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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是研究生考試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切實做好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4〕4號)、《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5〕4號)及《陜西省教育考試院 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陜試研招〔2025〕1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要將立德樹人和提高選拔質量統籌兼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繼續深化人才選拔機制改革,注重對考生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的綜合考查,確保復試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不斷提高生源質量。
二、劃定復試分數線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組織復試)。各學院要認真執行《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招生管理規定》)和《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國家分數線),在國家分數線基礎上,綜合考慮生源情況、招生計劃、學科專業特點和復試考核工作需要等,精準測算、自主確定并經研究生院審核后公布本學院各學科專業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以下簡稱學科專業分數線)和其他學術要求,不得出臺有歧視性或其他有違公平的規定。劃定分數線后,各學院要及時在學院網頁上對擬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進行公示。
三、復試資格審查
一志愿考生應于參加本專業復試前至少36小時將所有審查資料清晰掃描或拍照后,登錄陜西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系統考生端“碩士招生”版塊(電腦端登錄,瀏覽器中輸入網址:https://yjsxt.snut.edu.cn/gsapp/sys/yjsbmxsd/entrance.do),按提示提交復試資格審查材料(初次登錄用戶名:考生本人身份證號,密碼:初試準考證號),逾期未提交者視作放棄復試。
調劑考生請于收到復試通知當天將資格審查材料以相同形式提交至陜西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系統考生端(初次登錄用戶名:考生本人身份證號,密碼:初試準考證號)。
資格審查材料的具體要求如下:
(1)復試誠信承諾書。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3)初試準考證。
(4)思想政治審查表。
(5)學籍學歷證明。
應屆生:須提供大學期間7個學期完整注冊的學生證原件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還需提交大學期間7個學期完整的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由學校教務處蓋章后掃描或清晰拍照(若暫無法提供原件的,可通過學校教務系統截圖)。
往屆生: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其中,高職高專同等學力考生應提供畢業證書及10門以上大學本科主干課程成績單。本科結業生應提供本科結業證書。在202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提供本科歷年學習成績證明。
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須在復試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并提供證明材料。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
(6)在職考生報考全日制招生專業的,須提供由本單位人事主管部門簽字蓋章的同意就讀證明(公務員、事業單位及中小學教師提交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攻讀研究生學歷學位審批登記表。模板見https://yjs.snut.edu.cn/zlxz/zsgz.htm,我校研究生院官網“資料下載-招生工作”)。
(7)報考非全日制招生專業的考生,須提供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書(模板見https://yjs.snut.edu.cn/info/1026/3725.htm,我校研究生院官網“資料下載-招生工作”)。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須提交個人《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的原件掃描或清晰拍照。
(9)附加材料(自愿提交)
①大學英語四六級成績單、英語專四/專八證書、全國計算機水平等級證書;
②科研成果佐證材料、學科競賽獲獎證書;
③其他學業類獲獎證書。
注:相關模板可在研究生院網頁“資料下載”中下載使用。
資格審查時每名考生必須提供(1)-(8)項材料的電子版,第(9)項附加材料可根據自身情況,自愿選擇提交。
考生上傳文件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復試時需提交原件復查(參加網絡遠程復試的考生,資格審查材料在擬錄取后與本人人事學籍檔案一并郵寄),復查不合格的,將取消復試或擬錄取資格。
復試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須及時登錄招生系統考生端,自行打印《復試準考證》,A4紙彩色或黑白打印均可。
考生參加復試時須攜帶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初試準考證、復試準考證,并保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干凈整潔、無字跡。
未通過資格審查者,不能參加復試,不具備復試、錄取資格。
四、復試
1.復試方式
各學院根據本學院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在確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確定復試方式,可采用現場復試和網絡遠程復試。采取網絡遠程復試的,考生需要使用“雙機位”模式參加復試,具體要求參照《陜西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遠程網絡復試指南》《陜西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遠程網絡復試考場規則》。
2.復試時間
我校復試啟動時間為2025年3月下旬,一志愿復試結束時間原則上應不晚于3月28日,調劑復試結束時間應不晚于4月18日。復試具體時間由各學院統籌考慮、綜合研判確定。考生如不能在學院規定的復試時間內參加復試,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復試時間及具體安排請關注相關學院網站通知。
3.復試內容
復試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語能力水平、創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情況,跨專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還需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2門,會計、工商管理專業學位考生還需加試思想政治理論。
4.復試考核方式
(1)綜合素質考核及心理健康測評,結果為合格或不合格(綜合素質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本專業之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情況、事業心和責任感、人文素養、科學精神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具有一票否決權;心理健康測評主要考察心理素質及性格、意志狀況等)。
