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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為做好學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遼寧省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遼招考委字〔2024〕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復試過程政策透明,程序規范,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的選拔規律,確保復試與錄取的科學性,堅持學術標準,擇優選拔,確保質量,寧缺毋濫。
(三)堅持全面考察。在對考生全面考察的基礎上,學術學位考生突出強調對科研潛力和創新精神的考核,專業學位考生突出強調對實踐能力和應用能力的考核。
(四)堅持以生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組織領導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主要職責為:制定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復試分數線及分專業招生計劃,部署和監督檢查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研究生處。辦公室主任由研究生處處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主管研究生招生副處長兼任。研究生處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負責部署和落實各項具體工作,組織和指導各學院開展復試工作。
(二)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院各專業的復試工作。主要職責為:成立復試命題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院各專業的命題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及命題人員名單報研究生處審查備案;按要求成立各學科或專業(領域)復試小組,復試小組名單報研究生處審查備案;負責培訓參加復試工作的教師及工作人員,復試工作人員在上崗前須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
(三)各學科或專業(領域)復試小組負責具體實施外語聽力、專業筆試、綜合面試、思想政治理論考核等。面試考核小組由面試考官、秘書、考務人員組成。面試考官原則上須為研究生導師或已取得副高及以上職稱人員或已取得博士學位的專任教師,面試考官一般不少于5人。面試考官中設立組長一名,對本組面試工作各環節負責;秘書負責考生成績統計及面試情況記錄;考務人員負責面試錄音錄像、維護考場紀律等相關事宜。
研究生招生工作實行報備和回避制度。復試工作人員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報名參加學校研究生復試的應主動申請回避,有非直系親屬等報名參加復試的要主動報備。
(四)研究生處統一安排復試錄取工作。具體組織實施復試命題、考生外語聽力考核、專業筆試、綜合面試、思想政治理論考核、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心理健康測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體檢等工作。
三、招生計劃分配方案
學校在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發布的當年招生計劃數基礎上,綜合考量學校學科發展規劃、各學院的學科專業建設情況、一志愿生源上線情況等,根據遼寧省教育廳下達的當年招生計劃數,研究制定分專業(研究方向)招生計劃分配方案。
四、復試分數線及復試比例
(一)復試分數線
學校參照教育部發布的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國家線),結合生源情況、招生計劃、專業特點和復試考核工作需要等,劃定進入復試的普通計劃考生、士兵計劃考生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校復試線)。
1. 普通計劃一志愿考生: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分數線基礎上劃定。
2.“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復試線:初試總分500分的專業,政治、外語單科≥40分,專業課單科≥80分,初試總分≥300分;初試總分300分的專業,外語單科≥40分,管理類聯考單科≥90分,初試總分≥170分。
(二)復試比例
根據教育部要求,復試采取差額形式。我校復試人數根據各學科的專業特點和考生實際上線情況確定,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專業可適當放寬差額比例,差額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175%之間,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調劑復試比例原則上不高于1:7。
五、復試時間
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擬定為2024年3月29日-4月2日。
調劑考生調劑、復試時間擬定為2024年4月8日-4月28日。
六、復試方式
一志愿考生復試采取線下復試,復試地點為遼寧省大連市旅順口區旅順南路西段6號大連外國語大學。
調劑考生復試采取線上復試,復試平臺選用“騰訊會議”或“釘釘”平臺。
七、復試內容
(一)一志愿考生
(二)調劑考生
(三)同等學力加試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指高職高專畢業生、普通高校本科結業生),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單科考試時間90分鐘,單科滿分100分,60分及格。加試成績不納入復試總分,加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四)心理健康測試
研究生招生考試心理健康測試結果作為考生綜合素質參考,不作為錄取評判依據。由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按操作規范自行在線上完成測試。
八、復試錄取辦法
(一)錄取方式
根據考生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錄取,滿額為止。由于錄取名額所限,復試合格的考生不代表擬錄取。復試單科成績有不及格的,不予錄取。
(二)總成績計算辦法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在總成績中分別占比50%。
(三)排名方式
1.按照專業或研究方向(設計專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錄取。
2.總成績相同時,復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總成績與復試成績均并列,則初試的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總成績、復試成績、初試專業課成績均并列,則采取加試方式,加試成績高分者優先錄取。
3.若復試合格考生放棄錄取資格,依次按上述順序遞補。
4. 初試加分政策:
(1)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可申請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 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可申請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可申請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可申請加15分。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可向學校提出加分申請,學校審核通過后予以此類考生初試總分加分并重新折算成績與排名。
