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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考研后遭遇垃圾短信“轟炸”
南京一市民要打隱私維權第一案
垃圾短信幾乎是每個手機使用者都無法回避的難題,然而南京一名律師在飽受垃圾短信騷擾后,卻決定通過法律途徑討個說法。這位律師報考在職研究生考試后,每天遭遇垃圾短信的密集“轟炸”,更為觸目驚心的是,內容皆為出售考試答案。而且,他發現自己身邊幾個同樣報考在職研究生的同學、同事與自己的情況一模一樣。他引用《侵權責任法》,在訴狀中將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和河海大學列為共同被告,昨天下午向法院遞交了訴狀。這有望成為《侵權責任法》今夏實施以來,南京公民為個人隱私維權第一案。
“一是網上報名,二是現場確認!我可以肯定地說,手機號碼泄露就在這兩個環節中。”
律師籌備考研遭遇短信騷擾
呂劍峰是江蘇匯商律師事務所一名律師,今年年初準備讀研,經過一番比較后,他決定攻讀清華大學的公共管理碩士(簡稱MPA)。今年6月,呂劍峰按報名要求,登錄一家名為“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的網站報名。報名需填寫的個人資料非常詳細,除了姓名、性別、籍貫、學歷等一系列基本資料外,還包括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手機號碼甚至包括家庭成員的住址和手機號碼等資料。報名完成后,系統自動生成了“2010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呂劍峰看到,表上顯示網上報名完成后,將進行現場確認報名,地點在河海大學。
7月中旬,他如期來到河海大學的現場確認點,現場打印原來的表格,他確認無誤后簽字,將表格交給確認點。接著,他在現場支付了240元報名費,這就完成了整個報名的程序。之后的日子,呂劍峰白天忙工作,晚上則看書備考,日子過得很有規律,直到大約9月底10月初的光景,陸續發到他手機上的垃圾短信打破了這種寧靜。
“有一條短信說可以提供MPA考試的答案。我就覺得很奇怪,他怎么知道我要考MPA呢?”奇怪歸奇怪,呂劍峰并未在意,他順手把短信刪了。可沒想到,當天又收到第二條內容相似的短信。接下來,呂劍峰每天都會收到不少號稱能提供答案的短信。
10月11日,呂劍峰收到了河海大學寄來的準考證,上面注明了考試時間:10月30日、31日,考試地點在南京大學。他突然聯想到,天天收到的這些短信絕非偶然,一定與自己的MPA報名存在某種聯系。呂劍峰認真地回憶了報名過程,他發現,自己的手機號碼在報考中只“曝光”過兩次,一是網上報名,二是現場確認。“我可以肯定地說,我的手機號碼泄露就在這兩個環節中。”
“這里面有騙子,也肯定有真的,這對像我這樣想憑實力通過考試的人來說,是一種極大的不公平!”
短信轟炸讓他備考信心崩潰
隨著考試日期的臨近,呂劍峰的手機簡直成了廣告短信的重災區,從一開始的每天幾條,到多的時候每天10條!其中不但有MPA考試的廣告,還有號稱能提供GCT考試答案的廣告。呂劍峰得知,MPA、MBA(工商管理碩士)以及JM(法律碩士)等都是GCT的一種,考試科目有重合,考試時間也相仿。
眼看著這些廣告宣傳用語越來越雷人,呂劍峰的備考心態也發生了動搖。“我本來以為這些都是騙子,但是我又想到,會不會真的有人能作弊啊?如果是真的,那對我這種一心想以自己實力通過考試的人來說,算不算一種極大的不公平?”
“南京公共管理(MPA)考中答案加反屏蔽防探測設備,輔導包過。”收到這條短信后,呂劍峰按照短信后提供的手機號碼打了過去。對方向他介紹說:“在考前我們會把微型接收器交給你,你把它戴在耳朵中進入考場。我們會派高手去參加考試,提前把試卷做好,出來后我們將答案通過接收器傳給你。”見呂劍峰還有疑惑,對方讓他盡管放心,因為他們的設備頻率與考場周圍的干擾設備頻率完全不一樣,絕不會被發現,“當然了,如果你自己在考場里太囂張被抓了,責任你自己負。”
短信“轟炸”日漸密集,呂劍峰的信心終于崩潰,他決定放棄考試。“我相信這些垃圾短信當中,肯定有很多是騙子,但是我也相信這當中肯定有真的,哪怕有人只知道部分答案,那肯定也算是泄密。”呂劍峰說,他原本認為MPA是一個含金量很高的考試,但現在他徹底寒了心。“個人隱私遭遇泄露,而且還是國家級的考試。垃圾短信滿天飛,一會兒說‘真題’,一會兒說‘先交定金考后付全款’,甚至還有‘可通過支付寶付款’的,一個吹得比一個神,參加考試的人面對這么多歪門邪道,真是太累!”
在呂劍峰看來,放棄考試,損失的不只是240元報名費以及每天接收短信的精神干擾。更讓他擔憂的是,個人隱私保護的脆弱。
“填報名表的時候,上面可不僅僅有我的姓名和電話,還有我的身份證號碼,有我家人的住址和電話。”呂劍峰氣憤地說,現在看來自己的隱私已經被泄露并且“轉手”過若干次,但是萬一資料被其他心存不軌的人得到,帶來的將是更可怕的事。
呂劍峰決定不再刪除短信,而是要把短信全部留下來,討個說法。
“王老師”:
什么考試都操作
“我們是通過江蘇人事局拿到你們的報考名單的……”在呂劍峰收到的垃圾短信中,這條的名頭有點雷人。但這個“江蘇人事局”其實子虛烏有。記者按短信提示加其QQ與這位“王老師”進行了對話。在對話中,“王老師”對呂劍峰的手機號碼信息來源以及自己的“渠道”諱莫如深。
記者:聽說你那里有答案?
