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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2〕3號)、《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 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我省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11號)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為穩妥做好我校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特制定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工作辦法。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安全、公正、公平、公開、科學的原則。
(二)堅持政策透明、程序規范、信息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的原則。
(三)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
(四)采取差額復試的辦法,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組織機構
(一)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領導組
學校設立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領導組(以下簡稱領導組),統一領導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工作。學校切實落實研究生復試工作主體責任。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對學校研究生復試工作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要全程參與、全程組織、全程管理。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做好研考復試工作。
領導組職責:領導和統籌管理我校復試工作,制定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組織開展我校復試各項工作,協調落實復試工作所需的人員、場地、設備、經費保障等。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掛靠研究生院招生就業辦公室)、保密工作組、健康保障組、招生監督組、網絡輿情防控組、體檢工作組、招生咨詢組、場地保障組。
辦公室在領導組的領導下,負責我校研究生復試考生的資格審查、同等學力考生加試、錄取等工作的組織協調,并進行復試工作人員遴選、培訓和規范其行為。
保密工作組由黨政辦公室、研究生院及各院所招生負責人組成,負責各院所復試期間保密相關工作。
健康保障組由基建后勤處校醫院、研究生院及各院所招生負責人組成,負責落實校園公共區域日常衛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復試場所換氣和清潔消毒,并擺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
招生監督組由學校紀檢、監察、信訪等部門人員組成,負責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的監督及信訪、投訴、申訴的受理。
網絡輿情防控組由宣傳部·統戰部、信息與教育技術中心相關人員組成,負責防控網絡輿情,隨時應對考生質疑,隨時追蹤,隨時應答。
體檢工作組由基建后勤處校醫院負責人、附屬中醫醫院體檢中心負責人、各院所研究生管理部門人員和辦公室人員組成,負責組織擬錄取考生的體檢及體檢結果的審定。
招生咨詢組由辦公室及各院所研究生管理部門人員組成,負責接待考生咨詢,為考生復試、調劑提供良好服務。
場地保障組由基建后勤處、教務處、研究生院及各院所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負責人組成,負責為復試小組安排、協調復試場地等。
(二)院所復試工作組
各院所復試工作組負責組織所屬學科和專業的生源調劑和復試工作,制定本院所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并負責做好考生咨詢和解釋工作,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并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
各院所成立招生考試復試工作組,根據本院所實際情況成立相應的復試小組。
1.院所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所領導擔任組長的招生考試復試工作組(必須有紀檢、監察人員加入),制定復試工作實施細則,負責組織本院所招生復試工作、復試期間的健康保障工作,并做好兼職碩士生導師參加復試的工作安排。
2.復試小組由5名或5名以上指導小組成員(含導師)組成,小組成員須集中在一起進行復試。復試小組設組長1人,另設秘書1-2人,監察員1人(由辦公室培訓后上崗)。復試小組應有英語聽、說能力強的成員參加,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
復試小組工作職責:根據專業要求和考生實際情況,及時確定復試內容、命題,明確答題要點和評分標準,組織考務工作,評定復試成績,寫出復試評語并提出是否擬錄取的意見。
復試全程錄像和錄音,并由各院所保存一年,其間隨時備查。復試秘書現場做好書面記錄,填寫復試情況登記表,交復試小組組長簽字后報各院所。各院所將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匯總,復試結束后交院所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門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三、工作實施
復試工作內容包括:資格審查、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復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體檢。復試總分為300分,達到180分者視為復試合格,未達到者不予錄取。
(一)復試名單確定及公布
復試名單由辦公室根據學校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領導組劃定的復試分數線確定。復試安排由辦公室負責在西南醫科大 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yjs.swmu.edu.cn/)發布。
(二)復試時間
復試預計2023年3月29日開始。
各院所按照學校統一要求,統籌考慮復試工作量等,綜合研判自主確定復試時間和復試工作實施細則,確定后須報辦公室審核備案,經批準后方可通知考生。
(三)復試方式
基于綜合考慮,采取線下方式進行。各院所要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確保復試安排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
(四)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資格審查由研招辦指導各院所進行。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復試前須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位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在規定時間前往研招辦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研招政策規定者,不予復試。
1. 考生身份審查:認真核對考生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上的照片是否與本人準考證上的照片一致。
2. 學歷學位審查:對非應屆考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進行審查。對應屆本科畢業生的本人學生證、所在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學籍證明原件進行審查。
