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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考試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創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錄取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考查考生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的必要環節。為做好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各項工作,確保公平、公正、科學,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4〕4號)、《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5〕4號)等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重慶市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相關會議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一)綜合評價、分類選拔。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完善復試考核評價機制,提高復試的科學性和有效性。落實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分類選拔要求,合理設計復試內容。學術學位重點考核考生對學科知識的掌握與運用情況以及學術創新潛力,專業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運用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以及職業發展潛力。
(二)擇優錄取、公平公正。嚴格執行國家和重慶市招生政策,科學劃定專業復試分數線,堅持選拔標準、擇優錄取。嚴守安全保密制度和工作紀律要求,嚴肅考風考紀,防范AI技術作弊,復試過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開,復試成績進行量化考核,確保錄取結果的公平公正。
(三)以人為本、優化服務。確保信息溝通暢通,及時、準確地做好政策解讀、咨詢答復等服務保障工作,適時發布復試、調劑的時間、方式和流程等信息。強化人性化安排和個性化關懷,積極采取有效措施,解決考生在復試過程中的各種突發問題。
二、組織機構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指導復試錄取工作,對重要事項進行決策,對復試過程進行督導檢查。
(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全面負責本學院的復試與錄取工作。工作小組組長是本學院復試與錄取工作第一責任人,副組長是本學院復試與錄取工作的直接責任人,紀委書記負責對復試過程進行紀律監督。
(三)復試專家組
復試專家組組成不少于5人,設組長1名,其中具有高級職稱的研究生導師不少于3人。
三、招生計劃
我校在國家初試分數線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各研究生招生專業上線情況、專業目錄已公布計劃、學科發展需要、導師隊伍現狀、就業率和現有基礎條件等,分類確定各學院學術型、全日制專業學位、非全日制專業學位實際招生計劃。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在學校下達的本學院各類招生計劃總量內,自主開展分專業招生計劃分配,報研究生院審查備案。
四、復試分數線
我校在教育部劃定的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即國家線)的基礎上,結合各招生專業生源、招生計劃和復試比例等情況,劃定各專業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含專項計劃),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統一公布。達到我校各專業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取得我校復試資格。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不低于120%,上線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上線生源數組織復試。
符合初試加分和照顧政策且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的考生,復試前應按照我校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應的申請材料,經審核后達到復試分數線的,取得復試資格。相關政策如下:
(一)初試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后3年內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可申請享受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項目之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學生士兵〔即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者,其中,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達到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
申請享受初試加分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未通過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項目不累計。
(二)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可享受我校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須是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
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我校在復試(含調劑)前進行復審。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未通過的,不享受照顧政策。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五、復試方式、程序及內容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思想品德、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一)復試方式及進度安排
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現場復試的方式進行,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按照學校及各招生學院的要求,到校進行集中復試。
復試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取得我校復試資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復試,于2025年3月27日開始,第二階段為調劑考生復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將于4月8日開通,我校調劑工作同步正式啟動。第一志愿復試、調劑具體時間和安排詳見各招生學院網站公布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二)復試流程及相關要求
1.學院復試前準備
(1)制定實施細則。
(2)人員遴選培訓。
(3)復試命題。
(4)復試安排。
2.聯系復試考生
各招生學院及時聯系參加復試的考生,強化人性化關懷和個性化安排,加強對貧困地區考生、殘疾考生等特殊群體的支持與服務。安排專人受理咨詢,保持招生咨詢電話暢通。
3.考生繳費
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復試前規定時間內按照我校要求方式繳納復試費用,復試費150元/人。由于考生個人原因未參加復試或錯繳費的不予退費。
4.考生復試報到及資格審核
考生憑《準考證》、居民有效身份證及相關材料,在招生學院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復試報到和資格審核。考生報到時,招生學院嚴格執行“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身份核驗,收取學籍學歷證明材料(需要提供原件的,查驗原件無誤后僅收取原件的復印件),并對考生的學籍學歷證明材料、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考生復試報到時須攜帶的材料如下:(1)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2)非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3)取得境外大學文憑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4)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本科考生,須提供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成績證明。(5)因姓名更改或身份證號變更導致學籍學歷校驗未通過的考生,還須提供具有更改記錄的戶口簿或公安機關開具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還須提供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進行查驗。(7)定向就業的考生須提供本人簽字及定向就業單位簽字蓋章的《重慶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合同》。
網上報名階段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還須按招生學院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將學籍學歷證明材料的電子版(或相關證明的掃描件)遞交學院。
