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中醫藥大學關于做好2015碩士調劑、復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院今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經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會議討論通過,現確定我院2015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如下。
一、復試及錄取工作原則
1.堅持對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在保證人才培養質量的前提下,考慮對人才的市場需求情況,尊重考生的意愿,同時還應兼顧國家需求和學科建設工作的需要,同時考慮各學科導師隊伍情況。
2.復試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側重,在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科研能力、創新精神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核。應積極采用綜合性、多元化的考核辦法,使復試有利于對創新人才和科研能力突出人才的選拔。復試過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規范、操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要提高服務意識,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錄取規模
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招生規模進行錄取。
三、復試工作的組織、指導及督察
1.學院根據本辦法要求組成復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學院院長、分管副院長、紀檢委員和學位委員會共同組成;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實行組長責任制,全面負責本院復試工作重大事項的決策,并負責組織、指導及協調本院的復試工作。
2.學院根據情況按二級學科組成若干個復試專家組,復試小組專家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專業副教授以上職稱者不少于3人),復試小組成員需由辦事公正且沒有直系親屬報考本院的教師擔任。
3.學院復試領導小組和二級學科復試專家組名單、聯系電話等上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
4.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應通過復試(已經復試過的免試推薦生不再重復進行)。
5.參加復試考生的基本要求
(1)符合2015年碩士研究生的報考資格(考生在復試前必須通過資格審查)。
(2)初試成績符合教育部2015年一區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要求。
6.復試前學院將認真核對考生有效身份證;認真審查往屆本科考生的本科畢業證書原件、應屆考生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高校教務部門頒發的學生證)、蓋有紅章的大學期間的成績單。
7.學院對主持和參加復試工作的教師、工作人員進行必要的招生政策和紀律的培訓,復試人員在復試中要嚴格執行復試程序和復試標準,認真做好復試記錄,復試過程必須全程錄音。
8.復試過程必須公開、公平、公正。復試所淘汰的考生必須是復試成績不及格或總分排名最后者;復試成績不及格者直接淘汰,不予二次復試;復試成績合格但排名該專業最后的被差額落選考生可申請參加學校其他缺額專業二批調劑復試一次(與校外調劑考生一同參加第二批復試)。
9.每位考生面試時間約20分鐘左右。同一學科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10.學院復試后均為預錄取,最后擬錄取必須由學校研究生處審核、公示后向考生公布。通過教育部錄取檢查后方為正式錄取。
11.學院招生導師需簽訂招生責任書,承擔助研津貼100/月·人。
12.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要對本學院的復試結果負責。
四、招生復試流程:
1.學院公布2015年碩士生導師招生名單,考生選擇導師。
2.學院組織考生復試,導師與考生雙向選擇,擇優錄取。
3.對于未錄取的考生進行院內調劑,仍未錄取者退回學校研究生處招生辦。
4.如第一輪復試后名額未滿的專業需及時上報缺額信息,請學校研究生處招生辦調劑相關專業考生進入學院。
五、招生復試形式:
復試由筆試與面試組成,主要考查考生的專業知識(筆試+面試)、綜合素質及能力(面試)和英語應用能力(筆試+面試)。
六、復試內容
復試將堅持科學選拔、全面考察、突出重點,特別是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深入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是否符合研究生培養的要求;堅持公平公正,客觀評價。復試內容如下:
1.專業知識考查
(1)考查形式:筆試+面試
(2)考查時間:筆試約30分鐘+面試約15分鐘
(3)考查內容:
①藥學綜合知識能力(考查科目包括《藥劑學》、《藥理學》、《有機化學》與《分析化學》),適用于藥劑學、藥理學、藥物分析學、藥物化學、生藥學專業考生。
②中藥學綜合知識能力(考查科目包括《中藥學》、《中藥炮制學》、《有機化學》與《分析化學》),適用于中藥學專業考生。
2.綜合素質和能力
(1)考查形式:面試
(2)考查時間:約15分鐘
①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
②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③考生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④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⑤人文素養、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⑥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英語應用能力
(1)考查形式:筆試+面試
(2)考查時間:筆試30分鐘,面試約20分鐘
(3)考查內容:①專業外語(筆試)②外語聽力與口語(面試)
五、各項復試內容所占的比例
專業知識(筆試+面試):30%+30%=60%綜合素質和能力(面試):20%
外語聽力與口語(面試):10%專業外語(筆試):10%
復試中,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結果不合格者、綜合素質考核成績不合格者,視為復試不合格,均不予錄取。
六、考生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總成績=初試成績/5×65%+復試成績×35%+創新性成果加分5分(省部級成果并為第一負責人)
七:復試時間:
3月24日(周二):15:00-15:30,一志愿考生報到,地點:3502(3號樓502室)
3月24日(周二):15:30-16:30,筆試,地點: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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