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為確保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平穩有序開展,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4〕4號)《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 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我省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5〕8號),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研究生招生工作實行校院兩級管理。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領導、管理、檢查和監督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的具體組織和實施,并對本單位復試錄取的過程和結果負責。各專業成立不少于5人的復試小組。領導小組及復試小組成員嚴格落實回避制度。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做到政策透明、規則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
(二)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積極推進專業學位與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分類選拔,進一步提高招生選拔質量。
(三)堅持招生信息公開,及時、準確公布復試錄取相關信息,自覺接受考生和社會的監督。
(四)堅持“以生為本”,優化考生服務。
三、復試
(一)復試分數線
學校根據各專業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綜合劃定我校一志愿普通計劃、各類專項計劃復試分數線,確定復試考生名單。
1.一志愿普通計劃考生
招生計劃9人及以下的專業(方向),按1:2確定考生復試比例;招生計劃10-30人的專業(方向),按1:1.5確定;招生計劃31人及以上的專業,按1:1.2確定。
(1)一志愿上線考生人數超過復試比例要求的專業(方向),按照學校規定的復試比例、向上取整確定復試考生人數,并劃定復試分數線。如末位出現多名考生初試總成績相同,一并列入復試名單。
(2)一志愿上線考生人數未超過復試比例要求的專業(方向),按照實際上線人數確定復試考生名單。
2.少民骨干計劃考生
總分線為各學科少民骨干計劃初試總分國家線,單科不做要求。
3.士兵計劃考生
計算考生初試成績折算分(初試成績÷學科國家線×100)后,根據招生計劃數,按照1:1.5的比例確定復試考生名單并劃定復試分數線。
各類復試分數線、復試考生名單通過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二)考生復試資格審核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須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復試。考生須對本人提交的資格審核材料和信息負責,對于提交材料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復試、錄取資格或學籍。情節嚴重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1.學院按照教育部規定對不同學籍學歷形式考生的復試資格進行審核。
(1)對于國民教育序列高校的大學本科、專科畢業考生(指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廣播電視大學、遠程教育畢業生等,頒發的畢業證在教育部電子注冊并可以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下同),無法提供畢業證書者,不予復試;對國民教育序列高校的大學專科畢業未滿2年(未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的考生,不予復試;對已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未滿2年(未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碩士或博士學位)的考生,不予復試。
(2)對于應屆本科畢業生,需核查學生證及其注冊情況。大學期間沒有按時進行注冊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對入學不滿四年的考生,如果該考生所在學校實行學分制,考生須提供學校實行學分制的辦法和學校出具的學分修滿、可提前畢業的證明,報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后方可參加復試。
(3)對于教育管理(045101)、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專業的考生,需核查其畢業年限。對大學本科畢業未滿3年(未在2022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考生不予復試。對高職高專畢業未滿5年(未在2020年9月1日前取得高職高專畢業證書)的考生不予復試。
(4)對于法律碩士考生,需核查其報考資格。凡是法學專業考生(本科專業代碼前四位為0301)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的,不予復試;凡是非法學專業考生(本科專業代碼前四位不是0301)報考法律碩士(法學)的,不予復試。
(5)對于境外高校畢業的考生,須保證在2025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不予復試。
(6)“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應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復試前本人須將《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及身份證原件掃描件提交研究生院審核,對無法出示的不予復試。
2.考生按照學院及報考專業要求提交個人相關材料,具體資料清單如下:
(1)必要材料:身份證、學生證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生)、畢業證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往屆生)、初試準考證、復試費繳款證明、《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由本人檔案或學習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或居住地街道辦簽署意見加蓋印章)。
(2)補充材料:個人簡歷、大學階段成績單、畢業論文(設計)摘要、研究成果、專家推薦信等。提交的補充材料,需本人在材料正面右下角手寫簽名確認。
除以上材料外,符合國家初試成績總分加分政策的考生,須按規定提交相應材料,報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后按教育部初試總分加分政策執行。
(三)復試時間、形式與內容
1.復試時間
一志愿復試時間為3月25日至4月3日,調劑考生復試時間為4月8日至4月16日。4月16日前未執行完的招生計劃,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有關規定統一調配。
2.復試形式與內容
各學院統一采用現場復試形式。
復試一般包括專業筆試、面試、外國語測試和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考核等。各專業學位可根據實際在筆試或面試中設置實驗、實操等考查環節。
(1)專業筆試滿分15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具體安排詳見各招生學院復試相關通知。
(2)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面試基本形式為抽題回答,主要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
(3)外國語測試滿分50分(口語、聽力各25分),時間不少于5分鐘,測試形式為聽說能力測試。
(4)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和遵紀守法等方面。考核結果為合格或不合格。
(5)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需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形式為筆試,加試時間2小時,每門滿分100分,難易程度原則上與本科教學大綱要求一致。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加試各科目的成績均須達到60分,否則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6)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復試時須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核,具體考核形式由學院確定,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3.其他要求
(1)考生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有效,禁止以任何方式發布、泄露與復試試題相關的內容。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2)關于再次復試。如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需要再次復試,經研究生院審核,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對考生再次復試。不按規定參加再次復試的考生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四)體檢