5.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單獨排序。
九、破格復試
我校復試分數線在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劃定,原則上不組織破格復試。
十、調劑辦法
(一)基本要求
招生專業一志愿考生上線人數達不到招生計劃的專業,進行公開調劑。調劑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含加分,下同)符合一區的國家線,且同時符合調入我校相關專業的調劑成績基本要求。
3.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4.報考我校的一志愿考生,如未被一志愿專業錄取,可按調劑要求申請調劑相關專業。申請調劑的一志愿考生需與校外調劑考生一同參與調劑遴選,并參與調劑復試。
5.旅游管理、圖書情報專業只從第一志愿報考旅游管理、圖書情報、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中調劑。
6.調劑專業接收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范圍等學術要求、調劑遴選原則詳見《大連外國語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基本要求》。
(二)調劑程序
調劑工作由研究生處歸口管理并統一辦理相關手續。調劑考生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進行報名。
調劑程序為:
1.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通過調劑系統發布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調劑志愿鎖定時間最長不超過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鎖定自動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2.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通過調劑系統發放復試通知。對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根據考生初試成績、本科期間獲獎情況、本科期間學習表現等綜合考量,擇優發放調劑復試通知。對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我校按照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不作為遴選依據。
3. 考生確認接受復試通知,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復試。
4.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通過調劑系統向復試合格考生發放擬錄取通知。
5.擬錄取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確認接受擬錄取通知,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操作,視為自動放棄擬錄取資格。
十一、復試組織管理
(一)考生復試資格審核
復試前,學校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報考士兵專項計劃考生的《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加分考生的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審查核驗,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或加分。運用“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二)復試過程管理
為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在復試前組織模擬演練。復試全程錄音錄像,采取“三隨機”(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辦法,確保復試過程公平、公正。調劑復試采取“雙機位”(考生前后兩臺攝像設備同步拍攝考生復試場景)。如我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三)考風考紀及違紀處理
1. 加強考生誠信考試教育,考前與考生逐一簽署《誠信復試承諾書》,確?忌荚囂峤徊牧险鎸嵑蛷驮囘^程誠信。
2. 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3. 新生入學3個月內,進行考生與復試錄像比對,并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二、復試期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為快速有效地處理研究生招生復試期間各類突發事件,保障研究生招生復試順利進行,學校根據教育部、遼寧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制定《大連外國語大學研究生招生復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十三、體檢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規定級別之上的醫院體檢證明。錄取考生入學時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體檢,不符合錄取要求者取消錄取資格。
十四、復試錄取工作政策宣傳及考生咨詢
復試前,學校將通過研究生處官方網站、“大外研招”微信公眾號等平臺發布學校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及時向考生公布復試分數線、復試錄取辦法、調劑辦法等相關政策,解答考生咨詢,做好考生考試服務。
十五、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錄取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錄取結果全面負責。
(二)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面監督,根據具體情況需要,可安排巡視監察員對考場進行現場監察。
(三)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學校按教育部有關政策要求,對碩士研究生招生全過程、各環節的相關信息進行公開或公示,確保做到信息采集準確、公開程序規范、內容發布及時。
(四)實行復議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考生的復試錄取結果負責。當參加復試未被錄取的考生提出質疑時,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考生成績進行復議。
(五)確保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在復試成績公布后十個工作日內受理投訴和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
(六)咨詢與申述方式。
咨詢方式:大連外國語大學研招辦電話0411-86111234,郵箱dawai86111234@163.com。
舉報電話:大連外國語大學紀委0411-86115168。
十六、本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如上級部門出臺新的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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