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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了解到,剛剛恢復自由身的曾愛云不認同法院對他“證據不足”而判決無罪的理由,已決定提出上訴,要求法院重新作出無罪判決。
7月21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發生在12年前的“湘潭大學研究生殺人案”一審公開宣判:判決被告人曾愛云無罪,另一被告人陳華章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2003年10月,湘潭大學機械工程學院2002級碩士研究生周玉衡校內遇害。11月,同為該院研究生的曾愛云、陳華章兩人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逮捕。法院此前認定,被告人曾愛云因和死者周玉衡喜歡同一個女生李某,對此比較煩惱,并多次向好友陳華章表示想教訓一下周。而被告人陳華章和周為同門師兄弟,因導師偏愛器重周,陳華章心懷嫉妒,遂與曾愛云合謀殺害周玉衡。湘潭中院2004年至2010年三次作出判處曾愛云死刑、陳華章無期徒刑的判決,湖南省高院維持過一次死刑判決,被最高法院發回重審。
2013年4月17日,湘潭中院第四次一審本案,今年7月21日做出一審判決。按湘潭中院新聞發言人的解釋,對曾愛云無罪判決的依據是:全案證據存在較多難以排除的疑點和矛盾,無法形成完整的證據鎖鏈。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三)項的規定:“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記者了解到,曾愛云和律師將就以上判決提出上訴。曾愛云認為,法院認定他無罪的理由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是錯誤的。請求上級人民法院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95條第(二)項: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的規定予以糾正,還上訴人的清白。
曾愛云說,相關上訴材料會于近日提交,他需要的是一份真正的無罪判決。
曾愛云:我要的是徹底的清白
獲釋
外面的各種變化都跟自己沒有關系
新京報:重新獲得自由的這些天是怎么度過的?
曾愛云:7月21號出來,差不多一周的時間,做的最多的是見親戚朋友,回到老家,好多人都來看我,大家都為我高興。很多人都是10幾年沒見了,很多親友見到我就掉眼淚,劫后余生的感覺。
新京報:對你來說,哪些變化沖擊最大?
曾愛云:變化是天翻地覆的,建筑、交通,跟記憶中完全不一樣了。我老家只是個山村,但是回村子那天,還是找不到家,新蓋了很多房子,只能在腦袋里一點點搜尋殘存的記憶。
所有變化都沖擊我,外面世界的這些變化,自己這十幾年是被隔絕在外的,所有變化好像自己都沒參與、都跟自己沒有關系,這最沖擊人。
新京報:十幾年被羈押的日子對現在生活有影響嗎?
曾愛云:很明顯的影響是睡覺,在里面的時候早6點起床晚上10點睡覺,天天一樣。回到家里大家都很高興,有時候夜里很晚才睡,但不管多晚睡,早晨到那個點兒非常機械地就醒,再睡不著了。
新京報:親友們都說些啥?
曾愛云:說我變老了唄。年紀老了十幾歲,那時候還是小伙子,這是很直觀的。不過親友們跟我說的最多的是,我很堅強,挺了過來。好多人看到我現在的樣子很詫異,他們覺得應該更慘一些。(笑)
申訴
一級一級地盼望,一級一級地失望
新京報:2004年第一次判處死刑時的想法是什么?
曾愛云:就覺得進了那個門,命就不是你的了。剛開始想,警察說我殺人了,檢察院、法院在之后判案子的過程中應該能發現問題吧,但是都沒有。
所以第一次判死刑的時候,就是又無奈又絕望。但那時候因為總被審訊,對我來說也是無休無止的折磨,所以死刑判決出來的一刻,也有一瞬間想:死了也好,死了就沒有痛苦了。
新京報:之后開始了漫長的申訴?
