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補助標準由400增至600元,但學校不僅不發放,而且還要收回之前放給學生的補助?據悉,這樣的事情發生在南昌大學。10月22日,網友“nihaoa”在本網“問政江西”欄目發帖稱,該校研究生院在毫無征兆的情況下,宣布管理學院工程管理專業的學生不能享受“全日制研究生每月600元的補助”,并將收回已經發放的助學金。該網友表示“非常不理解。”
對此,南昌大學研究生院負責人回應稱:“因為該專業之前享受過國家助學金的學生不符合規定的條件,所以學校要按照規定停發,并將追回之前發放的款項。”
投訴:昌大研究生院停發并將追回工程管理專業學生的助學金
網友“nihaoa”在投訴貼中表示自己南昌大學研究生院管理學院工程管理專業的一名在讀研究生,但研究生院最近的一則通知讓自己有很多看法。
該網友介紹說,南昌大學研究生院在11月18日下發了一則“研究生助學金評定”的通知,告知符合條件的全日制研究生的補助標準從2013年的每個月400元增加到600元。“這個消息讓我們都很高興,但是研究生院在毫無征兆的情況下突然口頭宣布我們專業不再享有此補助,同時,還要收回去年已經發過的助學金。”
至于原因,該網友稱,工程管理專業的學科設置與工商管理(MBA)專業類似;此外,檔案中的工資關系沒有統一格式,難以判定是否正在參與工作,“每個專業都應當是由專業學位委員認可批準才成立的,所以不能在專業碩士點的同時,又取消學生的正當權益;入學前,我們的檔案在全國各地分布,學院只要求我們轉工資關系,并沒有提到統一格式的要求,所以現在以格式不統一為由取消我們本應當享有的權益,我們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回應:該專業部分學生不符合享受助學金條件
針對網友的投訴,23日上午,記者來到了南昌大學研究生院,該院研究生工作部一鄭姓副部長回應稱,工程管理專業申請并領取過助學金的學生并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我們也是在今年11月份對學生檔案進行審查時發現的,所以才決定停發并追回已發放的助學金,但只針對該專業不符合條件的學生,如果符合條件,我們一定會按照規定正常發放。”
該負責人向記者介紹說,2014年6月江西省財政廳、教育廳聯合下發了《江西省高等學校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實施細則》的通知,將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提高至每生每年6000元,一年發放10個月,即每月每人600元,“同時,通知規定國家助學金的適用范圍是全日制的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不含定向、委培等。”
而針對該院工程管理專業學生的情況,該負責人介紹到,該專業在招生簡章上就明確規定了,報考時必須具備3年以上的工作經驗,“我們在今年11月開始對研究生進行審查時,發現2014級工程管理專業學生申請國家助學金的資料中,其工資關系不符合規定。按照道理,工資關系的證明必須由人才市場或正規的事業單位開具,而該專業2014級學生開具的工資關系不符合這樣的規定,后來我們打電話到學生之前工作單位,有的甚至仍在那邊繼續領工資。這顯然不行。國家助學金發放的目的,就是用于補助那些沒有固定收入的研究生。”
據悉,南昌大學研究生院工程管理專業自2013年才招收到第一屆學生,由于該專業報考條件需3年以上工作經歷,2014級學生出現了不符合規定的情況,對此,該負責人說:“我們就想到2013級會不會也出現了這樣的情況,后經調查,發現該屆已經領取了助學金的5名學生,均出現了工資關系證明不符合規定的情況,所以,我們根據規定,決定停發不符合規定的學生的國家助學金,同時,對于2013級已經領過了助學金的同學,將追回之前發放的金額。”
同時,當被問及“既然工程管理2013級的學生不符合規定,為何有領了1年多的助學金”問題時,該負責人承認研究生院在這一問題上存在工作上的失誤,“我們是根據各專業輔導員上交的名單,發放助學金的,可能是因為當時的輔導員不熟悉具體情況,而我們也是本著相信學生的原則,對申請了助學金的2013級工程管理專業發放了助學金。直到我們最近對2014級學生進行審查時,才發現了這一漏洞。針對這一問題,我們將會逐一調查、核實清楚,發現不符合規定的,將停發、追回助學金。當然,我們不是停發整個工程管理專業的國家助學金,只要是符合條件的學生,我們也一定會按照規定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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