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印發的《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4]13號),結合我校實際,2015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工作按以下規則執行。
1.考生需滿足教育部及學校對考生資格的報考要求(詳見我校2015碩士招生簡章);
2.考生初試成績需達到《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二類地區)要求;
3.擬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及醫學臨床碩士中的中醫類專業,工學照顧專業及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與醫學臨床碩士中的中醫類專業,工學照顧專業與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之間互調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7.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8.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9.欲調劑考生首先必須確認不能被第一志愿單位錄取。確保所填報信息屬實,如有虛假,我校將取消該生被調劑資格;
10.接收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11.“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調劑服務系統開通后,考生自行登陸并按要求填寫個人調劑信息(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我校將在對考生資格進行初審后及時通過調劑系統通知考生并安排復試。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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