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我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安全、順利完成,根據教育部、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復試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
1. 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
2. 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確保政策透明、程序規范、信息公開、監督機制健全。
二、組織領導
1.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院碩士生復試錄取工作。
2.成立若干招生復試小組,負責碩士生綜合面試。每個復試小組不少于5人,設組長1人。
三、復試安排
1.復試形式:線下復試
2.復試時間:2025年3月24-25日
3.復試安排:
復試報到:3月24日8:00-10:00在教育大廈5040報到
綜合素質考核:3月24日上午11:00-11:30
專業面試:3月24日下午、3月25日
地點:吉林省長春市中國科學院長春應用化學研究所教育大廈
4.調劑考生復試安排請關注我院官網后續通知。
四、復試主要內容和要求
(一)思想道德考核
考生思想道德考核以筆試(調查問卷)的形式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專業面試
主要考察考生專業素質及綜合能力。
1.自我介紹(中文口述、無需準備PPT)
介紹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學業特長、科研經歷,不超過3分鐘。
2.學科專業基礎知識及實驗技能
重點考查考生對專業基礎知識的掌握情況及專業實驗技能。
3.外語能力
主要測試考生外語閱讀、理解、聽說能力。
4.綜合能力考核
主要對考生邏輯思維、應變能力、科研潛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及語言表達能力等進行考核。
五、復試報到時驗收材料
1.個人簡歷及自述(模板見附件1)
2.準考證、身份證(核驗原件、上交復印件);
3.往屆畢業生攜帶本科畢業證、學位證(核驗原件、上交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攜帶學生證(核驗原件、上交復印件);
4.本科期間成績單以及專業排名證明(應屆生加蓋教務部門公章,往屆生加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上交原件一份);
5.國家英語等級證書及各類能證明自身能力的獲獎證書,核驗原件,上交復印件;
6.《誠信復試承諾書》(簽字上交原件、見附件2);
7.在網報中學歷(學籍)審核未通過的考生,提交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如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不得參與復試。
8.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還需提交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復印件;
以上材料電子版按照順序掃描成一個PDF文件,以姓名+考號+報考專業方向命名(例如:張三-10358xxxxxxx-無機化學),于3月20日前發送郵件至zhoujy@ciac.ac.cn,報到時核驗上交紙質材料。
六、總成績的確定及錄取辦法
1.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各占總成績權重的50%,具體公式如下:
總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50%;
2.復試成績(即專業面試成績)為面試各方面考核成績之和。滿分100分,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復試成績低于60分),不予錄取;
3.各復試小組將參加復試考生的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據招生名額依次錄取。
4.具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考生將不予以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1)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在初試或復試中有嚴重違紀、舞弊情況的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不合格”者;
(3)對錄取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復試考生注意事項
1.考生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候考,應自覺配合、服從、及時響應復試工作人員的相關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復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
2.嚴禁考生在復試過程中錄音、錄像,嚴禁對外泄露復試內容,一經發現,則按照復試違紀處理。
八、體檢
1.體檢在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
2.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
附件1 2025年長春應化所統考復試個人簡歷及自述模板.doc
附件2 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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