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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4〕4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為規范做好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確保公平公正、科學選拔,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原則
全面衡量考生綜合素質,綜合評價考生能力水平,堅持擇優錄取原則,確保整個復試過程公平公正。
二、組織領導
成立校、院兩級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統籌復試錄取工作。
(一)校級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并指導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院級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院研究生招生的組織、考核、審核及咨詢等工作,成員包括負責研究生教學工作的院領導、學院黨委專兼職紀檢委員、負責專業建設的基層教學組織負責人以及教師代表。院級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校級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并負責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集體研究招生事項,同時指定專門工作人員負責研究生復試錄取的安排、落實工作。
三、復試
(一)復試形式
1.第一志愿考生復試統一采用線下形式。
2.調劑考生復試形式由各學院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自主確定。學院應在調劑復試啟動前,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布復試形式,確保考生能夠提前知曉并做好相應準備。
網絡遠程復試(若有需要)以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為主系統,騰訊會議為備用系統。
(二)復試時間
學校計劃3月下旬啟動復試工作,各學院將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確定具體復試時間,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三)復試分數線
對于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專業以及“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復試分數線由學校結合生源、招生計劃、復試比例等因素綜合劃定,其他專業執行國家A線。各專業復試線詳見我校研究生院官網相關信息。
(四)復試比例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對于合格生源比例充足的專業,進入復試的考生人數一般不低于各學科專業已公布招生計劃的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則按照實際合格生源數量組織復試。
(五)復試信息發布
各學院需提前在官方網站向社會公布復試實施細則、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詳細信息)等關鍵內容。對于參加“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在公布名單時應詳細說明相關情況,確保信息公開透明。
(六)復試資格審查
審查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證(正反面)。其中,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其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2.準考證;
3.往屆考生需提供學歷學位證書,
4.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需提供學生證或學信網出具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5.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須出具由頒發畢業證書的機構(學校)出具的成績證明。國(境)外求學考生須提供其相應的國外成績證明等證明材料。
6.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網上確認時往屆生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須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8.非全日制或定向考生須提供勞動合同(應屆生可提供畢業就業協議書)及江蘇科技大學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協議(需簽字蓋章);
復試資格審查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復試。
(七)復試內容
復試分為兩個階段進行,全面考查考生綜合素質與專業能力。
第一階段: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學院要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要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注重對考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考生需在規定時間通過指定方式向我校提交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江蘇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思想品德考核表》。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后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由學院建議、學校決定是否予以錄取。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加試
高職高專、本科結業等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具體加試科目詳見《江蘇科技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加試方式為筆試,每門滿分100分,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加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第二階段:
1.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重點考察考生外語聽力和口語表達能力,復試小組專家根據考生表現給出得分,滿分共50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2.專業綜合知識考核
專業綜合知識考核重點考查考生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復試小組專家根據考生表現給出得分,滿分共100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3.專業課考核(考試)
根據招生專業目錄要求開展專業課考核,滿分共150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考生應自覺遵守我校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我校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八)復試總成績計算辦法
復試總成績=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滿分50分)+專業綜合知識考核(滿分100分)+專業課考核(考試)(滿分150分)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工程管理、工業工程與管理及物流工程與管理專業還應進行思想政治理論測試,滿分共50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復試總成績四舍五入精確至小數點后1位小數。
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九)特殊類加分政策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項目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退役大學生士兵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報考(含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十)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含加分)∗70%+復試總成績∗30%
綜合成績四舍五入精確至小數點后2位小數。
(十一)破格復試
結合我校實際情況,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我校不開展破格復試工作。
四、調劑
(一)調劑時間安排
(1)自3月28日起,我校將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分批次陸續發布各專業調劑缺額信息;
(2)4月8日正式啟動調劑工作。
(二)調劑基本要求
1.調劑途徑
我校所有調劑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等)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2.調劑考生基本要求
考生需同時滿足以下各項條件,方具備參加我校調劑資格:
(1)符合擬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一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初試成績達到擬調入專業在我校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4)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關于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范圍、初試科目具體要求等詳細內容,可查閱我校后續公布的《江蘇科技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專業及其相關要求》。
(5)若存在其他特殊規定的情形,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具體可參考《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
(三)調劑工作流程
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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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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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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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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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劑系統開通,考生填報調劑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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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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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院根據學院調劑細則篩選調劑生源進入復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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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發復試通知,考生回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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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應及時接受調劑系統中的復試通知;
2、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不超過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系統將自動解除鎖定,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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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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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江蘇科技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及相關學院復試細則相關要求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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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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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發待錄取通知,考生確認待錄取,調劑過程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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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應及時接受調劑系統中的擬錄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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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錄取
(一)排序原則
1.按綜合成績在學院相應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內由高到低進行排序。
2.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依據初試總成績、初試業務課一成績、初試業務課二成績確定排名。
3.同一學院同一專業既招收全日制的,又招收非全日制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開排序,分別錄取。
(二)錄取原則
根據招生計劃、考生排名、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學校審批。
(三)其他規定
1.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2.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六、定向就業協議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報考非定向就業研究生錄取為定向就業的,各學院應嚴格審核就業協議或勞動合同。
七、體檢
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合并,已錄取考生將在開學時參加學校組織的入學體檢,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
八、信息公開公示
為保證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我校研究生復試錄取相關信息將在網上平臺公開公示,接受考生和社會的監督。
九、考風考紀
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計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監督監察
成立學校、學院兩級研究生復試錄取督導組,研究生院會同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全校復試工作進行監督監察。學院招生工作監督小組由學科所在學院黨委專兼職紀檢委員、研究生導師代表組成,組長由學院黨委書記擔任,學院監督小組成員原則上不得低于5人。負責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監督監察須覆蓋復試錄取全流程、各環節。
校紀檢部門監督申訴電話:0511-84402287
十一、其他事項
1.依據招生管理規定,如有必要學校將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2.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規定條件、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一律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3.考生本人須簽寫《誠信復試承諾書》,承諾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實守信。
4.復試過程中,如果上級部門出臺新的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5.復試及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利害關系人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與考生報考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各環節。對有違反規定行為的單位和當事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追究法律責任。
十二、咨詢方式
學校代碼:10289地址: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長暉路666號郵編:212100
江蘇科技大學網址:https://www.just.edu.cn
江蘇科技大學研究生院網址:https://yjsb.just.edu.cn
江蘇科技大學研招辦聯系電話:0511-84402362傳真:0511-84402362
聯系人:袁老師周老師
江蘇科技大學研招辦E-MAIL:justyzb@just.edu.cn
江蘇科技大學研究生院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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