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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公平、公正、公開地對考生進行全面考查,保證新生入學質量,順利完成我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的招生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3〕2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等文件精神和汕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復試實施辦法。
一、復試分數線
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分數線
招生專業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
學術 學位 |
071000生物學 |
288 |
41 |
62 |
100100基礎醫學 |
304 |
42 |
126 |
|
100200臨床醫學 |
304 |
42 |
126 |
|
100400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 |
304 |
42 |
126 |
|
100700藥學 |
304 |
42 |
126 |
|
專業 學位 |
105100臨床醫學 |
304 |
42 |
126 |
105400護理 |
347 |
42 |
126 |
|
105500藥學 |
304 |
42 |
126 |
調劑考生復試分數線
招生專業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
學術 學位 |
071000生物學 |
288 |
41 |
62 |
100100基礎醫學 |
304 |
42 |
126 |
|
100200臨床醫學 |
318 |
55 |
190 |
|
100400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 |
304 |
42 |
126 |
|
100700藥學 |
304 |
42 |
126 |
|
專業 學位 |
105100臨床醫學 |
328 |
55 |
190 |
105500藥學 |
304 |
42 |
126 |
二、招生計劃
在省教育廳下達指標之前,醫學院按學校招生簡章公布的招生計劃執行,待省教育廳下達指標后,按學校指標分配情況具體執行。
四、復試基本要求
(一)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必須貫徹“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勿濫”的原則。復試是進一步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心理健康狀況是否符合碩士研究生培養要求的重要環節,所有考生均應復試合格方能錄取。
(二)所有調劑考生需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上登記調劑我校相應專業之后才能參加復試。注意:校內調劑也必須通過調劑系統,否則一律無效。
(三)對初試成績總分、單科分均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按總分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本專業復試考生名單。
(四)在復試階段,按照招生簡章的規定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審查材料包括初試準考證、身份證、本科成績單、應屆生學生證、往屆生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取消復試資格。審查資格時以下材料的審核要點:
1.身份證(正反面):信息是否與本人相符。
2.成績單: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加蓋學校公章的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需加蓋檔案所在單位公章的原件)。
3.應屆本科畢業生:審查學生證和應屆生證明。
4.往屆本科畢業生:審查畢業證和學位證(境外學歷證書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明)。
5.學歷學籍核驗結果(應屆生交驗《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交驗《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6.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加蓋相關部門公章的《汕頭大學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由檔案所在單位或工作所在單位、戶口所在地出具并蓋章)。
7.《汕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2)(須考生親筆簽名)。
8.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9.其他符合初試總分加分政策的佐證材料(如有)。
注:復試前,考生按照復試小組具體通知提交資格審查材料電子版,并填寫《汕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資格審查單》(附件3)提交復試小組。
四、調劑基本原則
(一)所有調劑程序均需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申請。未通過調劑系統的一律無效。不允許調劑生未通過調劑系統而先進行復試。調劑考生擬錄取專業需與在調劑系統登記專業一致。
(二)相關專業將按研究方向調劑考生,對申請同一專業同一方向、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對按研究方向調劑考生的專業,復試后將根據考生申請調劑的研究方向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擬錄取名單。
五、調劑基本要求
1.初試成績總分、單科分均達到我校各專業調劑要求的復試分數線。
2.符合我校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3.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4.臨床醫學專業(學術學位)要求考生本科畢業于臨床醫學類(西醫類)專業。
5.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除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學、兒科學、兒外科學、眼科學、麻醉學、臨床檢驗診斷學、放射影像學、超聲醫學、核醫學外)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為五年及以上學制西醫臨床醫學專業的考生。
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學(105105)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為五年及以上學制西醫臨床醫學和精神醫學(醫學學位)專業的考生。
兒科學(105102)、兒外科學(105112)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為五年及以上學制西醫臨床醫學和兒科學(醫學學位)專業的考生。
眼科學(105116)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為五年及以上學制西醫臨床醫學和眼視光醫學(醫學學位)專業的考生。
