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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3〕2號)、《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和《2024年上海市碩士研究生調劑工作提示》有關文件和通知要求,上海市2024年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要求,結合我校《上海工程技術大學關于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規定》(滬工程研〔2017〕16號)、《上海工程技術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滬工程研〔2019〕31 號)和《上海工程技術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工作管理辦法》(滬工程研〔2019〕30 號)的相關文件精神,以推動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質量發展發展為目的,以研究生生源質量提升導向,以研招安全、優化生源結構、服務需求為重點,為確保我校研究生招生調劑復試工作平穩、順利、高質量完成,特制定本調劑工作辦法。
一、調劑時間
調劑復試時間:2024年4月8日-4月22日。
二、調劑基本要求
(一)考試方式
初試考試方式必須是全國統一考試。
(二)初試成績
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同時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A區分數線以及我校各學院確定的調入專業初試成績要求(包含單科和總分)。
(三)報考專業
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且須符合調入專業的一志愿報考專業范圍,即學科專業代碼必須在調入專業要求的范圍內。
(四)考試科目
1、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自命題科目不得替代統考科目。
2、對政治、英語、數學等統考科目的要求:
(1)政治(科目代碼101)統考科目必須相同,未考政治科目考生不得申請調入考政治的專業。
(2)英語(一)(科目代碼201)與英語二(科目代碼204)可視作相同相近科目。僅接受初試外語科目為英語一(科目代碼201)或英語二(科目代碼204)的考生,不接收外國語考試科目為非英語考生的調劑申請。
(3)數學(一)(科目代碼301)、數學(二)(科目代碼302)、數學(三)(科目代碼303)可視作相同相近科目。
(五)申請調劑考生必須為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所有調劑專業不接受同等學力考生申請。
(六)第一志愿報考以下專業(或專項計劃)應遵循如下相關調劑要求。
1、報考照顧專業(指工學照顧專業、中醫學、中西醫結合、中醫碩士、體育學、體育碩士,教育部將根據國家戰略需要、社會發展需求、考生報考情況等因素適時調整,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工學照顧專業之間,中醫學、中西醫結合與中醫碩士之間,體育學與體育碩士之間調劑,按本類照顧專業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執行。
2、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3、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對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和普通計劃之間的調劑,招生單位須嚴格按照調劑程序和要求組織,不得直接改變考生志愿、調整計劃類型進行復試錄取。
4、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
5、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6、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七)調劑考生申請調劑我校的,即使收到我校不同專業(或方向)的復試通知,也只可確定參加我校一個專業(或方向)復試,否則不予錄取。
三、工作程序
(一)調劑信息采集和申請
1、3月28日,“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的意向采集模塊開通。經校招生領導小組審定,公布調劑專業等信息。
2、4月8日“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調劑模塊開通,所有調劑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等)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我校首批調劑申請開放時間為4月8日0:00—12:00。調劑模塊開通后,所有申請調劑的考生須及時登錄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報志愿。
3、我校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24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考生可主動解鎖繼續填報其他志愿。考生因個人原因需要提前解鎖調劑志愿的,可以聯系相關學院申請解鎖,并由本人在研招網調劑系統確認。
(二)調劑服務系統流程
1、我校預計將于4月9日前完成首批調劑考生遴選,一般按一定差額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20%)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
2、對遴選的調劑復試考生發送復試通知(通知發送時間原則上安排在8:00-22:00時間段內)。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回復。對不及時回復的考生,可通過電話、短信、微信、郵件等方式提醒。超過回復時間且無法聯系的,可視為自動放棄,取消擬錄取資格。
3、在調劑服務系統申請調劑并已接收復試通知的考生,學院組織安排復試,具體時間、地點、形式等安排以學院通知為準。
4、調劑復試工作預計最遲于2024年4月22號之前完成,具體安排由各學院確定并及時通知考生,調劑考生復試方式與一志愿考生相同。
5、調劑復試結束三天內告知考生復試結果。對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及時進行解鎖,縮短考生等待,減緩考生焦慮。對擬錄取的調劑考生,發送擬錄取通知(通知發送時間原則上安排在8:00-22:00時間段內)。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回復。對不及時確認的考生,可通過電話、短信、微信、郵件等方式提醒。超過回復時間且無法聯系的,可視為自動放棄,取消擬錄取資格。
(三)首批調劑工作完成后,我校將視計劃缺額情況確定是否再次開通調劑并及時在學校研究生處網站進行公布,每次開放調劑持續時間不少于12小時。
(四) 4月下旬,完成擬錄取工作,并按規定公示。5月上旬,擬錄取名單錄取檢查。5月中旬,擬錄取結果上報。6月,錄取結果面向社會統一公開。
四、復試辦法
(一)調劑考生遴選
1、遴選基本原則
學院根據“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中填報信息和學院研究生調劑遴選規則選拔調劑復試考生,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不得將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畢業院校、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嚴禁以考生所在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非學業水平標準限定調劑生源范圍。
(2)對申請我校同批次、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優先選擇初試總成績高者;初試總成績相同,優先選擇國家統考科目總成績高者;國家統考科目總成績仍相同,優先選擇數學成績高的考生進入復試名單。
