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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全國研究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為切實做好我院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復試工作,充分發揮復試在優質生源選拔中的作用,結合我院辦學特色及專業要求等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復試組織管理,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嚴肅考風考紀,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寧缺毋濫,保證招生質量。
二、組織管理
(一)組成: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學科復試小組、研究生部
(二)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統籌協調、監督管理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統籌落實復試工作所需的人員、場地、設備、經費保障,制定并審核各專業復試方案、復試考官名單、擬錄取名單,確保我院復試錄取工作有序順利進行。
(三)學科復試小組:各學科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導師不少于3人,含組長1人,組長一般由各學科導師組負責人擔任,應對復試的各環節負責。另外配備秘書1人,秘書負責復試記錄和協助安排有關事宜。復試小組根據本學科、專業的特點,并參照初試自命題工作管理規定,擬定專業課的筆試試題及難度適中、有一定覆蓋面的面試試題,并確定評分標準;組織閱卷,評定成績。復試小組應認真履行對本學科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領導職責,并對本學科考生的復試錄取結果負責。對于考生就復試結果提出的質疑,學科復試小組應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釋。
(四)研究生部:負責復試具體業務、宣傳與輿情監督、技術保障和考務后勤保障等。
三、復試前準備
(一)遴選、培訓工作人員。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嚴守工作紀律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研究生部對所有復試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軟件操作等方面的培訓,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政治意識,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和評判標準。
(二)保障復試試題安全。充分考慮復試人數和學科專業特點,提前組織命題教師命制好充足的試題,防止試題外泄,嚴格按照國家保密要求對試題進行密封和保管。
(三)加強監督保障。包括實行對命制試題和復試考場的全過程錄像、監察和巡視制度,廣泛接受考生和社會的監督。
四、進入復試基本成績要求
(一)第一志愿報考我院,且初試成績達到國家A區分數線的考生,可參加復試。
(二)調劑考生的基本條件和原則
1.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國家A區分數線。
2.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3.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在全國統一命題科目中,301數學一、302數學二、303數學三和396經濟類綜合能力可視為相同)。
4.滿足教育部有關調劑的其他要求。對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須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5.優先選擇科研能力和創新能力較強、綜合素質良好的生源。
五、復試考生資格審查
復試考生應于4月15日12:00前提供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材料以原件掃描件的形式,通過郵件提交【 1.將資格審查材料按照順序整合成一個PDF文件(命名為姓名—資格審查材料)。2.將復試補充材料按照順序整合成一個PDF文件(命名為姓名—復試補充材料)】,以“附件”形式發送郵件至郵箱:y87645171@163.com,郵件標題格式:“專業—姓名—復試資格材料”,入學復查時核對原件。
(一)資格審查材料
1. 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照片。曾經更改過姓名或身份證號的考生,需提供戶口本或公安局開具的證明。
2.初試準考證掃描件/照片。
3.學籍學歷證明。應屆考生應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http://xjxl.chsi.com.cn/index.action)。往屆考生應提交學歷認證報告(http:www.chsi.com.cn/xlrz)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4.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原件應加蓋學校教務管理部門公章,復印件應有“原件復印”并加蓋原件存檔單位公章)。
5.應屆考生應提供學生證。
6.往屆考生應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7.在讀研究生考生應提供培養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8. 《廣東省社會科學院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見附件)
9. 《廣東省社會科學院報考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審查表》(見附件)
資格審查材料不退回。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將取消復試資格。因不可抗拒因素導致部分材料4月15日12:00之前無法提交的,請在《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中注明,并按期補齊。
(二)復試補充材料
根據復試要求,我院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察,考生可以提供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科研成果、競賽獲獎、社會服務等相關補充材料,作為復試綜合素質能力評價的評分依據。
六、復試方式、內容及評分
(一)復試方式
1.復試方式:采取現場復試,專業課筆試和綜合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內容包括:
(1)專業課筆試(120分鐘,100分),閉卷考試。
(2)綜合面試(20分鐘,100分),復試小組當場對考生進行面試。
2. 復試差額: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 復試基本規范:
(1)按照“三隨機”原則組織復試(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考官組專家、隨機抽取復試試題)。
(2)復試記錄要做到詳盡規范,面試過程須錄像(聲音和圖像同步),并妥存一年備查。
(二)綜合面試內容
綜合面試內容由外語能力考核、專業素質能力考核、綜合素質能力考核三部分構成,采取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
1.外語能力考核(4分鐘,30分)
重點考核考生對外語基本知識的掌握、表達能力。考生使用英語進行測試,復試小組考官根據考生表現給出得分。
2.專業素質能力考核(10分鐘,60分)
考核內容:重點考查考生的知識結構,以及對專業理論及相關知識的掌握是否扎實;考查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科研能力和創新能力等。
3.綜合素質能力考核(6分鐘,10分)
重點考查考生本科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在本學科(專業)領域發展潛力、創新精神、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以及參加文化體育活動、公益勞動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考生進行不少于3分鐘的個人情況口頭匯報。主要匯報本科階段課程學習,畢業論文,科研情況,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應以課程學習和科研情況為匯報重點,復試小組根據考生既往和面試現場表現情況給出得分。
(三)考核評分
