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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研究生復試是入學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錄取的必要環節。為進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堅持以人為本、科學選拔和公平公正原則,完善創新拔尖人才培養選拔機制,保障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進行,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做好2015年河北省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冀招委研[2015]1號相關指示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組織原則
1.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科學選拔,擇優錄取,根據高層次人才成長規律和河北北方學院發展需要,對考生的專業能力、綜合素質、創新能力等進行全面考察,確保生源質量。
2.綜合考慮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并將考生大學本科階段學習成績、科研活動以及已參加工作人員的工作業績作為錄取與否的重要依據。
3.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全程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4.堅持以人為本,體現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5.復試工作在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由研究生部負責組織實施。
二、復試基本條件
1.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符合國家確定的A類地區復試分數基本要求,并通過考生資格審查。凡未經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復試。
2.參加復試的考生人數一般不超過擬錄取人數(即招生規模)的150%,根據不同專業缺額,實行總量控制。原則上按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確定復試人選。
3.對個別合格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可在校內相近學科、專業的合格生源中進行調劑復試;申請校內調劑的考生必須經過報考學科、專業復試合格,且符合教育部有關調劑工作的學科、專業要求。
4.校外調劑考生,必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平臺向我校發出調劑申請,得到回復后,按照我校發布的信息,進入調劑程序。
三、資格審查
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到河北北方學院研究生部報到,參加復試。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時間報到者,取消復試資格。復試時需要提供一寸免冠照片4張,并按考生的不同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一)應屆本科畢業生
1.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上查詢并打印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獲取12位認證碼,具體獲取辦法請詳見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認證中心網站(http://xjxl.chsi.com.cn/index.action)。如學信網查無學籍信息的,需出具考生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開具的在校學籍證明。
2.準考證
3.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學習成績單(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或單位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5.學生證
(二)往屆畢業生及同等學力考生
除必須攜帶與應屆本科畢業生要求的第2、3、4項外,還需提供:
1.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沒有取得學位證書的可以不帶)
3.學歷證明
學歷證明,需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上查詢并打印;學信網上無學歷信息或學歷信息與身份信息不匹配的,如復試合格,需復試合格后7日內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提供的學歷認證報告,具體程序可登陸學信網學歷認證中心網站(http://www.chsi.com.cn/xlrz/index.jsp)查詢。否則,取消待錄取資格。
4.報考類別是定向、委培的考生還需攜帶單位人事部門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要求有人事部門公章)。
(三)軍隊院校畢業生
取得軍隊院校畢業證書的非應屆考生,其畢業證書須得到國家認可并出具《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其中軍隊院校自考學歷須到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指定的有代理認證資質的部門進行認證,軍隊院校自考以外的學歷須到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進行認證(地點: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中路238號柏彥大廈506室)。考生還須出具以下材料:(1)考生本人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2)未轉業(復員)的提供軍官(士兵)證復印件和本人所在師級或旅級干部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蓋章);(3)已轉業(復員)的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和轉業證(復員證)復印件,如沒有轉業證或復員證,須提供轉業(復員)審批報告;(4)學校訓練部證明(2000年前畢業的);2000年前畢業的同學,若學校已撤銷,訓練部證明可用學員登記表復印件或學員學籍管理登記表復印件代替;(5)入伍批準書或入伍登記表復印件;(6)入學批準書或參軍登記表復印件;(7)學員登記表復印件或學員學籍管理登記表復印件。
四、復試辦法
1.復試資格遵循由初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生源充足的學科按照招生規模,進行差額復試。
2.同等學力考生,需參加本科階段主干課程(兩門)加試。具體加試科目詳見《河北北方學院研究生復試加試科目表》。同等學力加試滿分為100分(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總分)。
3.外語能力測試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全日制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通知》,由研究生部統一組織,分為筆試、聽力測試和口語測試。聽力測試和口語測試于面試時進行。外語測試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
4.專業課考試由研究生部統一組織,具體科目詳見《河北北方學院研究生復試加試科目表》。
5.復試時間:請各位考生參見河北北方學院研究生招生網,或來電咨詢,咨詢電話:0313-4029555,0313-4029559。
6.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及專業能力。時間不少于15分鐘。
7.考生總成績實行百分制,計算方法為:
總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總成績×30%
8.總成績不合格或復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
五、錄取辦法
1.優先錄取一志愿報考本校且成績達到錄取要求的考生。
2.研究生部根據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排序確定錄取名單。
3.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外語成績突出的考生。
4.優先錄取全日制本科學歷考生;
5.考生在復試中有違紀、作弊、替考等行為的不予錄取。
六、關于復試加分項目及優先錄取原則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考生調劑至基礎醫學專業、達到規定要求的,學校將優先錄取,并按學校相關規定,減免部分學費。
七、體檢
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如考生患有文件中明確規定的、無法完成學業或影響相關專業學習的疾病,學校將不予錄取。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到學校指定的醫院進行身體狀況檢查。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錄取資格
1.2014年、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中,有違規作弊記錄者,一經查實,取消錄取資格。
2.在復試過程中出現違規、舞弊行為者,取消錄取資格。
3.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4.考生初試科目試卷出現筆跡不符或初試試卷與復試試卷筆跡不符者,一經確認,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5.非應屆考生,學歷信息不能通過教育部學歷查詢系統且不能在規定時間取得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者,取消錄取資格。
6.對于擬錄取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未能如期畢業或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供學歷信息、學位信息或提供的學歷信息、學位信息沒有達到相關規定的,屆時將取消錄取資格。
7.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不及格的取消錄取資格。
8.體檢不符合國家對于專業行業要求者,取消錄取資格。
九、關于破格錄取
為保證選拔人才的科學性、全面性、客觀性,對于個別考生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且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但單科成績未達到國家要求的考生,綜合考慮考生的學業成績、科研水平、發展潛力、學科貢獻等,允許參加復試。
破格錄取的條件:(1)考生應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總分達到國家A類地區報考專業最低控制線;(2)報考專業業務水平突出,發展潛力明顯,單科成績(一門)不低于國家最低控制線五分。
符合破格條件考生,需向學校研究生部提交書面申請,并附相關學習表現、科研成績說明,經研究生部審核同意后,方可參加復試;復試合格者,可破格錄取。所有擬申請破格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于2015年3月20日前,向研究生部提交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逾期不報者,視為放棄。研究生部審核后,將第一時間通知考生參加復試,并通知考生錄取結果。
十、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所有復試過程將全程錄音錄像。
2.參加復試工作的所有人員都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實維護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3.研究生部負責各項信息的整理、通報和信息公開工作,保證考生咨詢、申訴、監督渠道暢通。對于爭議較大而不能確定的問題,由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集體審議。
4.復試及錄取結果在學校網站以及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信息公開平臺公布,并接受考生和社會監督。考生對錄取結果有異議,可向河北北方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督查組提出申訴,并按學校相關規定進入申訴程序。
監督電話:0313-4029122(紀檢委)、0313-4029560、4029558。
監督單位郵箱:yjs@hebeinu.edu.cn
監督單位地址:張家口市高新區鉆石南路11號河北北方學院紀檢監察審計處(郵編:0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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