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自全國各大院校的優(yōu)秀應屆畢業(yè)生申請我校2015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為做好我校接收推免生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根據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學〔2006〕14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一、接收申請專業(yè)
我校2015年招生專業(yè)目錄中公布的學術型和全日制專業(yè)學位點除項目管理和工商管理碩士,其他各學科(類別)、專業(yè)(領域)均可招收推薦免試生。
二、申請條件
(一)擁護黨的領導,愿為祖國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二)申請人獲得所在院校推免生資格,具體以“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yz.chsi.com.cn/tm)公示備案為準;
(三)所報碩士專業(yè)與本科所學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四)在校期間未曾受過任何處分;
(五)通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或四級考試不低于425分。在同等條件下,我校優(yōu)先接收外語通過六級的(或六級考試成績不低于425分)或有科研成果者;
(六)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guī)定的體檢標準。
三、接收流程
(一)申請人必須在2014年9月28日至10月25日期間通過教育部“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yz.chsi.com.cn/tm)對我校相關專業(yè)提出申請。
(二)我校分批次審核申請信息,本著先申請先審核的原則,擇優(yōu)選拔,額滿為止,并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向符合條件的考生發(fā)復試通知。
(三)復試
1、復試考察學生德、智、體、能、勤等多方面的綜合素質,著重考察學生科研創(chuàng)新潛力,對學科的認識、學科知識的綜合應用能力,考生知識背景等。復試采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2、各學院根據申請學生情況及時遴選,發(fā)送復試通知,組織復試,具體復試時間由學院自定,所有復試工作在2014年10月24日之前完成。
3、推薦免試生復試需提交材料:
a、本人學生證、身份證復印件;
b、本科正式成績單1份,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原件);
c、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的體檢表;
d、各類獲獎證書、科研學術成果等復印件各1份;
(四)凡通過復試,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學校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發(fā)布待錄取通知,考生收到待錄取通知后,須在24小時內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確認錄取,否則視為放棄。
(五)錄取信息公示與公開。凡被我校擬錄取的推免生名單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考生對公示名單如有疑問,學校研招辦將協(xié)同紀委辦公室及時調查處理投訴和舉報,并按國家相關文件精神執(zhí)行。
四、相關待遇
被我校錄取的推免生,入學后第一年將直接獲得我校設立的一等學業(yè)獎學金。
五、其它
(一)在推薦免試接收工作時間,請保持手機暢通,及時回復我校通過研招網系統(tǒng)以手機短信形式發(fā)送的復試通知、待錄取通知。
(二)研究生院招生辦咨詢電話0773-2291377;傳真0773-2192062;
六、附則
本章程由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招生考試院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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