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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和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南陽師范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具體安排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為核心,切實發揮復試在拔尖創新人才選拔中的作用,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規范實施復試管理,確保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二、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管理全校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
各招生學院成立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督查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監督本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
三、復試時間
我校復試擬定于2024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之間進行,具體時間詳見研究生處官網及各學院通知。
四、復試工作
1.基本要求
我校研究生復試一般執行全國統一的復試基本分數線(A區)。各招生學院在此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情況,自主確定本單位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生源充足的情況下,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所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向校研招辦提出書面申請(附件1),同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審核后退回)和復印件。研招辦審核并在申請上簽署意見后由考生帶回提交給招生學院。
2.資格審查
各招生學院復試時將對考生復試資格進行審查,報名信息不一致以及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弄虛作假者,不予復試。
考生須準備以下材料:
(1)準考證;
(2)身份證;
(3)思想政治表現審查表(附件2);
(4)誠信承諾書(附件3)
(5)成績單(加蓋公章),
(6)學歷和學位證書(應屆生帶學生證,分段取得學歷者應帶齊所有畢業證書);
(7)應屆考生須提供: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考生須提供: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原件審核后退回。
考生也可提供反映科研能力和潛質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8)本科畢業論文;
(9)相關科研成果;
(10)專家推薦信;
(8)-(10)為非必須項,由考生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提交。
3.考核形式
復試形式采用現場復試或網絡遠程復試,具體形式可咨詢各招生學院。原則上同一專業采用同一種復試方式。
4.復試內容
現場復試內容為:1、專業課考試(具體科目見我校招生專業目錄),為筆試或技能測試,或者兩者兼有,滿分100分,考試時間、地點和時長由各招生學院安排,并通知考生。2、綜合面試(滿分100分),含專業知識測試(60分)、外國語聽力和口語測試(20分)、綜合素質考評(20分)。面試著重考查考生的專業素養和能力,考生可向考核人員提供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已獲得的科研獎勵等補充材料。
網絡遠程復試內容為:1、模擬演練。2、線上專業課考試。3、綜合面試,含專業知識、技能測試、外國語聽力和口語測試等。面試著重考查考生的專業素養和能力,考生可通過線上復試系統向考核人員提供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已獲得的科研獎勵等補充材料。
各專業具體復試內容由各招生學院確定,并在復試前公示。
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取得復試資格后,參加復試前須加試(筆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見招生專業目錄,每門筆試時間2小時,滿分100分,由各招生學院組織安排。
根據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3]2號)文件有關要求,報考我校旅游管理專業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筆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錄取。對往年研究生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由各招生學院復試領導小組對這些考生加強思想品德考核。
5.破格復試
我校不進行破格復試。
五、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滿分為100分,復試考生的成績由相關學院專業導師組根據考生復試情況評定。
復試成績(除旅游管理專業)=專業課考試*30%+綜合面試(含外國語聽力、口語等)*70%
復試成績(旅游管理專業)=專業課考試*20%+思想政治理論*20%+綜合面試(含外國語聽力、口語等)*60%
綜合面試各組成占比見各招生學院復試細則。
考生總成績采用加權總成績,除特殊說明外,考生總成績中,初試、復試成績各占60%、40%權重。總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初試滿分為500分的專業:總成績=(初試總分/5)*60%+復試成績*40%
初試滿分為300分的專業:總成績=(初試總分/3)*60%+復試成績*40%
六、調劑工作
各招生學院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時,方可組織開展調劑工作,具體如下:
(一)我校調劑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A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4.報考照顧專業(指工學照顧專業、中醫學、中西醫結合、中醫碩士、體育學、體育碩士等)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A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5.第一志愿報考其他學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我校旅游管理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旅游管理專業在A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調劑到我校旅游管理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A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7.各專業調劑的其他要求可參考各招生學院復試工作細則,在研究生處和招生學院官網均有公布。
(二)調劑信息發布
我校各院系、各專業的調劑信息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中發布。
我校接收調劑均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yztj/,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三)招生學院確定調劑復試名單
網上申請調劑時間截止后,各招生學院根據考生初試成績、專業背景、一志愿報考專業、誠信狀況以及科研創新能力等情況綜合衡量,確定準許參加復試的考生。
校內調劑的考生(需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完成),必須由錄取專業進行復試。已經參加了原報考專業的專業課考試的考生,調入專業所在學院自行決定是否再進行專業課考試,但必須重新組織綜合面試。
(四)公布復試名單
各招生學院向校研招辦報送進入復試的調劑考生名單,研招辦審核通過后予以公布。調劑復試考生名單以研究生處和各招生學院網站公布的名單為準。
(五)調劑生復試
調劑生復試和一志愿考生采用同一標準,同一方式進行。
七、錄取工作
1.除特殊規定外,各學院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原則上應根據考生參加復試專業(或研究方向)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如總成績相同,按照初試總分排序;如初試總成績再相同,則比較滿分大于100分的單科成績之和,成績之和高者被錄取;若再相同,則比較復試中綜合面試成績,成績高者被錄取。
3.復試成績未達60分者、或綜合面試未達60分者、或專業課考試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單科未達到60分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考核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自學考試(本科)和網絡教育(本科)屆時可畢業的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4.我校研究生考生可錄取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附件4),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不轉入我校。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非定向就業研究生的工資關系和人事檔案必須轉入我校。
5.我校碩士研究生學制學費以及獎助學金等相關政策參照我校發布的招生簡章。
八、體檢安排
考生需在獲得擬錄取資格后進行體檢,由考生本人自行去正規二級甲等資質以上的醫院體檢。體檢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進行。
九、信息公開
我校復試錄取辦法、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及其他復試錄取相關信息將在研究生處網站或各學院網站進行公布。
十、監督聯系方式
為確保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設立舉報信箱,接受考生和社會監督。
電子信箱:南陽師范學院紀檢委信箱:nysyjiwei@nynu. edu.cn
通訊地址:南陽市臥龍區臥龍路1638號,南陽師范學院紀委
郵編:473061
十一、其它事項
1.如有必要,我校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2.我校復試錄取辦法實行網上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處及各招生院系網站。相關復試錄取要求請同時參照當年教育部相關規定,如本內容與國家相關政策不符,以國家政策為準。
本辦法的最終解釋權歸南陽師范學院研究生處。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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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南陽師范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享受照顧政策申請表.docx】已下載125次
附件【思想政治表現審查表.docx】已下載348次
附件【研究生考試誠信承諾書.docx】已下載322次
附件【南陽師范學院招收全日制定向培養研究生協議書.docx】已下載2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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