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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4〕4號)、《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5〕4號)和《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京招考委〔2025〕4號)等文件精神,為確保學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平穩有序開展,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1.普通計劃
專業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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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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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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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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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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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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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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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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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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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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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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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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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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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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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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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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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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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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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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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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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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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中文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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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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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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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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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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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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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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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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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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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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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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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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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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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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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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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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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醫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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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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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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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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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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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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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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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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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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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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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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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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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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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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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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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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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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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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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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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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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主義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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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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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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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單科線要求均為教育部 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 A 區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參考我校普通計劃專業學位或學術學位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根據國家下達我校“士兵計劃”的總體規模,按照初試成績及復試差額比例確定復試名單。
3.根據國家下達我校“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總體規模,進入復試的基本要求為:教育部 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中對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總分要求。根據國家下達我校“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總體規模,按照初試成績及復試差額比例確定復試名單。
二、復試的時間及方式
采取現場復試方式,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復試時間預計在3月下旬至4月初,具體時間請查看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各招生學院復試通知。
三、復試程序
(一)繳納復試費
請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登錄北京中醫藥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考生服務系統(網址:https://yjsxt.bucm.edu.cn/Open/RecruitTkss/Signin.aspx)繳納復試費,費用標準為100元/人。繳費后因各種原因未參加復試者,已支付的復試費不退。已經繳納復試費的考生,調劑學校仍為本校的不再重復收費。系統開放時間以我校研究生院網站發布通知為準。
(二)資格審查
所有進入復試的考生均須進行資格審查,未參加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參加復試。考生須對本人提交的資格審查材料和信息負責,對于提交材料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學校將取消其復試錄取、入學資格或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考生復試時須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我校將查驗原件,收取原件或復印件。
(1)準考證;
(2)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3)本科階段成績單(須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公章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學生證(應屆生提交);
(5)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往屆生提交);
(6)考生思想政治情況表(須有紅章);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
(8)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專項計劃的考生,須提供經省教育行政部門審核通過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登記表》原件,并粘貼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
(9)境外學歷考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10)享受加分政策(如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等項目)的考生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1)復試誠信承諾書(須本人簽字);
(12)本人復試通知書。
各學院資格審核的具體時間、地點詳見學院復試通知。請參加復試的考生攜帶相關材料按時到學院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
(三)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課筆試、材料評價、綜合面試及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同等學力及中醫學(1005)跨門類考生還需加試)。在復試中考核考生思想品德。
1.專業課筆試。依據北京中醫藥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專業課復試筆試科目進行,該部分考核占復試成績權重的30%,具體考核方式、時間及權重由學院根據學科特點確定后公布。
2.材料評價。包括綜合素質材料評價及學術能力材料評價,該部分考核占復試成績權重的10%,具體由學院根據學科特點確定。
綜合素質評價包括:(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審查;(2)身心健康情況;(3)非應屆畢業生畢業后的工作實踐經歷。考生需現場提交以下綜合素質評價材料:
①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素質及能力審查表;
②社會實踐證明;
③獲獎證明。
學術能力評價包括:(1)既往學業及一貫表現評價;(2)科研能力評價;(3)實踐操作技能評價。考生需現場提交以下學術能力評價材料:
①本科畢業論文;
②本科階段成績單(須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公章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③科研情況表及相關證明材料;
④外語證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或日語四級考試成績單;
⑤報考中醫專業學位的考生還需提供本科臨床跟診或實習經歷證明(應屆生,須本科學校蓋章)或工作單位參與臨床工作證明(往屆生,須工作單位蓋章)。
3.綜合面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專業知識能力、綜合素質及外語聽說能力,其中,學術學位重點考核考生對學科知識的掌握與運用情況以及其學術創新潛力,專業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實踐素質、運用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以及職業發展潛力。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該部分考核占復試成績權重的60%,具體由學院根據學科特點確定。
4.同等學力及跨學科門類報考中醫學(1005)各學科的考生復試期間除參加上述各項內容的復試外,還須加試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
5.復試總分為100分,復試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四、調劑工作
(一)調劑原則
1.須符合我校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須高于該學科的學校復試基本分數線才可調入,其單科成績不得低于國家線。
3.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4.全日制考生與非全日制考生不得相互調劑。
5.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6.對申請同一招生學院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我校將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
7.調劑復試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為120%-200%。
8.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二)調劑程序
1.所有調劑考生須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調劑系統,進行調劑申請。未申請注冊調劑的一律無效。
2.具體調劑系統開放時間將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提前公布,開放時間不少于12小時,請考生按照我校規定時間報名。各專業調劑具體要求將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提前公告,屆時請有意向的考生登錄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及時查看。
3.學校將審核調劑生源信息,根據調劑原則及各專業的調劑要求,遴選并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
4.學校在調劑系統發布審核及復試通知信息,考生在收到學校發出審核信息或復試通知后,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進行確認,并參加復試。
五、錄取工作
(一)總成績計算辦法
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進行加權計算。考生的總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50%。
(二)錄取原則
1.根據考生總成績排序,按招生計劃名額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若總成績相同,按照政治、外語、業務課的順序依次比較單科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
2.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等,考生的加分政策由學校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辦理,加分項目不累計。
3.復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4.經考生所在學院研究生招生資格及基本素質審核工作組審查,如有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資格審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如屬實,則不予錄取。
5.同等學力及跨門類報考中醫學(1005)各專業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合格即低于60分,不予錄取,若加試成績均合格,則按照上述辦法執行,但加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6.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能錄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錄取。
六、違規處理與責任追究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復試內容屬于國家機密級,不得將復試試題及復試過程發送到互聯網上,否則按照復試違規處理,取消復試成績。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
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其所在單位,由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修正案(九)》的規定,在國家規定的考試中,組織考生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明確: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組織考試作弊,屬于情節嚴重。
七、公示和監督渠道
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各學院復試錄取通知、調劑公告、擬錄取查詢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就業-碩士招生專欄網站進行公布,具體網址如下:https://yanjiusheng.bucm.edu.cn/zsjy/sszs/index.htm
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位于北京中醫藥大學和平街校區學七樓(行政辦公樓)研究生院146房間,舉報郵箱:yzbsszx@126.com,咨詢電話:010-64286502。此外,我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電話為:010-53911041,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三環東路11號。北京教育考試院研招辦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為:010-82837456。
八、其他事宜
(一)考生體檢在新生入學時統一安排。
(二)根據學籍管理規定,學校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攻讀兩個以上(含)不同層次或相同層次的學位,擬錄取考生中有此情況應在擬錄取名單公示結束前告知擬錄取學院。
(三)非全日制學習方式考生須在正式錄取前提交學校規定的三方定向培養協議,否則無法錄取。
北京中醫藥大學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25年3月
相關附件
附件1.北京中醫藥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場規則.pdf
附件2.北京中醫藥大學2025年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況表.pdf
附件3.北京中醫藥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pdf
附件4:北京中醫藥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素質和能力考核登記表.pdf
附件5.北京中醫藥大學2025年報考攻讀碩士研究生科研情況表.pdf
附件6.北京中醫藥大學2025年報考攻讀中醫碩士專業學位臨床實習證明(應屆生).pdf
附件7.北京中醫藥大學2025年報考攻讀中醫碩士專業學位臨床工作證明(往屆生).pdf
附件8.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pdf
附件https://yanjiusheng.bucm.edu.cn/zsjy/sszs/e95dd520a0294ed5ad20be0afa7246b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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