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全國各大院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申請我校2016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薦免試生)和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直接攻博生),上述兩類統稱推免生。
為使我校2016年接收招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規范進行,現將有關具體事宜做如下規定制定本章程: 一、申請基本條件
1.申請人應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申請人身體健康狀況應符合教育部規定的體檢標準;
3.申請人必須是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且本科期間學習成績優秀,專業成績或綜合成績名列本專業前茅;
4.申請人須被推薦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單;
5.申請人在本科階段公開發表過學術論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國內外重大競賽中獲獎,可優先考慮;
6.申請人在本科學習期間未受過任何處罰或處分。
凡符合上述條件的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均可申請我校推免生。此外,我校錄取的學術型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在學期間表現優秀者,可申請碩博連讀。
二、資助與獎勵政策
1.凡錄取為非定向的所有推薦免試生,入學后第一學年在每年6000元基本助學金基礎上,額外至少獲得導師資助2400元;并有機會獲得12000元學業獎學金、20000元的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被錄取的直博生入學后在每年18000元基本助學金基礎上,額外至少獲得導師資助6000元;此外,還有機會獲得18000元學業獎學金、30000元的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等。
2.對來自教育部批準的設有研究生院院校、“985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含天津大學本校學生),在推薦學校綜合成績排名前15%者,入學后一次性獎勵2000元;對來自“211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在推薦學校綜合成績排名前5%者,入學后一次性獎勵1000元。注:上述綜合成績排名依照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備案信息為準。
3.對于來自外省市“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入學后一次性給予500元差旅補助。
三、推免碩士生申請程序
9月28日教育部“推免申請系統”開通之前,有意到我校參加推免復試的外?忌毻ㄟ^我校推免申請系統(網址:http://121.193.130.231:8088/tuimian/)填報志愿;通過初審并被允許參加復試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天津大學2016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申請表》(填報完成后生成打印);
2.本科學習成績單一份,要求加蓋所在學校教務處或院級單位公章(紅章原件)。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紙大小(成績單可按所在學校格式),申請材料均需在復試前遞交所申請學院研究生教務老師或復試秘書,一經收到,恕不退還。
另,考生在復試時需提供以下材料以備查驗:
1.本人學生證、身份證;
2.國家級外語考試成績或合格證書;
3.有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科研成果或獲獎證書者,提供相關證明。
有望被列入推免生名單的本校生,登陸我校推免申請系統(網址:http://121.193.130.231:8088/tuimian/)填報志愿,打印《天津大學2016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申請表》,并交申請學院研究生教務辦公室備案。
已參加我校研究生招生夏令營的考生不需要再通過此系統填報志愿。
四、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申請程序
凡有意申請天津大學2016年直接攻博生的學生:
(一)登陸報名網址:http://121.193.130.78/bszs/front。
(二)報名時間:發布正式通知后,再進行網上報名。
(三)報名材料明細如下(其中證件、證書類均需驗原件留復印件)
1.《2016年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
該表由報名完成后系統自動生成,無需編輯,手工簽署本人姓名。
2.《報考天津大學博士學位研究生研究計劃書》;
填寫對攻讀博士學位的認識和對將來課題研究的看法等。
3.《專家推薦書》2份;
從報名系統下載空白《專家推薦書》,按照要求請兩位教授或相應職稱的專家填寫推薦理由和意見,并請手工簽署姓名和加蓋公章。
4.《本科生課程成績單》原件(加蓋培養單位教務部門公章);
5.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6.學生證復印件一份;
7.教務處開具的應屆本科生證明。
請各位考生將上述材料準備完畢后,用A4紙規格,按上述順序沿左側裝訂好,復試現場交至學院研究生教務老師。
注:報名時,“考試方式”選擇“本科直博”;本科直博生因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網報時只選擇有本科學歷和本科學位,但無需填寫證書編號。
五、接收工作安排
1.申請人必須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開通期間(2015年9月28日-10月25日),對我校相關專業提出申請。
2.我校分批次審核申請信息,本著先申請先審核的原則,擇優選拔,額滿為止,并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符合條件的考生發復試通知。
3.復試錄取基本要求
復試考察學生德、智、體、能、勤等多方面的綜合素質,著重考察學生科研創新潛力,對學科的認識、學科知識的綜合應用能力,考生知識背景等。
復試可采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學院可根據申請學生情況及時遴選,發送復試通知,分批次組織復試,具體復試時間由學院自定,所有復試工作必須在2015年10月24日之前完成。
4.凡通過復試,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學校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發布待錄取通知,考生收到待錄取通知后,須在24小時內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確認錄取,否則視為放棄。
5.錄取信息公示與公開。凡被我校擬錄取的推免生名單需在我校研招網(http://yzb.tju.edu.cn/)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五、其他說明:
1.申請人必須保證全部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一經發現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內容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將取消錄取資格。
2.復試期間不再安排體格檢查,體檢工作統一放在轉年新生開學報到期間進行。
注:以上政策及時間節點安排參照2015年教育部文件,若有變動以2016年教育部文件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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