3. 學歷學籍核驗:復試前完成所有參加復試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網上核驗工作。
4. 同等學力考生審查:按照《西南醫科大學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對同等學力考生的要求進行審查。
復試資格審查通過后,考生憑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各院所發放的《復試通知單》按要求參加復試。
(五)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一般安排在復試合格后(復試不合格者不參加加試),由各院所學科建設辦公室統一組織(含命題、監考、閱卷等)。同等學力考生必須按要求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筆試,每門課程滿分為100分),試題命題范圍及難易度嚴格按照本科教學大綱要求實施。加試(筆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考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任意一門課程考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予錄取。我校規定應用心理碩士(專業代碼0454開頭)加試科目為人格心理學、咨詢心理學。法律(法學)碩士專業學位(專業代碼:035102)加試科目為法理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
加試命題、閱卷等嚴格按照《西南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工作管理辦法(試行)》(西南醫大研〔2019〕號)文件精神執行。
加試成績于復試結束后一周內報送至研招辦,由研招辦統一錄入系統。
(六)復試組織及過程管理
復試由各院所負責組織,各院所應提前在本院所網站上公布各院所復試、調劑實施細則,各院所或學科、專業招生人數,參加復試(含調劑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對破格復試、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應當進行說明。復試小組具體實施。要加強對學生的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既要注重學業知識考核,也要加強對考生專業能力素質和科研創新潛質的考查,既要注重學生的考試成績,也要注重學生的一貫表現。
各院所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復試過程規范管理。要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要發揮和規范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加強導師遴選和培訓,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并提高導師運用新技術、新手段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要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要采取靈活有效的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復試小組對復試過程要全程錄音錄像。各院所要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依照《招生管理規定》,各院所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七)嚴肅考風考紀
各院所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八)復試內容及成績
要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要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注重對學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各院所要針對學科專業特點和辦學特色,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突出對考生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的考查,促進拔尖創新人才脫穎而出。要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采用綜合性、開放性、難易程度相近的能力型試題,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
臨床醫學院、中西醫結合學院、口腔醫學院、基礎醫學院、藥學院、護理學院、心血管醫學研究所各專業復試包括專業筆試(滿分100分)、專業外語筆試(滿分30分)、臨床實踐技能考試或實驗操作技能考試(滿分50分)和綜合面試(滿分120分)。復試成績總分為300分。筆試及面試時間合計不低于60分鐘。
公共衛生學院各專業復試包括專業筆試(滿分100分)、專業外語筆試(滿分80分)、綜合面試(滿分120分)。復試成績總分為300分。復試成績總分為300分。筆試及面試時間合計不低于60分鐘。
人文與管理學院公共管理專業復試包括筆試(滿分100分,分為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和管理學基礎考試。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和管理學基礎考試成績滿分均為 50 分,合為一張試卷考試)、綜合面試(滿分200分)。應用心理專業復試包括筆試(滿分150分)、綜合面試(滿分150分)。以上各專業復試成績總分為300分,筆試及面試時間合計不低于90分鐘。
體育學院各專業復試包括專業筆試(滿分100分)、綜合面試(滿分200分)。復試成績總分為300分。筆試及面試時間合計不低于90分鐘。
法學院各專業復試包括專業課筆試(滿分120分)、專業外語筆試(滿分30分)、面試(滿分150分)。復試成績總分為300分。筆試及面試時間合計不低于90分鐘。
(九)復試結果
各院所須對復試成績進行雙人復核,按照公式折算為總成績,分專業代碼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雙人審核無誤后將成績報送至研招辦。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院在學校研究生院官網進行公布。
四、調劑
(一)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各二級院所對該專業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當相同。
5.我校自主確定并公布本單位接受調劑考生的成績要求。
6.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7.考生申請調劑前,應充分了解我校(含各院所)的調劑工作辦法。
(二)調劑原則
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初試總成績相同的,按英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三)調劑工作安排
1.各院所根據學校調劑工作總體安排,自行制定本院所調劑工作辦法并報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審核后在院所網頁發布。各院所負責解釋與實施。
2.總體安排
(1)一志愿報考我校考生進行復試,公示擬錄取名單。然后各院所根據教育部通知,將復試、調劑信息報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審核后,在研究生院官網發布,同時從研招網調劑系統開放起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發布缺額信息,允許符合相關專業報考條件的考生填報,將進入復試的調劑考生名單在各院所網站上公示,復試結束后公示擬錄取名單。
(2)所有調劑考生均進行線下復試。
(3)學校的調劑工作預計4月底結束。各院所自行發布調劑系統具體開放時間和缺額信息。
(四)調劑途徑
