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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4〕4號)及教育部、省教育廳關于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相關文件及會議精神,為切實做好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各項工作,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科學,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管理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2025年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各單位成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負責人、紀檢委員及學科、專業學位類別(領域)負責人為成員的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單位的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
各單位按學科、專業學位類別(領域)成立若干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由包括指導教師在內的5人以上(含5人)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職稱、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且無直系親屬參加該小組復試的教師組成。
各單位成立思想品德考核小組,負責對考生進行思想品德考核及心理健康測試。
二、招生計劃
各單位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中均包含推薦免試生(含研究生支教團及農村教育碩士)。“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不分配至具體單位,實行全校統籌。
學校將根據生源及社會需求等情況對各單位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實行動態管理。
三、復試工作
(一)復試分數線
各單位根據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本單位研究生招生計劃及生源情況,在不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確定所屬各學科、專業學位類別(領域)的招生計劃和參加復試考生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簡稱“分數線”)。
復試進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對合格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學位類別(領域)按實際合格生源組織復試。
(二)復試方式
研究生復試分為現場復試和網絡遠程復試兩種方式,為充分考核和選拔人才,一志愿考生復試原則上采用現場復試方式進行;調劑志愿考生復試可根據情況選用現場復試或網絡遠程復試進行。
(三)復試內容
復試綜合運用筆試、面試、實踐(實驗)操作等考核手段,重點對考生思想品德、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實踐能力、外語應用能力(含聽力和口語)等進行考核。
(四)復試流程
1.報考資格審查。應嚴格按照教育部關于2025年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以及我校對同等學力考生提出的業務要求進行資格審查。
2.思想品德及心理健康考核。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及身心健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環節,要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小組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違紀守法、心理健康等方面進行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面試考核。各單位組織各復試小組進行考核。考核試題內容應包括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實踐(實驗)能力考查等。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0分鐘,考生明確表示已作答完畢的可提前結束考核。
4.專業課考核。專業課考核可采用筆試(現場筆試、線上筆試)或者考查方式進行,采用筆試考試的時間不得少于1個小時。
5.復試加試。對同等學力考生(本科結業或高職高專)、成人應屆本科畢業身份報考的考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進行加試。加試科目不少于兩門,且不同于初試科目和專業課,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確定。加試科目采用筆試形式考核,每門科目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考試時間為3小時。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跨專業報考的考生是否加試所報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是否考核其實驗技能,由各學科、專業學位類別(領域)研究確定。加試科目按同等學力考生相關要求執行。加試科目可參考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6.簽定承諾書。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需簽訂《揚州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誠信復試承諾書》(見附件2),非全日制考生復試還需簽定《揚州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復試承諾書》(見附件3)。
(五)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總分為300分。其中,專業課考核成績滿分為150分;面試成績滿分為150分(含外國語應用能力測試成績滿分為30分,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為120分),90分為及格。各單位可自行確定專業課考核合格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復試時間
1.各單位自行確定碩士研究生復試時間,一般應于3月28日前完成第一志愿考生復試;調劑復試時間不得早于4月8日,但應于4月15日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
2.專業課考核、面試、復試加試科目考試的時間及地點,由各單位根據學科、專業學位類別(領域)情況自主確定,考場應集中統一。
(七)其他事項
1.體檢工作。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和教育部、衛生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關于加強全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健康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體藝 [2018] 8號)規定執行。考生復試階段須提交《身體健康狀況調查表》(見附件6),擬錄取后由學校統一組織體檢,所有擬錄取考生均須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擬錄取或入學資格,體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專項計劃及加分政策。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根據國家分數線及單位分專業分數線綜合確定“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參加復試考生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復試合格且達到擬錄取條件者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等項目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者,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可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3.復試費繳納。根據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和教育廳文件《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高校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7〕423號、蘇財綜〔2007〕92號、蘇教財〔2007〕89號)文件精神,參加研究生復試的考生需繳納復試費(80元/生)。現場復試考生在報到前須登錄我校綜合繳費平臺(http://fee.yzu.edu.cn/)繳納復試費,網絡遠程復試考生登錄“招生遠程面試系統”繳納復試費。
4.嚴肅考風考紀。各單位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要采用必要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研究防范通過AI技術作弊的有效措施。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嚴格遵守《揚州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考場規則》(見附件4)、《揚州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網絡遠程復試考場規則》有關要求(見附件5),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招生單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四、調劑工作
參與調劑的所有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等)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嚴禁通過其他渠道接收調劑考生。
(一)調劑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4.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工學照顧專業、體育學與體育碩士,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工學照顧專業之間,中醫學、中西醫結合與中醫碩士之間,體育學與體育碩士之間調劑,按本類照顧專業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執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須符合調入專業學位的報考條件;上述7個專業學位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上述7個專業。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7.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8.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范圍、畢業專業范圍等要求詳見相關學院調劑通知及中國研招網調劑系統中的調劑要求。
(二)調劑程序
1.考生登錄調劑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2.各單位登錄調劑系統按初試成績擇優遴選符合條件的考生。調劑名單報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后,為擬復試考生發送調劑復試通知。
3.考生參加復試;復試結束后及時報送擬錄取名單。
4.研究生院在調劑系統向擬錄取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
5.考生登錄調劑系統接受待錄取。
(三)注意事項
1.對同一學科、專業學位類別(領域)的調劑考生,若初試科目完全相同,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考生所在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2.調劑系統接受考生申請的時間不少于12小時。調劑完成后應及時關閉調劑信息。
(一)錄取類別
我校擬錄取研究生按學習形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和非定向。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須調取考生人事檔案(含學籍檔案,下同)、享受研究生獎助學金(全日制學習,人事關系轉入我校,且無固定工資收入者);全日制定向就業研究生不調取人事檔案,全日制學習,不享受研究生獎助學金,需與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
非全日制原則上均為定向就業研究生,需在錄取前與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不調人事檔案,不享受研究生獎助學金,不安排住宿。
(二)綜合成績
1.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工程管理、旅游管理碩士考生的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方式為:
綜合成績=初試成績總分÷3×60%+復試成績÷3×40%
2.其他各學科、專業學位類別(領域)考生的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方式為:
綜合成績=初試成績總分÷5×60%+復試成績÷3×40%
(三)信息公開
為充分體現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深入推進信息公開,不斷加強監督管理,各單位應將本復試辦法、分專業招生計劃、分專業復試分數線、復試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復試成績、綜合成績和咨詢電話等信息在單位網站公布,接受社會監督。要嚴格復試錄取程序,規范復試過程,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學校將在研究生招生網站公示擬錄取名單。同時,所有錄取信息將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簡稱“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并公開。未經“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的考生不得錄取。新生學籍注冊以“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的信息為準。
(四)申訴渠道
學院在復試錄取工作開始前應公布咨詢及申訴渠道,并保證相關渠道暢通。學校咨詢及申訴電話為:0514-87979213,郵箱:yjszs@yzu.edu.cn。
附件【附件1-研究生復試思想品德考核表.docx】已下載4011次
附件【附件2-研究生招生考試誠信復試承諾書.docx】已下載3157次
附件【附件3-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復試承諾書.docx】已下載1255次
附件【附件4-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考場規則.docx】已下載3079次
附件【附件5-研究生招生考試網絡遠程復試操作流程.docx】已下載1377次
附件【附件6-個人身體健康狀況調查表.docx】已下載3105次
附件http://yjszs.yzu.edu.cn/info/1018/23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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