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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 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我省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為穩妥做好我校2025年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具體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以人為本,服務考生”的原則。增強服務意識,設置合理復試流程,做好考生服務工作,保障考生合法權益。
(二)堅持“安全性、公平性、科學性”的原則。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切實加強復試工作組織,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開、結果公正、監督機制健全,堅決維護復試公平公正。
(三)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以提升選拔質量為核心,在對考生全面考察的基礎上,加強對思想品德、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創新精神、綜合素質和培養潛質等方面的考核。
(四)堅持客觀評價的原則。同一學科專業(或研究方向)采用同一標準進行復試,復試中的面試、筆試、加試、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加分項等評價均需量化。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復試錄取工作的具體部署、指導、監督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負責對復試錄取工作中的學術分歧等問題進行處理。
(二)各二級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本單位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按照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制定本單位復試安排,對參加復試工作的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按學科專業(或研究方向)成立復試小組,組織考生進行復試考核,受理考生申訴并及時妥善處理,公開有關信息。督查小組開展現場督查,監督各環節工作情況。學術分委員會負責對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中的學術問題進行處理。
三、復試安排
(一)復試分數線
學校統籌考慮辦學特色、生源情況、招生計劃、學科建設等情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劃定各學科專業(或研究方向)一志愿考生復試分數線,并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或研究方向)復試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二)復試時間與形式
學校復試時間為2025年3月27日—4月1日,具體時間和要求詳見各二級招生單位復試安排。
學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現場復試。各二級招生單位采用筆試、實踐(實驗)能力考核、面試等方式進行復試。
(三)復試準備
1.復試前一周內,二級招生單位登陸“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統”下載復試考生數據。
2.復試開始前5個工作日內,二級招生單位將復試安排及招生工作小組、督查小組、復試小組和學術分委員會名單等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復試安排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后統一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對外公布,各二級招生單位再從此網站轉載。
3.復試開始前3個工作日內,二級招生單位需自行公布下列信息: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公布的本單位復試安排;各學科專業(或研究方向)招生計劃;本單位咨詢信訪投訴電話、通訊地址、電子郵箱等。
4.復試開始前2個工作日內,二級招生單位應布置完善復試場地公共區域日常衛生安全管理和消毒工作,保持復試場所安全、整潔、安靜、衛生。
5.復試考生按照二級招生單位的復試安排和實施細則,準備復試材料,在規定時間報到并按要求參加復試。
(四)復試考生資格審核
復試考生為統考聯考達到我校最低復試分數線的一志愿考生(含專項計劃)、推薦免試生(含支教生、立功表彰退役軍人免試生)和調劑考生。復試名單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未在名單之內的考生不能參加復試。復試的考生均須通過資格審核,資格審核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復試。
1.審核程序
(1)考生攜帶資格審核材料和填好信息的“考生復試須知”在規定時間到各二級招生單位指定地點報到。
(2)各二級招生單位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統”打印《考生情況表》和《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考生核對無誤后現場簽字提交二級招生單位存檔。
(3)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按照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各二級招生單位按照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措施對考生進行嚴格審查。
2.審核資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1份復印件;
(2)畢業證書和成績單復印件各1份;
①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供就讀學校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加蓋鮮章的本科成績單。
②往屆生(含本科畢業生、本科結業生、高職高專畢業生)的畢業證書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檔案戶籍所在部門或本科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加蓋鮮章的本(專)科成績單。
在國外或港澳臺地區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③報考我校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自學考試屆時可畢業本科生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須提供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檔案所在部門或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加蓋鮮章的本科成績單。
④未通過教育部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3)“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本人的《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復印件各1份(復試前原件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4)“雙少生”考生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復試前原件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5)二級招生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不論是否錄取,所交材料除原始證件外,一律不退還。
