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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全面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4〕4號)《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5〕4號)等文件要求,堅持擇優錄取,嚴格執行政策,嚴守工作紀律,規范錄取行為,強化監督管理,優化考生服務,確保公平、公正、科學。結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二、復試
(一)復試形式
復試形式以各招生學院(中心、實驗室)官方網站公布的復試工作實施細則為準。
(二)復試分數線
1.各招生學院(中心、實驗室)根據招生計劃、生源及學科培養要求等情況,劃定各學科專業2025年復試分數線。
2.“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復試考生名單確定規則:我校大學生士兵計劃指標5人,對符合國家線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采用標化成績公式進行初試成績排序,取前5名進入復試。
標化公式:標化成績=(初試成績-國家線)*(1-國家線/初試科目滿分值)。
(三)資格審查
復試前將由招生學院(中心、實驗室)對進入復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分為兩個環節:一是考生在招生管理平臺提交復試資格材料電子版;二是現場資格審查。
招生管理平臺提交復試資格材料流程:考生登錄信陽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平臺(https://xynu.molstone.cn/)下載復試資格材料提交模板,按要求填寫后提交。(研究生招生管理平臺考生登陸端口于3月23日8:00開放,屆時考生可以登錄系統提交復試資格材料,登錄賬號為:準考證號,密碼:考生身份證后六位)
提交材料清單如下:
1.考生復試承諾書;
2.資格審查單;
3.個人簡況表;
4.政審表;
5.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正反面);
6.大學期間成績單(檔案復印或教務部門打印):
7.學歷學位證明材料:
A:應屆生須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B:往屆生須提交本科學歷學位證書、《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C:獲國外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供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D:網報后在中國學信網學歷校驗未通過校驗考生須提交學歷認證報告。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還須提供:
1.考生本人《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復印件要求加蓋檔案保管部門公章。《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存于考生個人檔案中,紙面帶有防偽標記。考生可從檔案保管部門將其借出復印,并在復印件上加蓋檔案保管部門的公章。
2.考生《退出現役證》。《退出現役證》由考生個人持有。
現場資格審查流程:考生將資格審查材料交由所在學院(中心、實驗室)審核,同時將考生復試承諾書、資格審查單、個人簡況表、政審表交報考學院。
注: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凡在資格審查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將取消復試錄取資格。相關原件在復試過程中核驗,復印件在復試過程中按學院(中心、實驗室)要求提供。
(四)實施辦法
1.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2025年研究生復試實行分批復試,具體批次以研究生院網站發布的通知為準。
2.實行差額復試。進入復試的考生人數一般不少于各學科專業已公布招生計劃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3.參加復試的考生憑復試通知單(復試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可登錄信陽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平臺(https://xynu.molstone.cn/)打印復試通知單)、身份證件(應屆生同時帶學生證)參加復試。
4.復試內容含以下幾個部分:
(1)外國語筆試
外國語筆試(包括英語、外國語學院外國語言文學專業的二外),滿分為100分。
(2)專業基礎測試
專業基礎測試(技能測試、上機實驗),滿分為100分。招生學院(中心、實驗室)按招生簡章專業目錄公布的復試科目進行。
(3)專業綜合面試
專業綜合面試滿分100分,由招生學院(中心、實驗室)復試小組組織安排。復試前由考生隨機抽取面試編號,并在面試過程中由考生隨機抽取面試試題。
(4)外語聽力口語測試
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滿分100分,由各招生學院(中心、實驗室)根據專業特點對考生進行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
(5)同等學力加試: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本科結業、大專畢業2年及以上考生),復試時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內容為2025年招生簡章專業目錄中公布的“同等學力加試科目”內容。加試方式為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同等學力加試屬于資格考試,不計入總成績。
特別說明:根據《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4〕4號),報考旅游管理(專業學位)的同等學力考生需要加試,加試科目為:管理學原理、旅游資源學。
(6)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按實事求是原則進行,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考核方法:查看政審表,細心觀察考生在復試各環節的具體表現,在專業面試后,可通過與考生交談、質詢,必要時可函調考生在學習工作單位的綜合表現等方式了解考生思想品德情況,并填寫政審意見。
(7)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僅限旅游管理碩士)
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為筆試,滿分100分,考試成績記入復試總成績。
5.破格復試
我校2025年不進行破格復試。
6.招生學院(中心、實驗室)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7.復試名單、復試流程及日程安排
復試名單確定后將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發布。復試流程及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調劑