我校接收的所有調劑考生(一志愿報考我校,院系所、六位專業代碼、學習方式都不變,只變研究方向的除外)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
我校各院所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并在各院所網站上進行公示。
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由我校自主設定,最長不超過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我校各院所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我校各院所將根據本單位實際復試錄取情況,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及時、準確發布缺額信息及接收考生調劑申請的初試成績等基本要求,并積極利用調劑系統在線留言功能、咨詢電話等渠道為考生調劑提供良好服務。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會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核其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網下載,蓋章掃描件于擬錄取后一周內發送至復試秘書郵箱,各院所收齊后于規定時間內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考生報到時須提交《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紙質蓋章版原件,若發現考生弄虛作假或不合格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六、錄取
(一)考生總成績按照滿分100分折算,保留小數點后2位。計算公式如下:
1.非公共管理碩士專業
考生總成績=(考生初試成績÷5)×50%+(考生復試成績÷3)×50%
2.公共管理碩士專業
考生總成績=(考生初試成績÷3)×50%+(考生復試成績÷3)×50%
(一)復試合格,按照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考試總成績排序出現并列時,初試外語成績高者優先。擬錄取考生和導師實行師生互選。
(二)若有擬錄取考生放棄或者有追加名額,則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補錄取,總成績相同則按初試外語成績高者優先。考生一旦被某一院所某方向擬錄取后,各院所不得再為其調整招生方向和院系進行復試。
(三)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單列,不參與普通計劃考生排序,在其專項指標內擇優錄取。
(四)被錄取的新生,若有特殊情況,經考生本人申請和領導組批準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1至2年。
(五)其他未盡事宜和特殊情況將由領導組討論決定。
七、復試、復審不合格情況及處理
(一)復試總成績未達到180分者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各門成績未達到60分的,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二)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有弄虛作假,初試時有違紀作弊行為者,視為復審不合格,除取消其復試、錄取資格外,還將通報到考生所在單位或學校。
(五)對復試、復審以及體檢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將在復試結束后及時通知考生。
(六)入學后3個月內,辦公室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復試工作要求
(一)充分考慮各方面情況和因素,認真研究確定各院所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各院所要細化復試工作流程、考務調度、監督管理機制等。各院所復試、調劑工作細則須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對復試和招生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完善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二)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
紀檢、監察部門要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要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加強對復試工作的指導,每個復試小組還須設置監察員進行現場監察。
(三)實行信息公開制度
復試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上線名單、擬錄取名單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進行公布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改動。若有改動,將對改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改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各院所要及時、準確解讀學校復試工作辦法的內容和相關要求,特別是復試時間、方式、流程等安排,讓考生充分知曉,確保考生復試組織工作順暢有序。
(四)加強考生咨詢服務
各院所要暢通考生聯系咨詢通道,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要加強對考生參加復試工作的指導。
(五)實行復議制度
認真對待和妥善處理考生的申訴和投訴。對考生的申訴和投訴,學校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領導組及各院所招生考試復試工作組將組織專人進行調查、復核,并及時對考生反饋復核意見。
申訴/投訴/信訪電話:0830-3161326
郵箱:yzb@swmu.edu.cn
(六)嚴守招生紀律
各院所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精神,以質量為核心,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確保招生錄取科學規范、公平公正。
1.復試過程中復試小組不能帶通訊設備電子設備進入考場,均交由復試秘書統一管理。
2.任何院所招生工作人員和導師不得在復試之前對考生作出允準或不允準其復試或錄取資格的承諾。
3.嚴格命題管理。復試命題屬國家機密,復試試題屬國家機密級材料,各院所必須嚴格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工作指導規范>的通知》(教學廳〔2019〕12號)、《西南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工作管理辦法(試行)》(西南醫大研〔2019〕28號)精神,選派政治過硬、品行優良、業務熟悉、責任心強的人員承擔命題工作,并加強相關人員培訓,切實增強其法律意識、責任意識和業務能力。
4.切實落實安全保密責任制。所有參與復試工作人員必須簽訂《保密責任書》,復試期間不得將任何與復試相關的信息對外公布,過失泄密和故意泄密均須承擔刑事責任。
九、體檢
考生體檢在擬錄取后進行,考生擬錄取后一周內持本人身份證前往西南醫科大學附屬中醫醫院進行體檢,入學后還須統一進行結核篩查。若發現考生弄虛作假或體檢不合格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考生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網(http://yjs.swmu.edu.cn/)下載。
十、其它
(一)本辦法由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領導組負責解釋。
(二)本辦法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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