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及基本原則
1、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2、注重考生的一貫表現,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注重考生的創新能力和專業素養。
3、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確保我校研究生入學考試的公信力。
4、復試合格方能錄取。
二、復試工作的組織
我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各招生學院成立復試錄取領導小組,按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及基本素質審核工作組。
三、復試基本要求
根據教育部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A區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及各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成績,確定復試名單。
四、復試比例及名單確定
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及我校各二級學科、專業的考試成績以及生源情況,原則上按實際招生計劃的120%~150%左右確定第一批復試名單(見附件1)。
五、復試內容和計分辦法
(一)基本素質審核
基本素質審核包括報考材料審核、基本素質審核。
材料審查包括:
(1)準考證原件;
(2)學歷及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入學時交驗);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本科階段成績單原件;
(5)考生政治思想情況表原件、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素質及能力審查表原件(請點擊下載);
(6)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或日語四級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考生基本素質審核內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審查;
(2)身心健康情況;
(3)根據報考類型填寫實習、社會實踐、志愿者活動、獲獎情況、學術成就等方面情況;
(4)職業規劃等方面情況。
(二)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基本素質審核、專業課筆試、面試及能力考核(含英語水平能力測試)。
成人應屆、同等學力及中醫學跨門類考生還需加試。
1、專業課筆試依據北京中醫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網站公布的專業課復試筆試科目進行,由各招生學院組織,考試時間為2小時。
2、綜合面試及能力測試注重對考生綜合素質、包括心理素質、職業傾向、判斷及反應能力、表達能力及外語水平等方面的考核,其中,學術型研究生側重學術基礎、知識結構、動手能力、創新能力的考察,專業學位類型研究生側重考核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特別是實踐技能的考核。
3、成人應屆、同等學力及跨學科門類報考中醫學各學科(中醫藥外語及醫藥衛生法學除外)的考生復試期間除參加上述各項內容的復試外,還須加試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為科目1:《正常人體解剖學》、《生理學》、《藥理學》(三選一),占50分;科目2:《內經》(中醫醫史文獻學專業、中醫文化學專業考生可選擇《文史綜合》),占50分。
成人應屆、同等學力及跨學科門類報考中醫藥外語的考生加試科目為:科目1:醫學英語;科目2:綜合英語。
成人應屆、同等學力及跨學科門類報考醫藥衛生法學的考生加試科目為:科目1:民法;科目2:行政法。
以上加試科目的考試方式均為筆試,考試時間為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
(三)復試總分為100分,復試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六、關于調劑工作
參見《關于我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調劑工作的通知》(附件2)。
七、關于破格
(一)破格原則
1、基礎學科且生源不足的專業。
2、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
(二)破格程序
1、3月24日前考生向招生學院提出破格申請(需附創新能力等證明材料)。
2、招生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審批。
3、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上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4、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10天。
5、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上報北京教育考試院審批備案。
八、錄取工作
1、總成績計算辦法
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進行加權計算。考生的總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50%。
2、錄取原則
(1)根據考生總成績排序,按招生計劃名額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參加我校2014年優秀大學生夏令營并獲得優秀營員的第一志愿考生,初試成績達到我校專業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合格即可錄取為我校研究生。
(3)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考生的加分政策由學校根據相關政策辦理。
(4)復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5)經考生所在學院研究生招生資格及基本素質審核工作組審查,如有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資格審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如屬實,則不予錄取。
(6)成人應屆、同等學力及跨門類報考中醫學各專業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合格即低于60分,不予錄取,若加試成績均合格,則按照上述辦法執行,但加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7)我校對體檢要求不做另行規定,參照教育部等部委文件執行,如考生體格檢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則不予錄取。
(8)因特殊原因需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須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請,審查屬實者予與辦理。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原則上不予辦理保留入學資格。
九、其他事項
1、根據《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收費標準》京發改[2008]1974號文件,參加復試的考生(含推免生)須交納復試費100元。
2、各學院復試安排及細則請參見各院復試方案(近期在我辦網站公布),未按時參加復試筆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錄取機會。
十、公示和監督渠道
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方案、各學院實施細則、成績查詢、復試查詢、擬錄取查詢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網站中公布,網址為http://www.bucm.edu.cn/yanjiusheng.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為:010-64286502。
傳真為:010-64287519。此外,我校紀檢監察部門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為:010-64287504,舉報郵箱:bucmyzbjd@163.com,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三環東路11號。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為:010-82837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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