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5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學院、有關部門:
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已經開始。根據教學廳[2014]5號文件《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工作方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學校繼續堅持以“規范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開展2015屆本科生免試攻讀研究生的遴選工作。
招收推薦免試碩士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環節,是一項政策性很強、影響面大的工作,不僅直接涉及到學生的切身利益,而且直接影響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質量與聲譽。學校要求各單位、各部門的領導必須予以高度重視,堅決制止各種不良傾向,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地完成相關工作任務。現將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推薦免試碩士生工作領導小組
推薦免試碩士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李三喜副校長任組長,組員由趙立民(教務處處長)、劉艷秋(研究生學院院長)、王哲(學生工作處處長)、劉坤(教務處副處長)、李青(教務處副處長)擔任。辦公室設在教務處學籍科。各學院成立由教學院長牽頭、由主管學生工作的副院長、專業教研室主任、畢業班輔導員等組成的工作小組,負責組織本部門的推薦選拔工作。
二、工作原則
推薦免試工作必須要有嚴格、明確的標準和高度透明的工作程序。在考核的過程中,嚴格執行公平、公正、公開的推薦工作原則,既要考慮學生歷年的學習成績,又要注重對學生學習能力、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查。
三、推薦免試碩士生條件
(一)擁護四項基本原則,德智體全面發展,遵紀守法,決心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二)具有科學研究、社會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學習成績優良(專業排名在前三分之一),具有作為碩土研究生培養的基本素質,預計能正常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未受到處分,國家四級外語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
(三)身心健康;
(四)同等條件下,國防生、體育特長生優先。
四、推薦免試碩士生名額
教育部已經下達了2015年推薦免試碩士生名額數,我校共計為165名,各學院推薦名額見附件。
五、推薦免試碩士生辦法
(一)學院工作小組公布具體考核辦法,并將考核辦法經教學院長簽字,學院蓋章后交學校推免工作小組辦公室(學籍科)備案;
(二)學生本人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
(三)學院工作小組按推薦免試碩士學位研究生基本條件對申請者的資格進行審核,并按平均學分績點(含績點獎勵)排序,考核人數與分配名額比不超過2:1;
(四)以學科專業為單位成立考核小組,考核小組在工作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考核小組按推薦免試碩士學位研究生條件對參加考核的學生進行考核,考核形式要規范,考核方式可采取筆試、實驗、答辯等,具體的考核記錄材料學院需留存備查;
(五)平均學分績點占總成績的80%,考核成績占總成績20%;
(六)各考核小組推薦的名單經學院工作小組審核后,在學院和學校張榜公示,公示期為7天,學生對公示結果如有異議,可向學校免試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
(七)推薦免試工作領導小組依據各學院考核和公示結果,確定免試碩士學位研究生名單。
六、其他
(一)推薦免試學生的平均學分績點以“一次考試”成績計算;
(二)績點獎勵參照《沈陽工業大學關于對優秀學生實施學分績點獎勵的規定》執行。
(三)被推薦為免試碩士生的學生,在畢業前,若有一門課程考試不及格或畢業設計未取得良好及良好以上成績,將被取消免試碩士生資格;
(四)被推薦為免試碩士生的學生,畢業前受到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取消其免試碩士生資格;
(五)經審核已經被錄取為推免碩士生者,若參加當年全國統考則視為自動放棄推免錄取資格;
(六)2014年起,教育部下達推免名額時不再區分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不再設置留校名額。推薦高校也不得對本校推薦名額限制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報考類型,不得自行設置留校限額或名額。
(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據招生政策自主選擇報考招生單位和專業的權利,所有推免名額(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專項計劃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單位推薦。推薦高校要充分尊重并維護考生自主選擇志愿的權利,不得將報考本校作為遴選推免生的條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報考。
七、工作日程
9月4日,推薦免試碩士生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研究并布置2015年推薦免試碩士生工作;
9月5日,學院向全體畢業生宣講學校推薦工作文件,公布本學院各個專業具體考核辦法,組織學生報名;
9月11日,學院考核小組按學科(專業)對學生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按統一規定格式)推薦免試碩士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教務處學籍科);
9月12日,推薦免試工作領導小組依據各學院考核結果匯總審查后,公示免試碩士學位研究生名單;
9月18日,公示無異議后,校推薦免試碩士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名單轉至研究生學院。
沈陽工業大學
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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