
復試包括英語能力測試、復試科目考核、專業素質能力面試等。復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所占比例分別為英語能力測試(10%)、復試科目考核(30%)、專業素質能力面試(60%)。其中外國語學院復試的英語能力測試與專業素質能力面試合并進行(占復試成績70%)。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應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
1. 英語能力測試
英語能力測試由各學院自行組織實施,可單獨進行,也可放在專業素質能力面試時進行,但必須制定統一的測試辦法和明確的評分標準。測試內容:自我介紹、回答提問、聽說閱讀、翻譯等。測試老師給出評語及分數。滿分為100分,折算后滿分為10分。
2. 復試科目考核
復試科目考核滿分為100分,折算后滿分為30分。復試科目考核科目名稱與《淮北師范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復試專業課一致。復試科目考核應重點考查考生的專業理論與技能及相關知識,考查考生是否具備本專業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要求。其中,公共管理碩士須開展思想政治理論考試。
3. 專業素質能力面試
專業素質能力面試由各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復試專家組具體實施。專業素質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折算后滿分為60分。
面試時重點考查考生的專業素質、科研能力、創新能力等,各學院應根據學科專業特點,按學科專業或研究方向組織面試,認真研究面試的內容、方式和方法,制定考核規則及評分標準。
面試過程須全程錄音錄像。
(十)復試總成績的計算辦法
考生復試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 = 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英語能力測試折算分數+復試科目考核折算分數+專業素質能力面試折算分數)×50%。其中,公共管理考生復試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 = 初試成績÷3×50%+復試成績(英語能力測試折算分數+復試科目考核折算分數+專業素質能力面試折算分數)×50%。
(十一)復試組織管理
1. 復試全程記錄
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包括復試小組專家、考生現場情況),保存時間為一年。
2. 建立雙查驗、三隨機、四對照工作機制
雙查驗:復試過程中要嚴把入口關,對考生身份的進行嚴格審查核驗。采用線上復試的學院要積極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
三隨機:復試過程中加強規范化管理,通過落實“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成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 的三隨機工作機制,確保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對照:通過綜合比對考生與“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中信息,嚴防復試“替考”。
(十二)復試要求
1.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屬于國家級考試,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試相關保密管理規定,任何人員和機構(學校授權除外)不得對復試過程錄音錄像、拍照、截屏或者網絡直播,不得傳播試題等復試內容,否則將依據相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 各學院成立的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復試專家組成員名單、復試工作細則和復試具體安排務必在規定時間內書面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以便安排復試、巡考和監管工作等相關事宜。
3. 研究生院要加強對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全過程的監督,校紀委對研究生院和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過程進行再監督,對不符合國家政策的做法及時糾正。
4. 研究生院組織對各學院進行復試流程等業務培訓,各學院在做好內部培訓的基礎上自行組織復試。
5. 復試前,建立復試試題庫,考生在面試時,隨機抽取復試試題。
6. 復試實行全程錄音錄像。面試時,做好考生抽簽登記和面試情況記錄。
各學院認真安排面試試題的命題工作,并簽訂保密責任書,原則上命制開放性、綜合性的能力型試題。
7.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復試試題、答案和評分標準均系國家機密材料,各學院應做好對復試中所有試題(含英語能力測試、復試科目考核、專業素質面試等試題)、答案和評分標準等國家機密材料,以及面試教師及考生分組名單等的安全保密工作。
五、體檢
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合并。已錄取考生將在開學時參加學校組織的入學體檢,體檢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其錄取資格無效。
六、錄取
(一)考生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考生初試成績權重為50%,復試成績權重為50%。所有成績數據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復試成績、復試科目考核成績、專業素質能力面試成績、同等學力加試成績等任一成績不及格者(60分以下,按滿分100分計算)均不予錄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二)嚴格按照各專業考生總成績排名,結合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分專業招生計劃,第一志愿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優先錄取。調劑考生按照2024年國家調劑政策,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結合各專業調劑指標,依次錄取。考生的總成績相同時,按復試成績高低依次錄取;考生的總成績、復試成績均相同時,按專業素質能力面試成績高低依次錄取。
(三)各學院應按學校統一要求將考生的復試結果等材料及時報研究生院,經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批準后,由研究生院負責統一公布復試成績和擬錄取名單,并通知考生本人辦理相關手續。未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其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提前向考生本人宣布錄取結果。
(四)擬錄取的調劑考生,由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發送“待錄取”通知,接到通知的調劑考生須在5小時內確認是否同意接受“待錄取”。如超過規定時間,視為個人不同意接受我校的擬錄取,學校將及時取消其被錄取資格。
(五)擬錄取的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研究生院、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
(六)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七)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在2024年8月3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八)2024年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包括全口徑照片、證件、檔案、資格、戶籍、特殊類加分,以及抽樣性的專業能力復試等。復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學資格。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信息公開與監督
(一)我校研究生調劑信息、復試名單、復試錄取辦法、復試成績、擬錄取名單等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https://yjszs.chnu.edu.cn/),接受輿論和社會監督(咨詢電話: 0561—3803593,電子信箱:yszsb@chnu.edu.cn)。
(二)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組,全程監督我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各個環節,保證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監督電話: 0561—3803252,電子信箱:hbsdjw@chnu.edu.cn)。
(三)在復試錄取期間形成的輿情等突發事件,將由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及時處置。
八、責任追究
(一)在復試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二)對有違反規定行為的單位和當事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單位負責人和當事人批評教育、紀律處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九、安全應急保障
若遇考試安全等應急突發情況,須第一時間上報學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及上級教育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及時妥善處理。
十、其它
(一)依據《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如復試中出現突發狀況,學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二)復試錄取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一律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三)考生本人須簽寫《誠信復試承諾書》,承諾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實守信。
(四)復試命題嚴格按照我校招生考試相關規定執行,復試試題及答案和評分標準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命題人員須按照《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工作指導規范》文件相關要求執行。
(五)復試過程中,如果上級部門出臺新的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六)復試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利害關系人參加復試錄取的人員,不得參與考生報考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各環節。
本方案適用于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其它未盡事宜由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淮北師范大學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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