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后,由復試小組現場獨立為考生評分,任何人不得改動。復試小組考官各自評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該考生的最終考核分數,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
專業與研究方向 |
復試科目 |
命題范圍(筆試及面試) |
備注 |
政治經濟學 |
政治經濟學 與西方經濟學 |
政治經濟學的基礎概念與基本理論,運用政治經濟學基本原理分析理論界關注的重點問題以及社會熱點問題 |
我院未指定參考書目 |
西方經濟學 |
微觀經濟學(中級偏初級)的基礎概念、原理及其分析與應用;宏觀經濟學(中級偏初級)基礎概念、原理及其分析應用;熱點現實經濟問題分析 |
||
人口、資源 與環境經濟學 |
經濟學基礎理論知識;資源環境基礎理論和熱點問題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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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經濟學 |
經濟學專業基礎 |
區域經濟學基礎理論知識;運用區域經濟學理論分析區域發展中的現實熱點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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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學 |
國際貿易學基本范疇與理論;中國開放實踐與開放理論;國際貿易最新態勢與RCEP實施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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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 |
金融學基礎知識與原理:主要包含宏觀金融(含《貨幣銀行學》與《國際金融學》)、微觀金融(含《公司金融》與《投資學》)的內容;金融相關熱點問題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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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經濟學 |
產業經濟學的基本理論及其發展脈絡,運用產業經濟學的相關理論模型和產業布局理論對產業發展熱點問題進行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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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學 |
社會學與人口學 |
社會學基本概念、理論與方法,社會調查理論與實踐,社會治理與社會政策 |
|
人口學 |
人口學基本概念、理論與方法,人口調查與預測,人口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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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學 |
民俗學基本概念、方法與理論,民俗學研究視角,中外民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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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史 |
中國史 |
中國古代史概論、版本目錄學及中國政治史、制度史、經濟史、思想史專題 |
|
中國近現代史 |
中國近代史概論、晚清民國史、孫中山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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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史 |
社會經濟史、海洋史及廣東地方史 |
七、復試成績及錄取
(一)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為:
總成績= 初試成績/5 * 0.5 + 復試成績/2 * 0.5
其中,初試成績滿分為500分,復試成績滿分為200分。兩者按上述公式加權之和即為入學考試總成績。入學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按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二)參加復試考生依據總成績排序,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和備錄取名單。第一志愿考生應在4月8日前進行復試并完成錄取,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時,剩余招生指標再用于錄取調劑考生。
(三)如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未參加復試、復試不合格者(復試成績低于120分為不合格)或復試違規違紀者。
2.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可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者,以及其他不符合錄取規定者。
5.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四)網上擬錄取通知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院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向考生發送擬錄取通知。考生接到擬錄取通知后,須在規定時間內(以考生收到的通知要求為準)登錄系統進行確認,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擬錄取資格。
八、復試時間
各學科專業復試時間另行通知,請關注我院官網,留意電話和短信信息。
九、信息公布
院官網公布復試考生名單、復試安排。
擬錄取名單在院官網公示十個工作日。
十、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在院公示擬錄取名單期間,擬錄取的考生需向研招辦郵寄醫院(二級甲等以上)的體檢報告原件(近3個月內有效)。體檢報告須有醫院體檢合格意見。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十一、其他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相關證明,并向研究生部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其他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入學三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在復查中表現差異大的,應進行嚴格審核和調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確認冒名頂替或考試舞弊的,移交有關部門嚴肅處理,并進行責任追究。
十二、咨詢、申訴及監督
考生對復試結果持有異議者,應在復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通過書面報告向研究生部研招辦提出復議請求;涉及招生政策和原則,研招辦工作人員應立即予以答復;涉及復試成績等有關問題,研招辦調查后,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受理復議后予以答復。
(一)招生咨詢
研究生部研招辦
電話:020-87645171
郵箱:y87645171@163.com
(二)申訴
廣東省社會科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電話:020-87645146
(三)監督
廣東省社會科學院機關紀委
電話:020-38863027
附件:
1.廣東省社會科學院報考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審查表
2.廣東省社會科學院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廣東省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部
2024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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