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按照上級關于復試錄取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為核心,堅持公平公正,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二、組織管理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復試錄取工作領導指導和統籌管理。招生院系(以下簡稱“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根據本辦法制訂實施細則,具體負責并加強對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實施和全面管理。
三、分數線、招生計劃與復試名單
1.學校在不低于《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即“國家分數線”)基礎上劃定招生學科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以下簡稱“學校分數線”);“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將根據學校已經發布的相應招生公告劃定學校分數線。詳見《華東師范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2.招生計劃(即招生人數,不含推免招生錄取人數)詳見《華東師范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3.院系依據學校分數線公布復試名單;達到學校分數線的考生均可參加復試。
4.學校不開展破格復試。
四、復試方式和時間
復試方式:原則上采用現場復試方式。部分調劑復試可能采用網絡遠程復試,具體方式另行公布。
復試時間:
1.一志愿考生復試工作一般在3月31日前完成,具體安排詳見院系實施細則,并請考生密切關注院系郵件、電話等通知。
2.少量學科非全日制方向接受調劑,詳見《華東師范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劑復試工作將具體由相關院系根據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開放時間,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實施,一般在4月中旬左右完成。
五、復試資格審核
1.院系將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未通過或未進行資格審核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
2.考生應按照院系要求,通過學校“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zsxm=2,以下同),簽訂、上傳《誠信復試承諾書》并提交資格審核材料。材料包括:
(1)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港澳臺地區考生請提供與初試階段相同的有效身份證件);
(2)學籍學歷證明:①應屆畢業生考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②往屆畢業生考生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③獲境外學歷學位考生,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④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考生提供成績單;⑤現階段已取得本科畢業證書但網上報名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考生及本科同等學力考生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院系要求提供的補充材料,如本科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設計)摘要、科研成果、獲獎證明、專家推薦信、科研計劃書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創新潛質等的材料,詳見院系實施細則;
(4)在職證明或就業合同(僅非全日制專業學位考生提供);
(5)其他本人認為需要提供的說明或證明(參見系統提示)。
六、復試內容及成績計算
1.復試將主要進行綜合能力考核、外語能力考核及思想品德考核。
思想品德考核包括復試和后續政審兩個階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旅游管理、圖書情報、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的考生,相關院系將在復試中組織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2.初試成績滿分為500分的學科,復試成績總分為500分,低于300分為復試不合格。初試成績滿分為300分的學科,復試成績總分為300分,低于180分為復試不合格。
3.本科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不合格者即為復試不合格。加試科目見相關院系實施細則及通知。
4.院系認為有必要時,可依程序對考生再次組織復試。
七、調劑復試
調劑工作辦法待一志愿復試結束后另行公布。
我校“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不接受調劑考生。
八、復試結果與擬錄取名單確定
1.考生可登錄學校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查看復試結果。
2.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3.對于復試合格的一志愿考生,將根據初試復試總成績(以下簡稱“總成績”)排序,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
(1)生成總成績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比例,由院系決定并在其實施細則中公布。
(2)同一招生學科不同學習方式的考生總成績分別排序。
(3)考生總成績按學科或研究方向排序,詳見院系實施細則說明。
4.“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進入復試的考生,復試合格即擬錄取。
5.擬錄取名單經審核通過后,由學校統一公示。
6.擬錄取的非全日制定向就業考生,應在院系組織下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擬錄取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應按有關規定簽署定向就業協議書。
九、招生體檢和復查
學校招生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合并,即在新生復查期間進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或作相應處理。
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還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新生進行復查,全面復查初試和復試全過程(含提交的所有資格審核材料)。一旦出現復查不合格,如考生學籍學歷與初試前、復試時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試和復試中弄虛作假、違紀作弊等,將取消入學資格;情節嚴重的,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信息公開與監督
學校重視信息公開、社會監督,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學校復試錄取辦法和各院系實施細則、招生計劃和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公示擬錄取名單等。
復試錄取工作監督、投訴聯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21-54344721,電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研究生院“院長信箱”:dean@yjsy.ecnu.edu.cn。
監察處,電話:021-54344605,電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十一、其他
本辦法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政策變化之處,以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相關規定為準。
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2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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