2、遴選方案
在我校調劑申請時間結束后,學院下載“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調劑模塊中申請本學院的學科專業的所有考生信息。
學院可按照學科專業(申請前4位學科代碼)或研究方向(申請前6位學科代碼)需要調劑的招生數,根據不低于120%的比例,按照初試成績總分制定調劑復試分數線。如果調劑申請數不足120%,則按實際申請人數復試。
對于調劑范圍有跨學科的,須按照不同學科門類考生的成績高于對應國家線的分數高低(即考生初試成績-對應門類國家線)排序,按排序結果從高分到低分遴選。
(二)具體專業的調劑學科范圍和要求見學校調劑公告。
(三)調劑復試環節
1、調劑申請關閉后,學院根據遴選規則確定調劑考生名單后,通知考生報到時間、筆試和面試時間、地點和流程。遠程網絡復試要通知考生復試平臺及復試要求,并提前與考生檢測復試網絡、攝像頭等是否無誤。
2、復試主要包括面試和筆試環節。
3、面試環節注意事項
對于綜合面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要隨機產生面試題目,杜絕泄題漏題。復試形式采取遠程網絡面試的,要采用一遠一近雙攝像頭方式,防范考生利用ChatGPT等AI技術手段作弊。
面試包括思想品德考核,面試中注重對考生思想品德、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筆試環節注意事項
復試階段的專業課筆試考試時間一般為1.5小時-3小時,具體考試開始與結束時間由學院安排,并提前通知考生。考生應獨立完成筆試,現場復試的,每個考場至少安排兩位監考人員及兩名巡考人員,監控考生作答情況。采取遠程網絡筆試的,要采用一遠一近雙攝像頭方式,保證監考人員全程監控考生復試情況,要防范考生利用ChatGPT等AI技術手段作弊。
5、所有筆試和面試安排要提前三天報研究生招辦。筆試和面試要全程錄音錄像,學院做好相關準備和資料備份,至少保存一年。
6、三隨機原則
嚴格復試過程管理,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專家組成人員”、“隨機抽取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復試專家人員分組、考生分組和考生復試順序均應隨機生成。
7、成績計算方法
(1)非MBA、MPA專業
復試考生比例、復試成績比例等按照《上海工程技術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滬工程研〔2019〕31號)執行。確定復試考生名單,復試前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審核。
復試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復試成績由筆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和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組成,復試成績總分100分。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占35%;綜合面試滿分100分,占50%;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滿分100分,占15%。復試成績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確定為復試不合格,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錄取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權求和組成,錄取成績總分100分。計算公式為
錄取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成績×30%。
(2)MBA、MPA專業
MBA、MPA專業的復試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復試成績總分100分。由四部分組成,英文能力面試占10%,管理專業能力面試占30%,個人綜合素質面試占50%,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占10%。
錄取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權求和組成,錄取成績總分100分。計算公式為
MBA、MPA的錄取成績=(初試成績÷3)×70%+復試成績×30%。
8、在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的基礎上,根據錄取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政審合格后依次錄取。政審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9、學院須在調劑復試后三天內告知考生復試結果。
五、考生注意事項
(一)考生在申請調劑前,應充分閱讀、了解學校和各學院的調劑復試工作辦法,同時應了解相關專業不同學習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招生、培養、獎助、就業等方面的政策區別,同時也要考慮能否到校參加線下復試,請慎重填報調劑志愿,以免造成不符合我校調劑條件而誤填報我校耽誤調劑時間。
(二)調劑考生除需滿足我校調劑基本要求以外,還應仔細核對是否符合調劑專業的報考條件,且保證提交的材料真實有效。對不符合我校調劑條件的考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擬錄取資格,即使已接受相關學院發送的復試通知,我校也有權取消其擬錄取資格。若因不符合我校調劑要求或弄虛作假而造成無法復試或者無法通過上級招考部門錄取檢查的,由考生自行負責。
(三)經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我校將通過研招網調劑系統發送待錄取通知(發送時間一般在8:00-22:00之間),調劑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確認,期間要保持電話暢通,避免沒有接收到確認通知和學院提醒通知,被取消擬錄取資格。
六、咨詢和申訴渠道
咨詢見學校招生專業目錄各學院聯系方式,詳見網址https://ge.sues.edu.cn/c8/c8/c19709a248008/page.htm
申述方式: 67791223(陳老師、熊老師) 研究生處 021-67791236(李老師) 電子信箱:yz_sues@sues.edu.cn
紀檢監察 上海市松江區龍騰路333號行政樓509 電話:021-67791256 其他方式詳見https://jj.sues.edu.cn/10314/list.htm
七、鄭重聲明
上海工程技術大學研究生處鄭重聲明:我校研究生招生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執行,所有關于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信息均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z.chsi.com.cn/)、上海工程技術大學研究生處(https://ge.sues.edu.cn/19709/list.htm) 以及“上海工程技術大學研究生教育”微信公眾號公布的為準,我校未授權任何社會機構、個人及網站發布研究生招生考試相關信息,未舉辦任何考試培訓班,也未委托任何培訓機構開展復試培訓工作。
請廣大考生切勿相信非法機構或個人發布的研究生招生虛假宣傳,尤其是“調劑包錄”“包過包錄”的承諾,以免遭受不必要的經濟損失,且貽誤寶貴的復習時間。我校對考生由此遭受的一切損失概不予負責;同時,對于冒用以上海工程技術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活動的單位或個人,我校將保留一切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力。
本辦法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上海工程技術大學研究生處
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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