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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穩妥做好我校2025年全日制法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華東政法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我校法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復試專業
報考我校全日制法律(非法學)035101碩士專業學位和法律(法學)035102碩士專業學位(除涉外律師、國際仲裁專項)由法律碩士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法碩中心”)組織復試。
二、復試分數線
報考我校法律(非法學)035101碩士專業學位、法律(法學)035102碩士專業學位的復試基本要求以學校劃定的基本分數線為準,實行差額選拔錄取。法碩中心不再進行二次劃線。
三、組織架構及職責
(一)成立法律碩士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成立法律碩士復試工作小組,負責組織開展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具體工作。
(三)成立法律碩士招生監察工作小組,負責監督檢查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復試全過程。
四、復試基本要求
(一)法碩中心對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進行復試,復試合格方可錄取。
(二)復試原則上為差額復試,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復試人選。經資格審查后的進入復試名單以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公布為準。
(三)參加全國統考報名時申請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學校有關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相關規定享受加分政策。
(四)原則上一個考生只能選擇我校一個專業(方向)參加復試。
五、資格審查
(一)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上傳材料
考生須于3月26日中午12點前通過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https://yz.ecupl.edu.cn/#/homeIndex)上傳以下材料原件的掃描件進行資格審查。逾期提交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1.有效的居民身份證掃描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掃描件(非應屆生);
3.學生證原件掃描件(應屆生);
4.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提供相應的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1)應屆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上傳《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2)往屆生上傳《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3)預計2025年9月入學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的本科生上傳頒發畢業證書的教育機構或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如蓋章的成績單、屆時能夠畢業的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
5.大學期間學習成績單(需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單位公章);
6.誠信復試承諾書(下載附件,手寫簽名以pdf格式);
7.大學英語四、六級證明(其他語種帶相應的語言能力等證明);
8.同等學力考生(高職高專生、本科結業生)提供招生簡章中所注明的材料;
9.符合有關教育部加分條件的考生,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0.報考類別為單位定向就業的考生,必須提交本人書面申請和單位同意公函;
11.大學學習期間獲得的各類獲獎證書或獎勵證明原件材料;
12.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創新潛質的原件材料。
(二)特別提醒
資格審查未通過或未進行資格審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考生需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六、復試形式與時間
(一)全日制法律碩士復試采用現場復試。
(二)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可追溯。
(三)復試時間安排
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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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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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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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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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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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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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非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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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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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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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復試地點:華東政法大學松江校區(廣富林路3175號)明法樓西樓。
(五)考生至少提前45分鐘到達考點,進行身份核驗和次序抽簽。
(六)《復試通知書》于3月28日開放下載。
(七)考生復試時須攜帶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2.《復試通知書》;
3.《初試準考證》;
4.《誠信復試承諾書》。
七、復試組織
(一)復試前,考生需進行“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進行身份審核。
(二)復試中,考生采取“二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抽取復試試題),加強過程監管。
(三)考生進入考試室后,依次進行專業知識(綜合能力)和英語(聽力和口語)面試,考生現場作答。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四)面試小組專家成員不少于5人,組長由相關學科專家擔任,面試小組專家成員集中進行面試,現場獨立評分。
(五)同等學力加試定于3月28日上午9點在長寧校區(萬航渡路1575號)21號樓,請考生提前30分鐘到達考點候考。
(六)小語種復試(日語、俄語、德語)定于3月31日上午9點在松江校區(廣富林路3175號)明法樓西樓C402教室,請考生提前30分鐘到達考點候考。
八、復試內容
(一)專業知識和綜合能力。主要考查內容包括:本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創新精神和能力;在本專業的發展潛力以及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考生運用本學科知識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實踐能力等。
(二)外國語水平。主要考察考生外語聽、說能力。
(三)思政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主要考查專業知識以外的思想品質和道德修養、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等。
(四)體檢。參加復試的考生無須參加單獨體檢,我校招生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合并,在新生報到后于新生復查期間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依據相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或者進行其他學籍處理。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
九、誠信復試
復試過程中,考生必須嚴格按照《華東政法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場規則》及法碩中心相關要求參加復試。復試開始前,考生須按要求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則及承諾書等內容,對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保密,在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復試工作全部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傳播。
十、復試成績評判方法
(一)復試總成績為250分。其中專業知識和綜合能力考核滿分為150分,外國語測試滿分為100分。
(二)依據考生復試表現,依次進行專業知識和綜合能力、外國語獨立評分,兩門復試科目成績分別按照各組專家平均打分計算,分數四舍五入、保留整數。考生復試總成績為專業知識和綜合能力與外國語復試分之和。
(三)同等學力一志愿考生加試兩門所報考學科的本科主干課程,每科成績滿分為100分,成績不計入考生復試總成績。
十一、錄取原則
(一)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總成績。
(二)復試不合格者(即專業知識和綜合能力考核低于90分或外國語測試低于50分),不予錄取。
(三)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兩門課單科成績中有任何一門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五)除第二款、第三款和第四款不予錄取之外的考生,根據各專業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六)若總成績相同,則依據初試成績總分的高低,若初試成績總分也相同,則依據專業基礎課成績的高低,確定是否錄取。
(七)法碩中心按照錄取標準確定擬錄取名單提交研究生院審核,擬錄取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在研究生院官網統一公示。
(八)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2025年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歸入當年的錄取名額。除支教團外,不再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
十二、其他
(一)對已錄取的新生,學校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二)未盡事宜,按照《華東政法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華東政法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須知》《華東政法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場規則》等執行。
十三、聯系方式(工作時間)
法碩中心聯系人:安老師,聯系電話:021-62071808,咨詢、監督郵箱:hzflss@ecupl.edu.cn
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21-62071885
校紀檢監察機構專用監督電話:021-57090496
附件:1.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系統學生操作說明
2.華東政法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須知
3.華東政法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場規則
4.華東政法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華東政法大學法律碩士管理中心
2025年3月24日
附件https://gs.ecupl.edu.cn/2025/0323/c13332a219330/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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