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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4〕4號)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我省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5〕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總體要求
嚴格按照教育部、四川省關于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做好碩士研究生調劑復試錄取工作。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美勞等各方面全面考察衡量的基礎上,注重思想政治素質考核,重點考核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堅持規范有序、科學公正。嚴格執行教育部及四川省對復試工作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復試考核評價機制,將考生初試成績和考生復試成績量化計入總入學考試成績,以總成績為主要依據,同時綜合考慮考生的身心健康狀況等因素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堅持以人為本、優化服務。加強對貧困地區考生、殘疾考生等特殊群體的關愛幫扶,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不斷提高綜合管理水平,確保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安全規范、科學有效、公平公正。
二、組織管理
經研究,成立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復試專家、技術保障、應對輿情、紀檢監察等工作組。
三、復試
(一)進入復試的基本條件和名單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初試成績須達到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國A類地區分數線。
2.公共管理碩士一志愿考生初試單科成績須達到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國A類地區分數線,總分達到213分(含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不含推薦免初試考生)。
我校根據復試分數線和復試比例(不低于1:1.2,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統一公布各招生專業進入復試人員名單。
(二)復試時間
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為3月下旬,調劑考生復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復試方式
現場復試。
(四)復試程序
我校各專業復試均由資格審查、心理測試、筆試(含專業筆試、同等學力加試筆試和公共管理專業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筆試)、面試、英語聽說能力測試、公布成績等環節組成。
1.資格審查
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應在收到我校復試通知后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到(詳見《中共四川省委黨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安排》),報到時準備好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張A4紙上);
(2)準考證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本科生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應屆考生由就讀學校所在院系完成,往屆考生由檔案所在部門完成,電子模板下載地址(http://www.scge.gov.cn/html/website/yjssite/index.html/);
(5)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報名資格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取消復試資格。
2.心理測試
參加復試的考生集中報到結束后,通過掃描二維碼進入測評界面開始作答,答題時間約為15分鐘,作答完畢后及時提交。心理測試結果僅作參考。
3.筆試
專業筆試時間為90分鐘,滿分為30分(評分項目以筆試試卷為準再按30分進行折算)。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筆試時間為60分鐘,加試結果為合格和不合格。公共管理專業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筆試時間為60分鐘,滿分為10分(評分項目以筆試試卷為準再按10分進行折算)。專業筆試和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筆試科目以我校2025年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4.面試
由面試專家組組織實施。面試內容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重點考察考生的專業知識素養、綜合素質和能力、創新精神和能力、科學研究潛力。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考生明確表示已作答完畢的可提前結束考核。面試成績滿分為60分(公共管理專業面試成績滿分為50分)。
面試過程中同步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成績評定分為合格和不合格。
面試結束后,面試專家組成員獨立評分,平均分即為考生的綜合面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必須有每位面試專家的簽名方能生效。
5.英語聽說能力測試
由英語聽說能力測試專家組組織實施。測試內容、評分標準和等級按教育部相關文件的規定執行。測試時間3-5分鐘,滿分為10分(聽力和口語各為5分)。
筆試、面試及英語聽說能力測試環節全程錄音錄像。
6.公布成績
復試結束后,按照計算公式計算復試成績、總成績,并向考生公布,接收監督、受理查分。
(1)復試成績計算公式
非公共管理專業:復試成績(100分)=筆試成績(30分)+面試成績(60分)+英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10分),成績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
公共管理專業:復試成績(100分)=筆試成績(30分)+面試成績(50分)+英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10分)+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10分),成績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
(2)總成績計算公式
初試成績滿分為500分的專業:總成績=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
初試成績滿分為300分的專業:總成績=初試成績÷3×60%+復試成績×40%,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
心理測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和總成績。
四、調劑
(一)基本要求
1.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A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3.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
4.符合教育部2025年相關調劑政策。
(二)調劑程序
1.4月8日,調劑考生可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調劑系統查看各專業名額余缺,申請調劑。
2.我校在調劑系統上審核考生填報的信息后,對有資格參加復試的考生發出復試通知,考生須在接到復試通知后12小時內登錄調劑系統進行確認,12小時后不予確認的視為放棄,取消復試資格。我校將根據調劑系統考生回復情況補發復試通知。
3.調劑考生按我校安排(在中共四川省委黨校主頁:http://www.scge.gov.cn/html/website/outsite/index.html和“四川省委黨校研招網”微信公眾號上發布)參加相關專業組織的復試,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資格審查有問題且不能按我校要求按時提供權威機構認證證明的考生將取消復試資格。
4.復試結束后,復試成績將在我校研究生部官網和微信公眾號公布。復試合格的擬錄取考生在調劑系統中將被設置為“待錄取”狀態,“待錄取”考生須在12小時內登錄調劑系統進行確認,12小時后不予確認的視為放棄,取消“待錄取”資格。
五、錄取
(一)各專業擬錄取人數
哲學(0101)6人,理論經濟學(0201)3人,應用經濟學(0202)3人,政治學專業(0302)8人,馬克思主義理論(0305)13人,中共黨史黨建學(0307)13人,法律(非法學)<035101>15人,社會工作(0352)5人,公共管理(1252)20人。
特別提醒:以上人數為招生簡章公布人數,招生規模及各專業實際招生人數以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后期各專業若有新增招生計劃將由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分配方案,并根據相關專業考生總成績依序補錄。
(二)錄取原則
1.先錄取一志愿上線考生,再錄取調劑考生。
2.同一專業內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后確定擬錄取名單。
3.若總成績相同,依次比較復試成績總分、初試成績總分、業務課二成績、業務課一成績、外國語成績,按比較結果擇優錄取。
4.推薦免初試考生的錄取,其復試成績必須大于等于60分或面試成績大于等于面試滿分分值60%。
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予錄取。
(1)未參加復試;
(2)復試成績低于60分或面試成績低于面試滿分分值60%;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成績被評定為不合格;
(4)同等學力考生任意一門加試科目成績不合格;
(5)體檢不合格。
(三)擬錄取及公示
復試工作結束后,我校對確定為“擬錄取”的考生名單在網上公示,考生可登錄我校研究生部官方網站查詢擬錄取名單,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里確認是否同意我校的“擬錄取”。擬錄取狀態一旦設定,原則上考生和招生單位任何一方都不能單方面取消“擬錄取”狀態。考生逾期未確認“擬錄取”狀態的視為自動放棄,該空缺名額根據總成績排名由后面的合格考生依次遞補。
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7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最終錄取名單須經教育部審核批準。
(四)體檢
考生在擬錄取階段需提交體檢報告。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相關要求和規定,考生應自行前往當地二甲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格檢查表模板在四川省委黨校研究生部網站下載)。
(五)復查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我校在學生入學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六、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復試專家組對考生的復試成績負責,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2.實行監督和責任追究制度。校機關紀委按照職責權限對調劑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并對違反本辦法和國家相關規定的人員提出問責建議,報校委會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調劑復試錄取工作辦法、調劑復試工作安排、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等信息將及時公布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四川省委黨校研究生部官方網站、四川省委黨校研招網微信公眾號等官方信息發布渠道。
4.實行復議制度。考生對復試結果有異議,可在結果公布后3日內向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復議書面申請(聯系電話:028-87351286),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在3個工作日內進行復議,并將結果及時告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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