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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5-03-27 相關院校:川北醫學院
根據教育部《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4〕1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現就做好我校今年碩士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復試組織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和統籌管理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負責研究解決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審定復試辦法,確定調劑、錄取原則,審定復試、錄取名單等);研究生處招生辦公室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我校研究生復試專業課考試、體檢、生源調劑、錄取等的組織工作。
(二)各二級院、系負責組織所屬各學科、專業招收碩士研究生的復試工作。
(三)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執法監察組負責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及復議。
二、復試工作原則
(一)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二)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開、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堅持全面考核,突出重點。加強對專業興趣與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堅持客觀評價。業務課及綜合素質考核均應量化。
三、復試錄取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學校按教育部下達的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進入復試分數線基本要求并結合我校招生規模及初試成績,確定考生參加復試的基本分數線。
(二)根據學校復試分數線確定復試考生名單,復試考生的總數,原則上掌握在我校招生總規模的120%左右。
(三)參加復試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交驗身份證、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要交驗學生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待入學時交驗)。同時驗證二代身份證,驗證/采集考生指紋信息。
(四)各學科專業根據“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組織復試。
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還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學科的本科主干課程(由學校統一集中進行)。
(五)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依據教育部、學校的招生政策對各學科專業的復試結果進行審核,合格后確定擬錄名單并匯總擬錄取結果,公示合格后,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六)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有關要求向教育部上報擬錄取名單。
(七)經教育部組織的聯合檢查組審核后,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四、復試方式和內容
(一)復試方式:筆試(筆試科目以我校2015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上公布的科目為準);面試(含綜合素質、英語水平、臨床實踐技能或實驗操作技能)。
(二)復試內容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專業素質和能力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臨床實踐技能或實驗操作技能: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3)英語聽說能力及專業外語水平;
(4)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
(2)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4)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五、復試成績評定
1.復試成績總分為200分,其中筆試部分占100分;面試占100分(其中綜合素質、英語水平、臨床實踐技能或實驗操作技能考查分別為40、30、30分)。復試成績低于12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2.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期間除必須參加上述復試內容外,還須參加2門本科階段該專業主干課程的加試,加試形式為筆試,總分100分/門,其中任何一門加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六、錄取原則
(一)2015年,每位導師原則上只能招收1名研究生。根據學校發展需要,省級及省級以上的學術技術帶頭人,或二級崗教授,或國家級重大科研項目負責人,可酌情增招名額。
(二)研究生考試最后總成績按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各自折算為百分制后按5:5的比例進行加權計算后得到錄取總成績。第一志愿考生優先錄取原則,即各學科(專業)的第一志愿考生按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排隊錄取,錄滿為止;各學科(專業)第一志愿招生后的余額,或沒有第一志愿考生的缺額,由調劑生補齊;各學科(專業)調劑生按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按各自的招生計劃進行排隊錄取,錄滿為止。各學科(專業)錄取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本學科(專業)招生計劃,學科專業間可互調。
(三)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以及有學術論文、學術專著、成果專利方面表現突出者,由各院、系面試小組同意并提交說明材料,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可適當加分,成績計入考生復試成績。加分原則為:以第一作者在省級期刊發表論文加3分;核心期刊發表論文加6分;有省級及以上成果或專利或SCI收錄論文加10分;所有加分累計不超過10分。
(四)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復試期間同時進行體檢和政審,體檢和政審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規定條件、考試違紀、替考等,一律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七、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一)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執法監察組將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要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
(二)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面試小組組長要對本小組面試過程、面試程序、面試結果負責;院、系第一責任人要對本院、系復試過程、復試程序、復試結果負責。
(三)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學校要將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擬錄取結果等信息及時公布。
(四)實行復議制度。考生的投訴、申訴由我校執法監察組負責辦理。受理投訴和申訴時限為復試期間至復試結束后一周內。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面試小組進行復議。對于因爭議較大而不能確定是否錄取的考生,招生領導小組可決定再次復試。
八、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在復試時進行,具體安排在我校附屬醫院。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考生體檢費用自理。
九、如國家出臺新的有關政策,將以國家出臺的最新政策為準。
附件1:川北醫學院二級院、系研究生招生面試工作程序與要求
為規范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面試程序,現將二級院、系有關面試要求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一)各院、系第一責任人統籌領導所屬院、系的研究生招生面試工作。
(二)成立學科面試小組,可下設分專業面試小組,面試小組由指導小組成員(含導師)組成。設面試小組秘書1人(中級以上職稱/研究生學歷)。面試小組成員中必須有熟練英語口語及聽力人員。
二、面試原則
(一)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各面試小組對同一學科(專業)的面試內容、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統一;
(二)每個面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
(三)每個面試小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并妥存備查;
(四)參加面試的每位小組成員,必須在統一制定的《二O一五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復試記錄表》上給每位面試考生打分,其最后面試成績:以每位面試小組成員所有給分的平均數計算。若出現異常給分(其異常標準由院、系在面試前約定),則視為無效分;異常給分者取消其面試小組成員資格,是導師者,暫停招生2年。
三、面試工作程序與要求
(一)綜合素質測試(40分)
1.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2.通過考生對該專業的認識,考查考生對本專業、學科、研究方向的興趣和熱愛程度;
3.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4.詢問考生大學階段學習情況、成績,家庭背景和經歷;
5.學生的人文素質(如文學、體育、音樂、美術、計算機等方面的文化素養情況)、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6.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
7.心理素質、人際溝通、語言表述。
(二)外語水平測試(30分)
1.外語對話,測試考生英語聽說能力;
2.選制英文專業文獻一篇(500—800個左右的單詞),考生當場翻譯,測試考生專業英語能力。
(三)臨床實踐技能或實驗操作技能考查(30分)
1.臨床醫學研究生:在規定時間內到病房處理一個病人(問診、查體、寫病歷),或者在規定時間內進行一份臨床病案分析、診斷報告,提交面試小組;
2.基礎醫學研究生:在實驗室進行,考核其實驗(踐)技能,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實驗報告,提交面試小組。
四、面試小組評分
面試成績由小組成員獨自評分。面試評語和面試結論由面試小組集體討論后寫出,面試小組組長簽字后有效。
五、面試成績的統計
面試小組面試成績折算匯總由面試小組秘書負責。各面試小組在面試結束后須將每名考生面試的全部原始資料(書面評語、成績、記錄、試題及評分標準等)送交所屬二級院、系審核,由院、系主任簽署意見后存檔備查。各二級院系匯總面試成績后,把紙質蓋章和電子版的成績送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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