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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綜合素質的必要方式,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關鍵環節。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2〕3號)等文件要求,在確保復試錄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學、高效的基礎上,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立德樹人,確保以德為先。始終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檢驗考試招生工作的根本標準,要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學生的思想品德考核作為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要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注重對學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二)堅持科學選拔,確保客觀公正。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礎上,著重對考生的專業能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以及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查。堅持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業務課考核成績量化,綜合素質考核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合理確定好權重。
(三)堅持信息公開,確保陽光運行。充分利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學校研究生招生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多種途徑,及時準確發布復試、調劑等信息,安排專人在線解答考生咨詢,做到第一時間有效回應。確保招生錄取各環節的全程公示、第一時間公示,實行招生信息“十公開”。
二、復試方式
經過綜合分析研判,在確保安全、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方式統一采取“網絡遠程”方式進行復試。網絡遠程復試系統使用及相關要求詳見《沈陽師范大學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絡遠程復試考生須知》。
三、組織管理
學校層面成立由黨政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校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各培養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組成的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我校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統籌管理、過程監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院,具體負責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實施。
各學院(部、所)要成立以行政主要負責人為組長,以學科核心導師為主要成員的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發揮導師群體的學術權利,避免一言堂,提高導師群體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集體考核、集體決策,切實落實學校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制定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含調劑遴選程序、規則),制定網絡遠程復試的工作流程,進行考務調度、監督管理,并在復試前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各學院(部、所)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協調落實復試工作所需的人員、場地、設備等,指導復試小組進行相應的考核工作。各復試小組原則上應配備2名工作秘書,學術秘書主要負責會場準備、文檔資料準備、復試記錄等考務工作;技術秘書主要負責線上復試平臺運行、線上抽簽、資格審查、電子材料準備、雙機位監考等技術保障工作。
各學院(部、所)由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按學科(專業)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具有學科(專業)背景的人員成立復試小組,并對所有考務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明確其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復試小組及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負責確定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同一專業、同一批次原則上只安排一組,若分多組,務必確保專家水平均衡、人數完全一致、評分標準一致。小組人員確定后,不得隨意調換、不得在復試過程中離開,如遇特殊緊急情況,務必第一時間報研究生院批準。在復試前要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查評價意見。復試小組成員在對考生進行網絡遠程考核時,須在各學院(部、所)規定的場地集中進行,按照《教育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綜合司關于印發高等學校、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控技術方案(第七版)的通知》(教體藝廳函〔2023〕7號)文件相關要求,落實好各公共區域和復試場所的衛生管理和清潔消毒,確保考試工作人員的健康安全。復試小組成員要獨立完成評分。如遇臨時出現不能參與復試相關工作的評委老師,各學院(部、所)須提前做好預案,做好關鍵崗位替補人員準備。
四、復試人選
(一)學校將根據當年國家下達的碩士生招生計劃進行統籌分配,統籌考慮學科建設層次水平、專業的招生能力、培養質量與水平、導師隊伍建設、學位點建設成效及初試一志愿上線情況等因素,審慎提出當年的研究生分專業計劃方案,報請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通過后,向全國考生公布。
(二)初試成績符合《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國家分數線)中對A類地區考生要求的第一志愿各專業考生,按照招生計劃和初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則,確定復試人選。其中,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初試成績按照國家分數線中各學科門類(專業)對A類地區考生要求降低27分(含27分),單科不作要求;按照招生計劃和初試總分與各學科門類(專業)國家分數線的差值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則,確定復試人選。如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因復試未通過,不能滿足當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時,學校將通過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方式,適當降低調整進入復試的基本要求(即進入復試的分數線),并上報省級招考辦備案后向全國考生另行公布。
