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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西安財經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訂2024年西安財經大學信息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復試錄取過程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加強和完善監督檢查機制,切實維護考生的正當權益。
二、組織領導
(一)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王剛
成員:趙夫群查欣潔薛穎
秘書:任伊揚
職責:全面負責信息學院研究生復試的各項工作。
(二)復試工作紀檢監察小組
組長:霍黎
成員:張曉哲史西兵
職責:負責復試及錄取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調查處理投訴和舉報事項,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學校復試領導小組。
(三)復試工作實施
組長:王剛
成員:趙夫群查欣潔薛穎任伊揚張曰賢
職責:負責學院復試工作方案的制定、發布和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和監督復試錄取期間的試題安全保密工作,并協調其他相關事宜;負責指導和協調面試各個環節的工作;負責現場記錄復試情況、考生成績登錄統計等工作,以備核查,匯總本學院面試成績;對復試所用設備硬軟件的安裝、調試,對復試中出現的技術故障進行應急處理。
三、一志愿復試工作
(一)復試時間及地點
2024年信息學院電子商務專業、數據科學與智能計算專業、電子信息專業的復試時間定于3月31日,地點位于西安財經大學長安校區三號教學樓5層。具體安排另行在信息學院網站通知。
(二)復試方式、平臺及費用
2024年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現場復試方式,在長安校區分時、分批、分專業有序開展復試錄取相關工作。
復試不收取考生費用,食宿需自理。
(三)復試名單的確定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不低于120%,對上線生源不足120%的專業按實際上線考生名單組織復試。學院根據學校復試分數線和招生計劃,確定進入復試考生的名單,另行公告。
(四)復試資格審查
在復試前,學院指定專人對擬準予復試考生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要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須在復試前完成學籍學歷校驗。
考生須在3月28日下午18點前,將以下材料的高清彩色掃描電子版(按照材料清單排序,將所有材料掃描成一個PDF文檔)發送至電子郵箱:gzzyyx@xaufe.edu.cn,郵件主題為:姓名-手機號-報考專業-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材料清單及排列順序如下:
1.考生本人手寫簽名的《誠信復試承諾書》(所有考生提供);
2.有效居民身份證(所有考生提供);
3.準考證(所有考生提供);
4.《西安財經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政審表》(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所有考生提供);
5.在校期間成績單(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印章)(所有考生提供);
6.《西安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素質和能力考核登記表》(附相關證明材料)(所有考生提交);
7.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
8.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不能在線驗證的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持境外學歷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往屆生提供);
9.《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提供);
10.《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協議書》(非全日制考生和定向就業考生提供);
11.個人競賽、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證書、參與課題、發表論文、獲獎等補充材料及學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材料1、4、6、10樣表均可登錄西安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資料下載”專區自行下載(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xzzx.htm)。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進行審核,同時遞交復印件(其中1、4、10須為原件)一份,學院留存備查。
學院對審查結果負責。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復試。
(五)復試內容及分值
1.筆試
專業知識測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2小時。考試科目以我校2024年招生簡章中公布的《西安財經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專業科目及參考書目表》為準。
2.綜合面試
一般包括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綜合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一般情況下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20分、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40分、綜合素質能力考核40分,每位考生的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主要考察考生運用外語知識進行口頭交際的能力,以及對專業外語的掌握程度,同時考察考生的外語聽力水平。從發音正確性、語言準確性、流利程度以及得體性等方面全面測試考生的外語水平。
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等。
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學術學位重點考核考生對學科知識的掌握與運用情況以及考生的學術創新潛力,專業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實踐素質、運用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以及職業發展潛力。
4.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復試時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滿分各100分,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任一科低于60分不予錄取。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不再加試。
5.學院在復試的同時組織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員、招生人員、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思想政治考核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不合格不予錄取。我院還將采取“函調”的方式對擬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
(六)總成績計算辦法
1.總成績=初試折合成績+復試折合成績。
2.初試折合成績=初試成績÷5×60%(管理類聯考初試折合成績=初試成績÷3×60%)。
3.復試折合成績=(專業知識測試成績+綜合能力測試成績)÷2×40%。
總成績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按專業、學習方式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若總成績相同,分別按初試總分、初試統考外國語分數、初試業務課一分數高低進行排序。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單獨排序。