曾愛云:是,想死的想法很快打消了。我5歲時候就沒了爸爸,媽媽一個人拉扯我長大,把我培養成村里第一個重點大學的學生、研究生,我不想她作為一個殺人犯兒子的母親活著。對我自己來說,我也不想被誣陷。后來律師介入,就開始申訴了。但是中間有七八年的時間,一級一級地盼望,然后一級一級地失望,湘潭判了死刑,到了高院,發回重審,這是一點希望,但是發回重審之后又是死刑,后來湖南高院也核準了死刑,案子到了最高院。
新京報:這里面有個插曲,說是最高院不核準死刑的通知到了你手里你激動地當做寶貝,連自己的律師都不敢給看?
曾愛云:什么是命懸一線?那就是。可能對于那些法官來說,給我的不過就是幾張紙,但對我來說就是我的命。
除了不斷上訴,我還在里面給各級政法機構、律師等各種各樣的人寫信。我沒有別的請求,就是求他們仔細看一下我的案子,就仔細看一下,在很多信里我都有寫,我不是怕死,我也不怕等。即使最后我死在看守所里,他們能還我清白,我也認。
轉機
熬到這一天,還算幸運的
新京報:這12年最難熬的是什么時候?
曾愛云:2010年前后吧,到大概2012年。那幾年幾乎就到這條命的臨界點了。身體和精神都非常差,沒有任何免疫力,幾乎一直都在感冒。躺在床上每一根骨頭都疼,幾乎把藥當飯吃。對我來說那段時間是最難熬的,所有的情緒壓在心里,最后也爆發出來了。有時候開庭,我就不管不顧地罵出來。提審的時候,我使勁用手砸捶鐵欄,那時候身上都是傷,覺得不發泄出來整個人都能被憋死。
新京報:轉機出現在什么時候?
曾愛云:我們在里面,對國家政策變化什么的感受非常明顯。到了2013年,國家開始陸續出臺文件,各地的一些冤假錯案也陸續得到處理。律師也跟我講了很多這方面的事情,寫信給我說我的案子翻過來是特別有希望的,讓我堅持住。
還有特別感激的是看守所的管教,他們看到下發的文件,會特地抄到紙上帶給我,鼓勵我堅持。
新京報:接受到這些訊息時的反應是怎樣的?
曾愛云:鍛煉身體。當時我的想法是一定要把身體搞好,才能等著最終的結果。所以就開始積極鍛煉,跟變了一個人一樣。
新京報:你怎么看待這些變化?
曾愛云:我很慶幸,像出來之后親戚朋友跟我說的,我熬了過來,等到了這么一天,還算幸運的。細想一下,我的遭遇在過去十幾二十年里肯定不是孤例,但是很多人可能都沒等到這一天。想想還是挺恐怖的。
我很感激法律的進步,法治環境的變化。至少我的聲音能被聽到了。一個能聽得進我們這些人聲音的環境,是能夠避免很多悲劇的。
無罪
“我要的是徹底的清白”
新京報:7月21日被宣布無罪,這個判決對你意味著什么?
曾愛云:可能是等得太久了,沒有更多的喜悅。而且對我來說,這次無罪判決并不是終點。那天宣判完我就跟律師商量了,要繼續上訴。
新京報:你對這次判決并不滿意?
曾愛云:宣判里說的是我殺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這幾個字,我決不接受。這件事我沒做過就是沒做過,我不希望我背后有人說“放了他是法律進步了,他殺沒殺人沒人知道。”
我要的是徹底的清白,不能套一個疑罪從無的法律概念,讓我在外面還以一個罪犯的身份活著。所以我要堅持上訴。
新京報:案子中還涉及死者的女友,因為你的案子,她也因偽證罪被判緩刑,想過要聯系她嗎?
曾愛云:我們最后一次見面就是案發的時候,她來看守所給我送衣服,也不讓見,后來就再也沒見過。案發當天我們一直在一起,只是因為說了實話,她就被定罪,人生也被改寫了。
但是如果我當時不認罪,她就不會被牽連了,有時候我也憎恨自己的軟弱,是我的軟弱害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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