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工作部署,在確保公平、公正、科學的基礎上,我校決定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采取現場復試方式。復試期間,校外考生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初試準考證進校。
一、復試安排
復試時間為2025年3月25日—4月28日,4月7日前完成所有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工作,4月28日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錄取工作。具體安排由各學院另行通知,請考生提前做好復試準備,并密切關注報考學院網站發布的復試錄取細則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二、查看復試名單
各學院將陸續公布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名單,考生可在報考學院網站查看。我校不再發放書面復試通知。
三、參加心理測試
心理測試開放時間為:3月21日-3月24日,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須登錄心理測試網址完成心理測試(具體操作流程詳見附件1)。未參加心理測試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
四、提交復試有關材料
(一)資格審查材料
1.本人準考證。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正反兩面)。
3.學歷學籍證明:
(1)應屆生提供學生證以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2)往屆生提供畢業證、學位證以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3)在讀研究生須提供培養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考生須在擬錄取前提供注銷原學籍證明;
(4)境外學歷考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還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復試資格審查不符合規定者,不予批準參加復試。
(二)復試提交材料(具體參考學院要求)
1.科研成果佐證材料以及學科競賽獲獎證書。
2.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個人陳述表(含畢業論文、科研成果介紹)(見附件2)。
3.報考非全日制的考生須提供定向就業合同書(見附件3)。
4.考生本人簽字的《誠信復試承諾書》(見附件4)。
5.同等學力考生須提供兩名副高職(含)以上職稱專家的推薦書各一份。
6.報考學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復試考生提前將(一)、(二)材料依序提前準備好,以報考學院的具體要求提交審查。
五、復試信息確認
3月23日18:00前,請考生務必登錄我校“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http://yzbm.njupt.edu.cn/logon)”確認以下信息:
1.復試科目選擇:報考計算機學院(含南京郵電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南京學院聯合培養“卓越研究生”專項計劃、南京郵電大學-中國信息通信科技集團聯合培養“卓越工程師”專項計劃)、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及化學與生命科學學院專碩(電子信息專業)的考生須登錄我校“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選擇復試科目。復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未選擇復試科目的考生將由報考學院指定復試科目。其他專業考生無需選擇復試科目。
2.確認最新聯系方式:所有考生須認真核對本人手機號碼(將用于接收我校相關通知,必須確保手機聯系暢通)和通訊地址(將用于接收錄取通知書,必須確保本人能夠收到)。如有錯誤請立即修改,并填寫緊急聯系人及聯系電話(用于考生本人手機無法聯系之時備用)。
3.提交復試確認信息:所有考生須在系統中確認參加復試并提交確認信息。
六、繳納復試費
3月24日中午12:00前,一志愿考生須登陸我校“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網絡支付平臺繳納復試費(80元/生)。未繳納復試費者不得參加復試;已繳納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參加復試,不予退費。
七、加分政策說明
根據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相關政策規定,有如下情況享受加分政策: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項目之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請符合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且學信網相關部門已審核通過)于3月25日前將證明材料(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證明或證書復印件等)掃描成一個PDF文檔,發送至郵箱yzb@njupt.edu.cn,郵件名為“姓名+考生編號+2025年考生初試加分申請”,紙質版通過EMS寄送至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我校將對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核實,審核無誤后予以加分。若加分后仍未達到復試線,則無須提交材料。
八、體檢
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合并進行,已錄取考生將在開學時參加學校組織的入學體檢。
九、復試注意事項
1.誠信復試。所有考生須認真閱讀并遵守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以及我校和報考學院發布的相關招考規定,誠信復試。
2.違規處理。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根據教育部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的錄取資格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附件1:南京郵電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心理測試須知.docx
附件2:南京郵電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個人陳述表.docx
附件3:南京郵電大學接受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合同書.doc
附件4:誠信復試承諾書.docx
附件http://yzb.njupt.edu.cn/2025/0320/c7797a279901/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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