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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更好地適應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對高層次、應用型人才的需要,調整優化研究生教育類型結構,完善研究生教育培養體系,推動碩士研究生教育從以培養學術型人才為主的模式向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主的模式轉變,根據教育部教學司[2010]27號文件《關于印發201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和招生簡章的通知》要求,制定我校2011年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招收專業學位名稱、規模和類別
專業學位類別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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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學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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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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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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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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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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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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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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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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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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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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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統計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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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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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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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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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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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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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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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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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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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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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商務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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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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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經濟與貿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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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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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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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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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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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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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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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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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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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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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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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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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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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碩士(非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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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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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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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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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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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碩士(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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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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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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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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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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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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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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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A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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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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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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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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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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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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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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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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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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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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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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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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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各招生專業招生類別均為自籌經費或委托培養。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以上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人員,首先須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1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
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研究生院(處、部)同意。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6.除中央黨校成人教育學院本科學歷外,其余的黨校本科學歷不能報考。
7.在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地址:北京語言大學學一樓116房間,咨詢電話:82361045。考生現場確認時必須提供該中心認證書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
(二)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非法學)聯考”的人員,除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外,還須符合下列條件:
(1)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同等學力考生須在報名前已通過國家四級外語水平考試并獲得證書。復試時提交國家四級外語水平考試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005年6月以后參加四級考試的須達到450分以上者并提交成績單和復印件。復試時提交相當于學士學位水平的論文(字數不少于1萬字)或在報刊上發表的相當于學士水平的兩篇文章。
(三)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法學)聯考”的人員,除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外,還須符合下列條件:
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的(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四)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的人員,除符合(一)中第1、2、4、5、6、7各項的要求外,還需須符合下列條件:
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5年或5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人員復試時須提交一篇2000字以上,且與工商管理領域相關的論文。
報名參加公共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人員復試時須提交一篇以上(含一篇)公開發表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論文。
(五)報名參加金融碩士、應用統計碩士、稅務碩士、國際商務碩士、保險碩士、資產評估碩士、會計碩士的人員,除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外,還須符合下列條件:
同等學力考生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專業相近,并于復試前在公開出版的刊物上發表過至少兩篇與所報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
所有同等學力考生必須于復試期間攜帶大專畢業證書或本科結業證書或成人高校應屆本科學生證、學術論文原件及復印件等進行資格審查,如發現有應該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而以其他身份報考者以及不符合同等學力報考條件者,則取消復試和錄取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復試時需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大學本科主干課程。
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不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碩士研究生。
三、報名方式
201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報名一律采取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和現場攝像、確認的方式, 網報時間2010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屆時請考生自行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報名,http://yz.chsi.com.cn(公網);http://yz.chsi.cn(教育網)。
考生所選“報考點”即為現場確認和考試地點。“(1134)中央財經大學”報考點是設在北京地區報考“中央財經大學”的唯一指定報考點,請考生按本考點公告要求進行報名。在京外報考中央財經大學的考生,須選擇所轄省級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并按照報考點的要求規定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工商管理碩士(MBA)和公共管理碩士(MPA)考生報考點僅限“中央財經大學”。
考生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招生單位網報公告”和“報名點網報公告”,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報考條件,確認完全符合后再進行網上報名。我校網站研究生部主頁(http://gs.cufe.edu.cn)中的“招生公告”中將及時發布有關詳細報考信息,請考生及時查閱。
四、入學考試
(一)入學考試包括初試和復試,初試考試時間:2011年1月15日—16日。
初試考試地點:網上報名所選報考點指定考試地點。
(二)全日制專業學位復試包括:資格審查、專業課筆試、專業課面試、外國語聽說能力測試、體格檢查等。具體復試方案于2011年3月底公布。
五、學制和學習方式
工商管理碩士學習方式為全日制和在職兩種,全日制學制兩年,脫產學習;在職學制三年,周末和晚上上課;學費總額為78000元。
公共管理碩士學習方式為在職學習,學制兩年,學費15000元/年。
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采取全日制學習方式。法律碩士(非法學)學制三年,金融碩士、應用統計碩士、稅務碩士、國際商務碩士、保險碩士、資產評估碩士、法律碩士(法學)、會計碩士專業學位學制均為兩年,學費15000元/年。
各招生學院(中心)根據學生學習成績和科研成果等向優秀學生提供一定數額的獎學金。學生在校期間按照北京市有關管理規定,統一辦理一老一小大病醫療保險。
六、授予證書
在規定的期限內達到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要求,按照中央財經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和學位授予相關規定,符合條件的,頒發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并授予相應專業碩士學位證書。
七、錄取工作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入學考試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平時學習成績、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前,我校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政審。自籌經費研究生需將人事檔案按時調入我校,其中外埠學生自愿將戶口在規定時間內遷移至我校集體戶口上。委托培養研究生不轉人事檔案和戶口,錄取前,我校與委托培養研究生和委托培養單位簽訂相關協議。
復試不及格不予錄取,體檢不合格不予錄取。
所有錄取考生必須于2011年9月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辦理入學報到手續,原則上不予辦理保留入學資格。
錄取考生于2011年秋季入學,報到時須攜帶本人錄取通知書和本科畢業證書原件。
八、畢業生就業
畢業時按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就業。學校及所在省(區、市)畢業生調配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委托培養研究生回委托培養單位就業。
九、聯系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報考、成績發布、復試方案、政審調檔及錄取等信息隨時在我校網站研究生部主頁“招生信息”中發布,不予另行通知。研究生部主頁http://gs.cufe.edu.cn;我校主頁http://www.cufe.edu.cn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10-62288344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自動傳真:010-62288895
全日制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學)研究生招生咨詢電話&傳真:010-62288088
聯系人:梁老師
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招生咨詢電話:010-62288130,傳真:010-62288851
聯系人:賈老師
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研究生招生咨詢電話&傳真:010-62289183
聯系人:于老師 張老師
全日制會計碩士研究生招生咨詢電話&傳真:010-62288839
聯系人:劉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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