麻醉學(105118)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為五年及以上學制西醫臨床醫學和麻醉學(醫學學位)專業的考生。
臨床檢驗診斷學(105120)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為五年及以上學制西醫臨床醫學和醫學檢驗(醫學學位)專業的考生。
放射影像學(105123)、超聲醫學(105124)、核醫學(105125)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為五年及以上學制西醫臨床醫學和醫學影像學(醫學學位)專業的考生。
6.調劑臨床醫學(專業學位)(專業代碼以1051開頭)的考生入學前須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7.專升本和成人教育臨床醫學專業的考生、入學前已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考生不能調劑臨床醫學專業碩士學位(專業代碼以1051開頭),可以調劑臨床醫學的學術學位(專業代碼以1002開頭)。
8.港澳臺考生報考臨床醫學專業學位需符合報考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相關文件的規定和要求。
9.第一志愿報考臨床醫學專業學位(專業代碼以1051開頭)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臨床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專業學位。
10.本科為臨床醫學(訂單定向)培養考生,可在征得定向單位同意并與當地衛健部門協商同意后報考全科醫學專業學位(105109)碩士研究生,不接收報考其他專業。
六、復試安排及考核內容
(一)復試時間
具體復試日期,由各學科和培養醫院復試小組確定并通知考生。
(二)復試形式
我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原則上采用線下方式進行,具體由各學科和培養醫院復試小組通知。采用線上復試方式的,考生需提前做好所需設備及環境準備和測試,并于復試前一天完成網絡遠程復試模擬測試,確保設備功能、復試環境等滿足要求。具體見附件4《網絡遠程復試所需設備及環境要求》。
(三)復試內容
1.復試考核內容包括專業知識、英語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考核三部分,滿分為 100 分,各學科(專業)可根據學科(專業)特點選擇考核方式,每位考生復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1)專業知識考核
筆試或面試,滿分100分,占40%。考核內容根據各學科(專業)實際考核需要確定。
(2)英語水平測試
筆試或面試,滿分100分,占20%。主要測試考生基礎英語和專業英語水平以及運用英語知識與技能進行聽說交際的能力。
(3)綜合素質考核
綜合面試,滿分100分,占40%。主要考核知識結構、科研能力、創新能力、實際動手能力、個人素質(個人的心理健康狀況、思維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理想抱負、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等。綜合面試成績如不及格,采用一票否決制,直接復試不合格,不予以錄取。
(四)成績計算及錄取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項成績之和。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復試成績和初試總分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計算辦法為:總成績(百分制)=初試總分(折合為百分制)×初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百分制)×復試成績權重,其中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各50%。
2.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凡復試成績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首先從專業(方向)第一志愿報考的復試及格考生中錄取,其次再從專業(方向)非第一志愿報考的復試及格考生中調劑錄取。總成績并列且正好處于專業錄取名額邊緣的考生,按照錄取名額錄取初試成績較高的考生。
七、其他說明
1.復試前,各復試小組與考生逐一簽訂《汕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不弄虛作假,不徇私舞弊,復試小組對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2.入學后3個月內,本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咨詢聯系
招生院系所代碼和名稱 |
研究生招生聯系部門 |
聯系電話 |
電子郵箱 |
020汕頭大學醫學院 |
研究生科 |
0754-88900307 |
o_yjshb@stu.edu.cn |
201汕頭大學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 |
科研科 |
0754-88905387 |
sdfyky@163.com |
202汕頭大學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 |
科教科 |
0754-88915817 |
f2xskjk@126.com |
203汕頭大學醫學院附屬腫瘤醫院 |
科教科 |
0754-88599551 |
wbye@stu.edu.cn |
204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 |
科教科 |
0754-82903305 |
lylin1@stu.edu.cn |
205汕頭大學·香港中文大學聯合國際眼科中心 |
教學科 |
0754-88393584 |
yankejxk@jsiec.org |
206汕頭大學醫學院粵北臨床學院 |
教學科 |
0751-6913515 |
ybyykjk@163.com |
207汕頭大學醫學院深圳兒科臨床學院 |
教學辦 |
0755-83009846 |
szetjxb@wjw.sz.gov.cn |
208汕頭大學醫學院北大深圳臨床學院 |
科教部 |
0755-83923333-8940 |
1932632999@qq.com |
209汕頭大學醫學院羅湖臨床學院 |
科教科 |
0755-82207487 |
lhqrmyykjk@163.com |
211汕頭大學醫學院龍崗婦幼臨床學院 |
教學科 |
0755-28933003-8827 |
jiaoxueke@lg.gov.cn |
212汕頭大學醫學院梅州臨床學院 |
科教科 |
0753-2131124 |
htkejiaoke@163.com |
汕頭大學醫學院科研處研究生科
2024年3月21日
附件1:汕頭大學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doc
附件2:汕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誠信復試承諾書.doc
附件3:汕頭大學醫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資格審查單.doc
附件4:網絡遠程復試所需設備及環境要求.docx
原文鏈接:https://yjs.med.stu.edu.cn/17/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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