擬錄取名單公示后,考生須在一周內郵寄近7天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體檢報告至學院指定收件地址,由學院收齊后統一交我校校醫院進行鑒定。體檢結果不符合錄取要求者,取消錄取資格。錄取考生入學時,需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體檢,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五)復試具體安排
詳見各招生學院官網關于復試安排的通知。
四、調劑
(一)各專業一志愿考生先復試,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如有缺額則進行調劑,調劑考生根據調劑指標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
(二)各專業調劑復試比例不低于1:2,不高于1:5。具體比例由學院自行確定,并在調劑通知中予以明確。
(三)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的調劑指標,由學校研招領導小組統一分配。
(四)關于調劑的原則、具體要求、工作規范等,按照《西南民族大學2025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辦法》執行。
五、錄取
(一)一志愿考生(含所有專項計劃)、調劑考生的總成績,初試成績權重值為60%,復試成績權重值均為40%。
(二)考生錄取總成績計算方式
普通計劃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5(滿分300分的專業÷3)×60%+復試成績÷3×40%,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少民骨干計劃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學科國家線×100)×60%+(復試成績÷3)×40%,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士兵計劃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學科國家線×100)×60%+(復試成績÷3)×40%,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三)考生復試總成績及單項成績(專業筆試、面試、外國語測試等)均應達到該項滿分的60%以上(含60%),否則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錄取規則
1.普通計劃各專業一志愿考生先復試,按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如有缺額則進行調劑,調劑考生根據調劑指標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
2.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計算考生總成績,先執行分省計劃,同一省區考生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分省計劃執行后余下的指標,不再區分省份,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序錄取。
3.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
計算考生總成績,不分專業,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4.普通計劃各序列中,若總成績相同,依次比較初試總成績、統考科目總成績;專項計劃各序列中,若總成績相同,依次比較初試總成績折算分、復試成績。
5.專項計劃考生(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和符合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條件的人員,招生計劃單列,不參與普通計劃考生排序。
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參與普通計劃考生排序。
(五)擬錄取名單由研招辦在研究生院網站進行公示(http://yjsglxt.swun.edu.cn:8080/),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擬錄取考生名單須經過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的審查,通過者方可確定錄取。
(七)入學后3個月內,學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包含筆試、綜合面試等)。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六、相關工作制度
(一)責任追究制度
1.對違法違規違紀考生的處理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復試內容屬于國家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傳播復試相關內容。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對在職考生,通知其所在單位,由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
對招生錄取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責任單位和相關人員,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以及學校有關文件規定嚴肅處理,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視情節輕重,酌減相關單位下一年度招生名額。
對違反保密紀律造成泄密的事故責任人及單位,根據國家保密法及有關教育招生保密規定,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和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監督制度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全校復試錄取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錄取結果負責。學院對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負責,要健全復試錄取工作制度,細化工作流程,切實維護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嚴把質量關,加強對復試過程及復試小組成員招生行為的管理與監督。復試期間,研究生院會同紀檢部門對各學院復試工作進行巡查,復試完成后對各學院復試視頻進行回放抽檢。
(三)信息公開制度
按教育部和四川省有關政策要求和“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實行學校及學院兩級信息公開公示。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復試、擬錄取考生名單時進行說明。研究生院統一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7日。未經學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四)回避制度
專職工作人員,如有近親屬參加本學院當次復試或存在可能影響當次考試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接觸當次復試的試題(包括副題)、評分參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職工作人員如有近親屬參加本學院當次復試錄取或存在可能影響當次考試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關系的,不得參加當次復試工作。
(五)復議制度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學院考生復試結果負責,在復試成績、擬錄取結果公示期內,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接受考生復議和申訴,對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責成相關人員進行糾正。若考生對復議結果還有異議,可在收到學院復議結果后2日內向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
七、其他事宜
(一)根據《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全省教育系統考試考務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22〕484號)規定,考生須繳納復試費120元/生,同等學力考生另繳納加試費80元/生。考生應在復試前繳納復試費,具體收費方式見學院復試通知。除復試費外,學院在復試過程中不再收取任何費用,請各位考生警惕不法分子以考試名義的詐騙。
(二)根據學籍管理規定,學校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攻讀兩個以上(含)不同層次或相同層次的學位。
(三)學校研究生招生部門通訊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雙流區大件路文星段168號西南民族大學研究生院招生科,郵編610225。
(四)復試期間監督舉報電話
西南民族大學紀委辦公室:028-85523524
(五)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西南民族大學研究生院。
來源未注明“中國考研網\考研信息網”的資訊、文章等均為轉載,本網站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來源注明“中國考研網”的文章,若需轉載請聯系管理員獲得相應許可。
聯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掃碼關注
了解考研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