(三)復試內容及形式
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則,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有關情況。復試執行“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復試專家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管理方式,全過程錄音錄像,學院留存一年備查。復試結束后,引導考生有序離場。
1.英語水平測試
考查考生英語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測試方式主要以問答、對話交流的形式。測試時間每生不少于5分鐘,測試成績滿分為20分。
2.專業筆試
專業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共考試1科,考試時間2小時,滿分為100分。試題內容為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具體詳見各學院發布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3.綜合素質測試
綜合素質測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招生學院預先命制一定數量的開放性的、綜合性的試題,通過抽簽方式確定考生具體測試內容,已抽取的測試試題不得再次使用。復試專家組對考生進行全面考查,現場獨立打分。每生測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測試成績滿分為80分。具體內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2)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3)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4)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知識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5)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6)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7)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4.同等學力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均須加試,同等學力加試共2科,采取筆試閉卷方式進行,每科考試時間2小時、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試題內容為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具體詳見各學院發布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5.思想政治理論考試
工商管理碩士和旅游管理碩士兩個專業學位,須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方式參照同等學力加試的方式進行,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考生考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四)復試總分
1.工商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復試總分組成
復試總分(滿分300分)=英語水平測試成績+專業筆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
2.其他專業復試總分組成
復試總分(滿分200分)=英語水平測試成績+專業筆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
3.成績公布
復試成績由我校在研究生院官方網站統一公布。
六、調劑
調劑工作按照《重慶師范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辦法》及各接收調劑招生學院調劑工作實施細則執行。
七、擬錄取
(一)綜合成績計算
1.綜合成績包含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兩部分,均以百分制計算。計算規則如下:
初試成績=考生初試總分÷初試總分滿分×100
復試成績=考生復試總分÷復試總分滿分×100
2.綜合成績中,初試成績權重為60%,復試成績權重為40%。
綜合成績=初試成績×60%+復試成績×40%
(二)擬錄取原則
嚴格按照同一類型、同一專業、同一復試批次參加復試的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擬錄取,排序遵循以下原則:
1.第一志愿考生、各批次調劑考生分別排序;
2.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單獨排序;
3.全日制與非全日制單獨排序;
4.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下,依次按照初試總分、初試業務課一、初試業務課二、初試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綜合能力)、初試外國語的優先級進行排序。
(三)有以下任一情形者不予擬錄取:
1.英語水平測試成績低于12分(不含12分)者;
2.專業筆試成績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3.綜合素質測試成績低于48分(不含48分)者;
4.同等學力考生任一門加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5.工商管理碩士和旅游管理碩士兩個專業學位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6.報考、復試和錄取期間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
(四)擬錄取名單公布
所有擬錄取名單由我校在研究生院官方網站統一公布。
八、信息公開
(一)在復試、錄取階段,我校在研究生院官方網站統一公布復試錄取辦法、專業招生人數、參加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及其他復試錄取信息,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政策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進行說明。
(二)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如有變動,將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7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不予注冊學籍。
(三)公示結束后,我校將擬錄取名單報上級部門進行政策審核后報“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上報平臺的信息為準。
九、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將向擬錄取考生所在單位函調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須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十、檔案材料
(一)我校將向非定向就業的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考生應按時按要求將檔案寄送至我校。
(二)非全日制考生、定向就業的全日制考生,應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并在規定時間按要求提交各招生學院。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十一、體檢
擬錄取考生體檢工作在入學時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十二、資格復查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三、工作要求
(一)嚴格工作紀律
強化復試人員的紀律意識和安全保密意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復試試題、尚未公布的復試結果和考生敏感信息等,確保復試錄取工作的安全穩定和公平公正。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要對本學院復試過程、復試程序、復試結果負責。各復試專家組組長要對本復試專家組的復試過程、復試程序、復試結果負責。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與當年復試與錄取相關工作。
(二)加強監督巡視
研究生院會同我校紀檢監察等相關部門成立督查組,對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督導巡查。各學院紀委對本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各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及時糾正不規范行為。
十四、申述與復議
我校在復試、調劑和錄取期間提供申訴與復議渠道,聯系方式如下:
研究生院電話:023—65910997,郵箱:csyz@cqnu.edu.cn;
紀檢監察室電話:023—65362471,郵箱:jw3@cqnu.edu.cn。
十五、考生咨詢
研究生院聯系咨詢電話:023-65910997、023—65918917。
招生學院咨詢聯系電話詳見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重慶師范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學院聯系表》。
十六、其他
(一)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及重慶市相關文件執行。
(二)本辦法由重慶師范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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