(2)專業素養及能力(測試內容與招生簡章中公布的復試科目一致,形式由各學院自定)、外國語水平、綜合能力等三部分。根據復試考核形式,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3)同等學力考生、跨專業考生復試期間除參加上述各項內容的復試外,還須按《招生簡章》要求加試所報考專業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滿分均為100分。加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會計、工商管理專業學位考生還需加試思想政治理論(滿分100分),考試方式由相關學院自主確定。
各學院可根據學科發展和人才培養情況,增加其他技能或水平測試環節,增加的測試環節將在學院復試細則中向考生公布。
會計(非全日制)、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專業考生請關注我校經濟管理與法學學院網站通知,學科教學(語文)(非全日制)專業考生請關注我校人文學院網站通知,教育管理(非全日制)專業考生請關注我校教育科學學院網站通知。
五、調劑
接收的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研招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各學院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對申請同一學院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學院或學科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最長不超過24小時。
調劑計劃將根據各專業調劑生源、導師規模、培養條件、專業發展需求等情況統籌管理、動態調整。各專業最終調劑人數以實際錄取為準。
學校將收回相關學院(學科專業)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并進行二次調整。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校整體情況統一協調再調整。
具體調劑學科專業、調劑要求、擬調劑人數以我校在研招網調劑系統發布的相關通知為準。
六、錄取
1.各學院要按照教育部、陜西省教育考試院和學校的錄取規定和要求,依據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科研創新潛質、思想政治素質、品德操守考核以及身心健康狀況,按照學校下達的碩士招生計劃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在我校復試工作全部完成后,由研究生院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2.總成績計算辦法。原則上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50%—6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50%—40%。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具體權重和各分項權重由學院自主確定。各學院根據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對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進行加權計算后得出考生總成績(折合成百分制)。
3.錄取原則
(1)各學院根據各學科專業復試合格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若擬錄取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或因存在問題被取消擬錄取資格,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向低分依次在合格考生中進行遞補;如遞補時該生已被其他招生單位擬錄取,則順序遞補下一位。后期如有追加指標,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各專業生源情況,確定補錄的專業,按照最終成績從高分向低分進行補錄。
(2)未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棄權,不予錄取。任何一門復試科目成績不合格者(未達到滿分的60%)、任意一門加試科目成績不及格者(未達到滿分的60%)均不予錄取,政審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的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各學院擬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學院招生計劃。
(3)采用復試“一票淘汰制”的學院或學科專業,應制定具有可操作的、明確的復試淘汰規則與機制,并提前向社會和考生公布。
(4)經確認不符合學科專業報考規定的考生,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操守考核不合格的考生,經學院審查后一律不予錄取。
(5)定向就業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協議。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6)所有報考全日制招生專業的考生在獲得擬錄取資格后,須根據我校發放的《調檔函》,在規定時間內將全部人事學籍檔案轉入我校。
(7)擬錄取考生名單需經過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教育部先后組織的錄檢,錄檢不通過者不予錄取。正式錄取名單以教育部錄檢通過、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名單為準,并由研究生院向審核通過的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一般于6月下旬發放。
七、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后進行,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執行。
擬錄取考生自行下載體檢內容(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網“資料下載-招生工作”版塊中下載),在當地二甲及以上醫院體檢(復試前一個月內也可),并在收到擬錄取通知一周內將有效體檢表郵寄至各學院。
八、信息公開及監督
1.在復試錄取工作中,研究生院負責學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擬錄取考生信息的審核以及網站公布(https://yjs.snut.edu.cn/)。各學院負責本學院復試實施細則、參加復試考生名單、考生綜合成績排序等信息的發布與公示(詳見各學院網站)。
2.考生如對復試錄取結果等有異議,可在復試結果公布后3天內填寫《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結果復議申請表》,并提交至復試學院。學院需將復查結果及時通知考生本人,并負責對考生提出的異議做出合理必要的解釋,如考生對學院的復議結果仍有異議,考生可在規定的時間進一步向學校進行申訴。
3.對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作弊的考生,無論何時核查確定,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法規嚴肅處理。
其他事宜按照教育部和陜西省有關規定執行,并將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最新安排和部署實時調整。
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致遠樓303室,電話:0916—2641564,郵箱:yzb2641564@snut.edu.cn
紀委監察室:知行樓4層,電話:0916—2641591,郵箱:JIW@snut.edu.cn
附件【陜西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考場規則.docx】
附件【陜西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遠程網絡復試指南(擬采用遠程網絡復試方式的學科專業參照執行).docx】
以上附件查看網址:https://yjs.snut.edu.cn/info/1022/83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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