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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力度,我校根據教育部有關推免生工作管理辦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請條件
1.申請人必須是具有推薦免試授權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并獲得所在院校推薦免試資格,占用其本科就讀學校的推薦免試指標,推薦手續完備,材料齊全。
2.2015年9月1日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
二、接收專業、人數及學制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專業(領域)、人數及學制請參閱《西安財經學院2015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目錄》。
三、申請與選拔考核程序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的有關精神, 2015年我校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 考生填報專業志愿。獲得推免生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確定擬申請的專業后,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的“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專業志愿。
2.學校發出復試通知。通過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向申請考生發出復試通知。考生接到復試通知后應盡快確認是否同意復試。
3.考生參加復試。復試采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同意參加本校復試的申請人,請及時查詢西安財經學院研究生部網站的具體安排(復試時間暫定于9月末和10月份,具體時間以網站安排和通知為準)。
考生在復試報到時需交驗以下書面材料:
(1)驗第二代身份證、學生證原件,交復印件(身份證復印正反面,學生證復印學生信息和注冊情況)。
(2)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原件,并加蓋推薦院校教務處公章。
(3)其他有關材料(如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單復印件,其他獲獎證書、本人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工作成果等)復印件。
(4)考生在復試期間不安排體格檢查,體檢工作統一放在新生開學報到期間進行。
4. 辦理擬錄取手續。確定擬錄取名單后,擬被錄取者領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按要求及時接受待錄取通知。
5.省招辦審核與公示。
有關具體要求請于復試前在西安財經學院招生信息網查閱《西安財經學院2015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規定》。
四、學費與獎助學金
與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被錄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其他事項
1.申請人必須保證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我校將在復試結束后對擬錄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請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不予錄取。
2.我校確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學報到時未獲得畢業證書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3.已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無須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
4.咨詢、監督與申訴渠道
研究生招生辦:02981556499
研究生部網址:
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index.asp
紀委、監察處:02981556056
紀委、監察處郵箱:jw@mail.xaufe.edu.cn
西安財經學院研究生部
2014年9月3日
附件
西安財經學院2015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目錄
學院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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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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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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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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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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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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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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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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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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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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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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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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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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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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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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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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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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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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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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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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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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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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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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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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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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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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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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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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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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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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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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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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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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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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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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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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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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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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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9
|
數量經濟學
|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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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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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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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經濟
|
003
|
經濟學院
|
0202Z1
|
★能源經濟學
|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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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學院
|
120201
|
會計學
|
005
|
商學院
|
120202
|
企業管理
|
005
|
商學院
|
120203
|
旅游管理
|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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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學院
|
120204
|
技術經濟及管理
|
005
|
商學院
|
1202Z1
|
★審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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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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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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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Z1
|
★決策、優化理論與方法
|
002
|
管理學院
|
1201Z2
|
★信息管理與知識管理
|
002
|
管理學院
|
1201Z3
|
★工程管理
|
006
|
信息學院
|
1201Z4
|
★電子商務技術
|
007
|
公共管理學院
|
1201Z5
|
★社會管理工程
|
004
|
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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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7
|
經濟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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