(五)復試紀律要求
復試全程錄音錄像。考生在復試過程中不得暴露自己的身份信息;復試時需著裝得體,禁止佩戴耳機、禁止使用具有通信、錄音、錄像等功能的電子通訊設備參加復試;考生任何時候不得以任何形式外泄復試內容,如發現私自將復試相關內容在網絡、個人、群體之間傳播,取消其錄取資格并將追究法律責任。
(六)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以招生章程規定為依據,包括專業測試、綜合能力面試、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和加試等,具體要求詳見各二級招生單位復試安排。
(七)復試考生總成績計算
復試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初試加分+復試成績,如招生章程約定與此計算方式有異,則按招生章程約定執行。
1.初試加分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項目之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3年內參考的考生,初試成績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者,達到報考條件,3年內參考的考生,初試成績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服役時間長的優先錄取。若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不再享受初試加分。
注: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未通過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項目不累計。
2.復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綜合能力面試成績+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學術成果加分
(1)專業測試成績滿分200分,綜合能力面試成績滿分80分,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滿分20分。
(2)學術成果加分: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學術專著、專利等成果(署名第一)公開發表每項加1分;中文核心刊物每篇加5分;SCI、CSSCI收錄期刊論文每篇加10分。二級招生單位參照上述標準認定考生學術成果加分項,加分可累加,但總分不超過10分,必要的資料須留存一年以上備查。
注:若復試成績計算方式與以上有異,二級招生單位須提前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備案,然后遵照相應教指委要求和招生章程規定執行,并須提前公開告知考生。
(八)加試
1.本科結業生、2023年7月前畢業的專科畢業生、符合我校報考條件的自學考試屆時可畢業本科生、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和成人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復試時須加試兩門。加試科目內容嚴格按照招生章程執行,方式為筆試,每門滿分100分(不計入總分)。
2.跨學科專業(或研究方向)報考的考生是否加試,由二級招生單位學術分委員會根據招生章程和考生學科實情確定。加試科目內容嚴格按照招生章程執行,方式為筆試,每門滿分100分(不計入總分)。
(九)復試繳費
根據四川省相關文件,復試考生按120元/生的標準繳納復試費,加試另按80元/生的標準繳納加試費。3月27日起關注四川師范大學計劃財務處微信公眾號,點擊“服務大廳”,選擇“網上繳費”,在“用戶名”輸入考生編號,初始“密碼”輸入身份證號后6位,按要求修改密碼后繳費。
四、調劑
申請調劑的考生須按《四川師范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辦法》及二級招生單位調劑相關要求執行。調劑考生復試內容和方式與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五、擬錄取
(一)擬錄取原則
1.我校已經接收的各類型推薦免試生,需在規定時間內向二級招生單位報到。如有放棄者,應提交本人書面申請。
2.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復試合格后,根據所在學科專業(或研究方向)的招生計劃分別按考生總成績排名順序擬錄取,總成績出現并列,則按照復試成績排名;如復試成績仍并列,則以復試專業成績排名;如復試專業成績還并列,則以初試業務科成績排名。如以上排名后仍并列,則總成績排名并列的考生可進行加試后再排名。
3.不同專業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復試合格后,按初試成績超過國家線的百分比排名,依次錄取。
(二)不予錄取情況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錄取、取消錄取資格或取消入學資格: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包括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填寫錯誤引起的);復試成績中任一項不合格(百分制折算60分以下);同等學力考生、跨專業考生加試科目不合格(60分以下)或未加試;體檢不合格;復試時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應屆本科畢業生規定時間報到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復試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報考、復試及錄取過程中弄虛作假、違紀舞弊。
(三)擬錄取考生履行手續
1.所有擬錄取考生
(1)4月25日前下載《四川師范大學博士、碩士研究生思想考核表》,將工作或學習單位的現實表現填寫完善,蓋章簽字后寄達二級招生單位黨委。
(2)考生就近選擇二級甲等以上醫院或四川師范大學校醫院,按教育部統一要求進行體檢,4月25日前將體檢表提交二級招生單位。
2.定向考生(含所有非全日制考生)
(1)4月25日前將與工作單位簽好的《四川師范大學博士、碩士定向培養協議書》寄達二級招生單位,逾期不再受理。
(2)4月25日前填寫完善《四川師范大學擬錄取碩士研究生檔案審查意見表》,簽字蓋章后寄達二級招生單位黨委,逾期不再受理。
3.非定向考生
登錄202.115.196.157/dagl/下載pdf格式的調檔函(準確填報“檔案所在單位”和“檔案所在單位地址”——彩色打印后——及時提交檔案所在單位——通過機要通道寄送檔案)。
4月25日前將本人(應屆本科畢業生在畢業之前)全部人事檔案或《四川師范大學擬錄取研究生檔案審查意見表》(填寫完善并簽字蓋章)寄達二級招生單位黨委。
六、公示
復試結束后二級招生單位及時公布考生成績(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報考專業或方向、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等)。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公示全校擬錄取名單,公示期7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擬錄取考生經資格審查、公示、思想考核、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錄取檢查合格后正式錄取,約7月初發放錄取通知書。
七、其他事項
(一)咨詢監督舉報電話或地址:學校紀委辦公室:028-84760624;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28-84760693,四川成都錦江區靜安路5號,郵編610068,電子郵箱csyz@sicnu.edu.cn。
(二)入學后3個月內,各二級招生單位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形式可為筆試、技能測試),復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入學資格,并不予注冊。
(三)上級主管部門招生政策如有調整,本辦法作相應調整。
四川師范大學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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