王老師:你需要什么考試?
記者:MPA有嗎?
王老師:有的。
記者:如何確保真實性?
王老師:你消息很閉塞哦。你百度搜索“2010年研究生泄題”“英語專八泄題”“2010年廣西公務員泄題”……讓事實告訴你。
記者:短信上說你是從人事局那里得知我手機號碼的,難道人事局會賣考生資料?
王老師:我們的渠道,F在是經濟社會。
記者:多少錢,如何支付?
王老師:合作方式:第一種考前費用兩科2000元,不接受討價還價。第二種為安全起見,你只需考前付一半定金,同時把身份證,準考證掃描發到我的郵箱,考后付清余款我們會徹底刪除你的證件掃描?记案犊羁蛻魺o須證件掃描。錢都是匯到我們指定銀行賬戶上。
記者:你說的第二種付款方式,為什么是考后付而不是考試通過后付呢?
王老師:既然答案都沒問題了,你還要通過了再付,沒道理的。你自己參加考試,一看答案就知道是不是對的了。如果答案有問題你就該找我們退款了。
記者:什么時候給答案?選擇題居多,背不上怎么辦?
王老師:有印象就可以了,5號下午兩點統一發送答案。
記者:為什么是5號?考試時間不是這個月底嗎?
王老師:那是經濟師,你的是29號下午給。最近考試很多。
記者:暈倒!什么考試你都管?
王老師:我們全年操作考試。
記者:那么29號下午該怎么做?你直接告訴我吧。
王老師:付款客戶,給我們郵箱和電話號碼就可以了。我們會通知的,有什么問題也可以電話聯系我們。
“我向5個同樣參加這次研究生考試的同學、同事打聽后才知道,大家的信息都被賣了!”
被騷擾者原來不是他一個人
前天晚上,呂劍峰找到記者促膝相談。19點57分,兩人還沒聊幾句,他的手機就響了。他苦笑著遞過手機,只見上面寫著,“GCT考前答案!原版原題!8年經驗上萬人已通過!先少量定金考后付余款!包過!價格低!”末尾還留下QQ號和手機號。
呂劍峰說,他決定向泄露自己個人信息的部門討要說法。按他的分析,泄露者可能是網站或現場確認點。經過查詢發現,網站屬于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這家中心是教育部直屬事業單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至于現場確認點,他認為這個在河海大學內的確認點同樣存在沒有嚴格保存隱私的情況,河海大學方面應當承擔責任。
讓呂劍峰決定要維權的還有一個原因。“我之前擔心,這會不會是個別情況,但我向5個同樣參加這次研究生考試的同學、同事打聽后才知道,大家的信息都被賣了!”
呂劍峰有個老同學孔天東(化名)在南京一家區級檢察院工作,他將在10月30日參加JM考試?滋鞏|親口證實了自己的遭遇與呂劍峰相仿:“我是在那家網站網上報名,然后在南京大學現場確認。大約在一個月前開始收到這類短信,現在頻率越來越高了。”他承認說,自己愛人這次也報考了JM,被短信騷擾的情況與自己一樣。
“許多投機取巧的考生通過‘操作’考取了研究生,使得該考試喪失了其應有的公平。”
打一場捍衛隱私的公益訴訟
律師背景讓呂劍峰對隱私受到侵害有更深的認識。他說,當今公民隱私被泄露的問題已經愈演愈烈,正因為意識到這一點才會有了《刑法修正案(七)》中增加的條款: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目前這個條款在現實中操作性不強,一方面由于侵犯隱私行為的隱秘,另一方面什么是情節嚴重也沒有明確。”
呂劍峰決定向這個猖獗的行為宣戰。昨天,呂劍峰寫好訴狀,將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和河海大學列為共同被告,要求兩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消除對原告造成的不良影響;退還原告報名費240元;賠償精神損害補償金240元……
他在訴狀中寫道:“因為兩被告的行為使得廣大考生的信息被泄露,導致許多投機取巧的考生通過‘操作’而考取了研究生,使得該考試喪失了其應有的公平……”兩被告的行為已經違反了《侵權責任法》。
昨天下午兩點,呂劍峰走進南京鼓樓區法院的立案大廳。目前,法院已收下他的材料,表示將在研究后決定是否立案。
被告說法
我們絕不可能做出違法的事
昨天,記者聯系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考試處,該處一位姓鐘的工作人員聽說呂劍峰的遭遇后答復說:對這位考生的處境表示理解,也同情他的遭遇。
鐘女士稱,全國所有MPA考試的考生信息的確會匯總到考試處,但是網絡的服務器卻在各個省的學位辦。“我們作為教育部下屬的單位員工,深知考生的信息是受到法律保護的,絕對不可能作出違法的事。我們的員工都與單位簽訂有保密協議。”
鐘女士說:“我們以前也接到過類似的投訴,經過我們的調查不能排除下列兩種情況。一是考生在現場確認點確認時,周邊會有不少培訓機構的人員在推銷,他們往往會以免費贈送優質培訓教材為誘餌,引誘考生留下姓名和電話,導致考生信息泄露;二是有的考生會登錄一些培訓機構的網站,并在網站上注冊會員,這往往也會導致信息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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