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慶大學重大校〔2014〕268號文件:《重慶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為主要依據,針對體育學院專業特殊性質并結合我院實際情況與生源特色制定的.為全面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加強學風建設激發學生學習熱情,培養創新意識,特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推免生推薦工作應當堅持自愿申請,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選拔的原則,應當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推薦工作中要堅持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綜合評價、擇優選拔的推免生評價體系和工作機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貫表現,強化對考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核,積極創新推免生遴選方法,避免唯分數論,遴選出綜合素質高、綜合能力強、具有創新潛質的學生。
組織機構
為了讓推免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鼓勵學生積極創新選拔辦
法,避免唯分數論,應以德、智、體全面發展為依據,選拔出綜合素質高、實踐能力強、具有創新精神的學生。
1、成立由胡紅院長任組長,由分管教學、研究生、學生工作的相關負責人和系主任、教師代表等組成的學院推免遴選工作小組,負責組織體育學院推免工作的實施。
2、學院組織相關學科專業的專家考核組6人(其中正教授應4,副教授2人),
在對學生進行綜合測評。以學生的綜合成績進行排序(學生綜合成績應包括學分
績點、獎勵分值、綜合測評等),確定獲得推免資格的初選學生名單,并公示三
天。
工作程序
一、根據教育部要求,2014年起,推免生推薦、接收工作在時間上分為互不交叉的兩個階段。學校推薦工作統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結束,推薦工作結束后啟動接收錄取工作,接收錄取工作統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結束。
二、 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在規定的時間應向學院提交申請,填寫《重慶大學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提供能代表本人能力、素質、特長以及其它相關的證明材料。
三、學院按學校根據當年情況下達的推免生名額限額,以不超過推免生名額1.5倍的數額,依據相應專業(方向)學生前三學年(四學年)所獲得的平均學分績點排名,并予以公示。
四、 學院組織相關學科專業的專家考核組(5人以上,其中正教授應占2/3及以上),在對學生進行綜合測評的基礎上,以學生的綜合成績進行排名(學生綜合成績應包括學分績點、獎勵分值、綜合測評等),確定獲得推免資格的初選學生名單,并公示3天。
五、公布無異議后,初選學生名單經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審核蓋章后報教務處。
六、審定通過的推免生名單在學校“重大教學網”公示10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推免生資格名單統一由學校報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
七、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審核通過,具有推免資格的學生需登陸教育部 “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寫個人基本信息、選擇報名志愿、查看復試通知及待錄取通知等。
“推免服務系統”是推免工作統一的信息備案公開平臺和網上報考錄取系統。推免生(含推免碩士生和直博生)資格審核確認、報考、錄取以及備案公開等相關工作均須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
推免研究生具備條件
一、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
二、品德優良,遵紀守法,身心健康;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及違法違紀受處分的記錄。
三、 按期完成(前三學年無補考)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外語類、公共體育獲得專業規定的課程學分),成績優異,且參加全國大學外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體育、藝術類專業全國大學外語四級考試成績不作要求),或者參加托福考試成績為≥550分(或者網考成績為≥80分),或者參加雅思考試成績為≥5.5。
對申請推免資格的學生參加競賽等活動實行獎勵并加分
一、符合“重慶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優先推薦條件1列表”(附件1)條件的學生由學校單列計劃,直接推薦。
二、符合“重慶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優先推薦條件2列表”(附件2)條件的學生由學校單列計劃,但須滿足基本條件且復試合格。學生參加各類競賽和評優活動獲獎,按“重慶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獎勵分值細則”(附件3,4)加分(同一項目多次獲獎取最高獎勵分值,不累加)。
三、 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者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可不受綜合排名限制進行推薦。但須經三名以上本專業教授聯名推薦,本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組織考核通過,并對學生有關證明材料和教授推薦信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無異議后,納入獲得推免資格的初選學生名單。
錄取方法
一、按照學校規定取得推免研究生資格的學生再按照綜合成績進行排序,根據學校下放名額按照由高到低進行錄取。
二、綜合成績構成:前三年平均學分績點+獎勵分+綜合測評。
1、平均學分績點:由重慶大學教務處網站績點為準。
2、獎勵分:按照學校和學院規定的獎勵分值進行加分。具有推免研究生資格的學生須向學院提供獎勵分的具體支撐材料。由體育學院推免遴選工作小組對學生的獎勵分進行仔細審核。學生參加各類競賽和評優活動獲獎,按“重慶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獎勵分值細則”(附件3,4)加分(同一項目多次獲獎取最高獎勵分值,不累加)。
3、綜合測評:由學院專家組對學生的專業能力和技能進行綜合測評。專家按照十分制來評定成績。無補考學生的綜合測評分值(總分0.4)=(專家評定分數相加/專家組總人數)/100×4。
備注:本細則從二0一四年九月一日開始實行。以前推免細則作廢。
二0一四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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