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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4〕4號)、《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5〕4號)的文件精神,為加強和規范復試錄取工作,結合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01總則
(一)樹立科學的人才選拔理念,堅持能力、素質與知識考核并重,突出對考生專業素養、創新能力的考查。
(二)根據分類招生原則,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群體在復試選拔中的主體作用,嚴格復試程序,加強過程監管,確保復試錄取公平公正。
(三)2025年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總規模按國家最后下達的招生計劃執行。各專業預分名額參見《星海音樂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各專業及研究方向預分名額》(另行通知)。按教育部規定,在本招生單位內,學術學位招生計劃可調整到專業學位招生使用,但專業學位招生計劃不得調整到學術學位專業招生使用;退役士兵專項計劃不得挪用。
(四)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由招生單位自主確定并提前公布,進入復試的考生人數一般不少于各學科專業已公布招生計劃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五)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方針、政策、規定、辦法,以及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的補充規定,全面指導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
(六)復試、錄取工作中出現的特殊情況,須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七)制定應急方案,堅持科學、及時、精準防范復試工作過程中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
02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復試名單及報名要求
復試分數線及復試名單、復試報名通知詳見星海音樂學院招生網(https://zs.xhcom.edu.cn/)研究生招生信息。
復試報名截止時間:3月15日17:00,逾期不予補報。
復試準考證打印時間:3月20日15點起。
03復試時間及地點
2025年3月22日-23日
(具體時間及地點見復試準考證)
04復試內容、專業合格標準和成績核算方式
(一)復試內容
詳見《星海音樂學院2025年全日制藝術學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星海音樂學院2025年全日制音樂、舞蹈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二)復試專業合格標準
1.各專業成績合格線為80分,各專業(方向)復試成績沒有達到合格標準者不予錄取。
2.外國語聽力與口語測試(英語)不設合格線,成績按5%的比例計入復試總成績。
3.加試科目合格線為60分,該分數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專業復試成績合格標準同上。
(三)成績核算方式
1.復試總成績(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一位)=專業復試成績×95%+英語復試成績×5%。
2.錄取總成績計分辦法(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一位)
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總成績計分辦法如下:
(1)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總成績計分辦法
①作曲技術理論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折算為100分制)×30%+復試總成績×70%”;
②音樂學、藝術管理、舞蹈學、音樂教育學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折算為100分制)×40%+復試總成績×60%。
(2)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總成績計分辦法
①各表演專業(包括中國民族器樂表演、鋼琴表演、電子管風琴演奏與編配、管弦樂表演、藝術指導、爵士樂表演、聲樂表演、指揮、舞蹈表演等)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折算為100分制)×20%+復試總成績×80%;
②其他各專業(包括作曲、電子音樂作曲、音樂課程與教學、應用鋼琴教學、樂器工藝、舞蹈編導、舞蹈教育、視唱練耳等)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折算為100分制)×30%+復試總成績×70%”。
(三)按照教育部和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的要求,為嚴肅考試紀律、規范復試考核程序,各科目考試(包括現場考試、視頻考試)均全程錄音錄像。
05招生現實表現考察表
擬錄取名單確定并公布后,擬錄取考生均須填寫《星海音樂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現實表現考察表》,填寫完畢后,在職考生在“意見”一欄中加蓋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的公章;檔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考生,須加蓋人才交流中心檔案管理部門的公章;檔案在街道辦事處的考生,須加蓋街道辦事處公章;應屆考生須加蓋培養單位學工部門的公章;檔案在部隊的考生,須加蓋政工部門印章。該表在新生入學報到時提交。
(下載路徑:https://bm.xhcom.edu.cn/upload/pdf/yz2025kcb.pdf)
06調劑
按照有關規定,招生單位接收的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https://yz.chsi.com.cn/yztj)。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有調劑愿望的上線考生應及時上網了解調劑信息、調劑公告以及調劑系統的使用方法,并按要求做好相關申請和確認工作。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申請調劑到外校,須符合教育部的調劑要求,自行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調劑系統填報調劑志愿,已在調劑系統上接受其他高校確認擬錄取操作的考生不得調回我校錄取。
今年我校復試如需調劑,將按相關規定進行,具體要求和流程,請關注星海音樂學院招生網及“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上發布的《星海音樂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調劑公告》。
07錄取
(一)根據教育部當年下達的招生指標,按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原則,擇優錄取,確保質量、寧缺毋濫。
(二)專業復試成績達到合格線后,依據各學科專業(方向)的招收預分計劃,按錄取總成績由高往低錄取至計劃滿額;若錄取總成績相同,則按專業復試成績由高往低錄取;若專業復試成績相同,則按初試總成績由高往低錄取。專業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含退役大學生士兵)。
(三)在錄取階段,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和招生委員會可根據考試實際情況對“各專業及研究方向預分名額”進行調配。
(四)為保證生源質量,我校有保留不錄滿計劃的權利。
(五)錄取后,考生報到時須提供本人一個月內在“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體檢結果(體檢表下載路徑:https://bm.xhcom.edu.cn/upload/pdf/yz2025tjb.pdf),發現考生有不符合報考或錄取規定條件、考試違紀、身體及現實表現不符合錄取要求的,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議后,不予錄取,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
(六)特別說明,基于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的要求,所有被錄取的考生,將于報到入校后三個月內,參加學校組織的全面能力復查。對于能力與水平與學校錄取要求差距甚遠的考生,學校有權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七)錄取工作中出現的特殊情況,須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和招生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
08其他
(一)本辦法將于復試前在我校網站和教育部指定網站上公布,并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二)擬錄取名單在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和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將在招生網和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7日;公示結束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及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信息為準。未經我校網站公示及“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的考生不得錄取。
(三)接受社會監督舉報和監督郵箱
郵箱:xhjj2006@163.com
電話:020-39363338(紀檢)
(四)星海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
020-39363636020-39363999
(五)本辦法由星海音樂學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星海音樂學院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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