(七)復試相關要求
1.學院加強宣傳引導,對考生咨詢較多的政策,統一口徑做好宣傳解讀。要暢通考生聯絡渠道,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同時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
2.學院組織考生進行復試。復試小組成員須在同一場所集中工作,復試全程錄音、錄像,以備復查。
3.復試及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近親屬參加當次研考或者存在可能影響當次考試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關系的,應當主動提出回避。
4.復試小組一般不少于6人(含秘書1名,面試官5名)。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復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統一。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秘書對考生作答情況要全程記錄。復試結束后,將評分記錄、考生作答情況、復試過程影像等原始材料報送研究生院集中統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改動。所有參加復試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規定,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與復試相關的內容。
5.要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6.學院要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發揮和規范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加強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的遴選、培訓和管理,強化政治意識、保密意識和責任意識,并提高導師運用新技術、新手段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
7.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注重對學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8.學院認為需要進一步考察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四、調劑復試安排
學校將根據招生計劃缺額情況發布調劑信息,調劑辦法另行公告。請密切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我院網站公告。
五、錄取工作
1.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2.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3.擬錄取考生名單需經過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教育部先后組織的錄檢,錄檢不通過者不予錄取。正式錄取名單以教育部錄檢通過、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名單為準,并由研究生院向審核通過的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一般于6月下旬發放。
4.擬錄取考生須參加體檢,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生取消擬錄取資格,具體時間及安排另行通知。
5.不予錄取。未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棄權,不予錄取;復試成績不合格的,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任意一門加試科目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政審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已接受其它招生單位“待錄取”的,不予錄取;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凡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作弊的考生,無論何時核查確定,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法規嚴肅處理。
6.學校根據各專業指標,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向低分錄取,如果擬錄取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或擬錄取考生資格審核存在問題被取消擬錄取資格,將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向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如果該生已被其他學校錄取,則順序遞補下一位。后期如有追加指標,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各專業生源情況,確定補錄的專業,按照最終成績從高分向低分進行補錄。
六、信息公開、監督及復議
(一)學院應按教育部有關政策要求和“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積極推進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并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審核把關和解釋說明工作。
(二)學院負責本院復試錄取細則、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等信息)、復試結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的發布。研究生院負責學校復試分數線、學校復試錄取方案、擬錄取名單等信息的發布。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等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應進行說明。
(三)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學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四)學院紀檢監察小組全程監督復試錄取工作。
(五)為及時處理復試中出現的爭議,學院在公示有關信息的同時,必須保證考生咨詢、申訴、監督渠道的暢通,安排專人受理考生的復議申請或申訴。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對本學院的復試結果負責,并負責對考生提出的有關疑問做出必要的解釋。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責成相關學院復試錄取領導小組進行復議并寫出書面報告。
(六)學校將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其他
(一)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請考生密切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及各學院網站發布復試錄取相關公告。
(三)本方案由信息學院負責解釋,如有與上級文件不一致或未盡事宜,按上級文件執行。
八、申訴渠道
考生對復試結果有異議,可以實名書面形式向學院提出申訴。
監督電話:霍老師029-81556312
申訴郵箱:huoli@xaufe.edu.cn
咨詢電話:任老師029-84191358
趙老師029-81556313
咨詢郵箱:gzzyyx@xaufe.edu.cn
西安財經大學信息學院網站:
http://xinxi.xaufe.edu.cn/
地址:陜西省西安市長安區常寧大街360號
郵編:710100
辦公時間:每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00
西安財經大學信息學院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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