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有關單位: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8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現將2015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收條件
凡向我校各碩士學位點申請攻讀碩士學位的免試學生,必須符合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8號)文件中規定的推薦條件,并已經取得所在學校免試攻讀研究生的推薦資格。
二、培養類型
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分為學術型學位研和專業型學位。其中:工學、農學、管理學、理學培養類型為學術型學位,醫學培養類型為學術型學位和專業型學位。
三、接收辦法
1.具有推免生資格的考生,須在2014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期間通過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對我校相關專業提出申請;
2.學校分批次審核申請人信息,擇優選拔,額滿為止,并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符合條件的考生發復試通知;
3.復試可采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復試時間由各學位點自定,所有復試工作須在2014年10月20日之前完成;
4.凡通過復試,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學校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發布待錄取通知,考生收到待錄取通知后,須在24小時內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確認錄取,否則視為放棄;
5.錄取信息公示與公開。凡被我校擬錄取的推免生名單須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考生對公示名單如有疑問,學校研招辦將協同紀委辦公室及時調查處理投訴和舉報,并按國家相關文件精神執行。
四、申請材料
凡申請我校2015年免試直推攻讀研究生的學生需向學位點提交以下材料。材料必須真實,否則將不予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青海大學接收2015年免試直推攻讀碩士研究生申請表;
2.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的本科階段成績單;
3.由其推薦學校教務處提供的申請人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證明信。
五、復試要求
1.復試小組成立
復試小組由碩士點負責人和本學位點導師3~7名成員組成,研究生院進行復試督查。
2.復試時間為10月15-20日。
3.復試內容:
復試工作由各學位點組織,申請學生按照抽簽順序參加面試。復試內容包括:
①專業知識面試(70分):主要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科學研究及創新潛能;人文素養;精神面貌、儀表儀態、表達能力等;
②外語聽力(15分);
③外語口語(15分)。
六、其他
1.接受推免生總數按照國家下達計劃執行,各專業接受推免生總數不能超過本專業當年招生計劃的50%;
2.各學位點10月20日16:00前將以下材料上報研究生院:
①免試直推攻讀碩士研究生申請檔案袋中的材料;
②《青海大學2015年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申請表》;
③《青海大學2015年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面試考核表》;
3.研究生院進行復審,復審后報學校研究確定青海大學2015級免試推薦碩士研究生接收名單并公示;
4.公示無異議后,填寫《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記表》,報青海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批準;
5.考生保持本人聯系方式暢通,以便及時通知有關事宜,學校聯系電話:0971—5310695。
附件:
1.《青海大學2015年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申請表》
2.《青海大學2015年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面試考核表》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
附件【青大研院字8號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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