我校將根據各專業計劃缺額情況組織開展調劑工作,調劑公告通過研究生院網站公布,請有調劑需求的考生關注信陽師范大學研究生院網站信息。
四、擬錄取標準
(一)招生學院(中心、實驗室)根據招生計劃分批次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研究生院。
考生復試后的綜合成績按以下公式進行測算:
1.綜合成績(旅游管理專碩、音樂、戲劇與影視等以外的專業)=初試總成績/5×60%+外國語筆試×10%+專業基礎測試(技能測試)×10%+專業綜合面試×10%+外語聽力口語測試×10%;
2.綜合成績(旅游管理碩士)=初試總成績/3×60%+外國語筆試×10%+專業基礎測試(技能測試)×10%+專業綜合面試×10%+外語聽力口語測試×5%+思想政治理論×5%;
3.綜合成績(音樂、戲劇與影視)=初試總成績/5×60%+外國語筆試×10%+專業基礎測試(技能測試)×15%+專業綜合面試×10%+外語聽力口語測試×5%;
(二)外國語筆試成績低于本學科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外國語科目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者,不予擬錄取。
(三)專業基礎測試(技能測試)、專業綜合面試、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僅限1254旅游管理)中任何一門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擬錄取。
(四)同等學力人員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復試綜合成績,但任何一門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擬錄取。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擬錄取。
(六)未參加學校組織復試的不予擬錄取。
五、體檢
1.根據教育部規定,復試考生須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各專業對體檢有特殊要求者須書面報研究生院備案。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2.請各位考生參照以上標準在擬錄取名單公布之日后一周內,自行到當地二級乙等及以上醫院參加體檢,并將體檢表(見附件1)發送到相應招生學院(中心、實驗室)指定郵箱,原件入學時交所在報考學院。(體檢主要內容包括:裸眼視力、色覺檢查、胸透、身高、體重、血壓、肝功能等,按照教育部和衛生部文件要求,體檢可以不進行“乙肝五項”和HBV-DNA檢測。)
六、錄取
1.擬錄取名單由各招生學院(中心、實驗室)根據綜合成績和招生計劃確定后報研究生院審核,審核通過后由研究生院統一在信陽師范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公示。最終錄取名單經上級部門審核通過后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全國碩士研究生信息公開平臺上進行公示。
2.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在擬錄取公示一周內,應與用人單位、學校簽訂定向培養協議(見附件2),否則不予錄取。
3.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可保留入學資格1至2年,最長不超過2年。
4.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5.錄取入學3個月內,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按《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錄取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撤銷擬錄取或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6.所有檔案不能轉入我校的考生,均不享受獎助學金,畢業時按自主擇業處理。入學后中途將檔案從學校轉出的在校研究生,參照此規定執行。
7.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無故放棄錄取資格或不來報到的,學校將納入誠信檔案,視為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再次報考我校時將不予錄取。
七、公示
學校按教育部有關政策要求,對碩士研究生招生全過程、各環節的相關信息進行公開或公示,確保做到信息采集準確、公開程序規范、內容發布及時。
公示信息:招生學院(中心、實驗室)復試實施細則、各學科專業招生人數、復試基本分數線、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咨詢及申訴電話等。
八、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學院(中心、實驗室)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單位復試過程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并負責對復試工作全程進行監督。違紀違規事件一經核實,按照上級和學校有關規章制度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是研究生導師的,還要報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取消其研究生導師資格。
2.實行督查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紀檢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程督查。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方案、復試結果等信息及時公布。
4.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各有關單位進行復議。
九、政策審核
所有批次的復試工作結束以后,在嚴格執行國家文件和我校招生復試有關規章制度的基礎上,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審批后的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傳至研招網并報省教育考試院進行政策審核。
十、聯系方式
信陽師范大學2025年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實施,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具體執行。
監督電話:0376-6390701(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376-6391259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箱:yjsc1259@163.com
十一、本辦法與國家政策不一致時,以國家政策為準。本辦法由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附件1:研究生復試體檢表.doc】已下載次
附件【附件2:信陽師范大學招收全日制定向培養研究生協議書.doc】已下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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