(三)調劑考生(所有調劑考生必須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申請且已接受我校的復試通知后方可參加復試)。調劑工作由各培養單位負責,所在學院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與相應學科點導師根據初試分數、學科專業背景等方面綜合選拔調劑考生,最終確定復試資格。具體辦法詳見《沈陽師范大學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調劑工作方案》(附件5)。
(四)各專業參加復試考生原則上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原則上為120%。對部分符合教育部復試基本分數線的考生人數較多或較少的專業,各學院(部、所)申請復試差額比例在綜合考慮生源情況和招生計劃數的基礎上做適度調整,報學校批準后按相應比例確定進入復試比例。
五、資格審查
各學院(部、所)負責組織實施考生資格審查工作,確認復試人選的考生資格,嚴格核對考生的報考信息、準考證、學歷證書、證明和有效身份證件等。考生應提供相關資格審查材料的全部掃描電子版,并在各學院(部、所)規定時間內發送至指定的電子郵箱中。
學校在復試前對考生學歷證書(含學籍學歷認證報告)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考生資格者,不予復試。所有參加我校復試考生均要在復試前到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個人學籍學歷信息,確認學籍學歷信息可查詢到且符合本專業報考要求后方可參加復試。對學籍學歷信息有疑問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經學校認定通過后,再準予復試。考生因個人學籍學歷存在問題而不能參加復試、不能被錄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網絡遠程復試系統通過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兩識別”,防止替考;通過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等“四比對”,對考生信息進行數據比對,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和復試過程監管,嚴禁作弊、替考行為發生。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電子版:
(一)基本材料
1.政審材料
填寫后加蓋組織部門公章。應屆生由學校所在學院負責,往屆生由工作單位或戶口所在社區負責(附件1)。
2.誠信復試承諾書
按照要求請考生在承諾書中將相關內容抄寫在橫線上,且須手寫簽名并寫明簽訂承諾書的日期(附件2)。
3.個人信息相關證件
(1)非應屆生: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學位證的掃描電子版圖片1份(JPG文件);并須提供學信網或權威機構出具的“學歷”電子認證報告1份(PDF文件)。
(2)應屆生:有效身份證件的掃描電子版圖片1份(JPG文件);并須提供學信網出具的“學籍”電子認證報告1份(PDF文件)。另外,應屆自學考試的考生無學籍,提供成績單掃描電子版即可。
4.初試準考證原件
考生參加復試時務必出示準考證和身份證,二者缺一不可,否則不準參加復試。
(二)其他材料
1.報考或調劑學習形式為“非全日制”的考生均需填寫并提交《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養登記表》(附件3),“全日制”定向考生無需填報。
2.報考類別為“非定向就業”,調劑或錄取時需變更為“定向就業”的考生需填寫并提交《定向培養研究生信息變更表》(附件4)。不區分學習形式,即“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如需將其變更為“定向就業”均須提交。
在資格審查中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復試資格。
六、復試內容及要求
(一)內容
復試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專業面試、專業知識及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等三個部分,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1.專業面試(滿分50分)
各培養單位可根據各自專業特點選擇考核內容及方式。考核內容主要包括:
(1)專業素質和能力
①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②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③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心理素質;
②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③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
④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2.專業知識測試(滿分30分)
考核內容主要以原復試中的專業課筆試內容為主,各培養單位可根據各學科專業特點,自行確定原復試中專業課筆試內容(含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考核形式,要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其中專業學位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專業的“思想政治理論”科目由馬克思主義學院統一命題,由相關學院(部、所)組織實施。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為所報考專業本科階段主干課程2門,且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滿分為100分。需參加“同等學力加試”的考生包括:①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滿2年的考生(計算截止日期為2023年9月1日);②本科結業生;③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④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已取得本科畢業證書者,經我校研招辦審核通過后可不加試。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公共管理碩士或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
考核內容及范圍以《沈陽師范大學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中的復試科目及官網公布的復試科目考試大綱為準。
3.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滿分20分)
其中包括外語口語、聽力測試各為10分。外語口語測試部分每名考生需準備2-3分鐘的自我介紹,語種與初試外國語科目的語種一致。
(1)非外語專業:非外語專業考生口語、聽力測試,英語部分由各學院(所)組織實施;日語、俄語部分(即非外語專業的小語種)由外國語學院組織實施。
(2)外語相關專業:外國語言文學等專業的二外口語、聽力測試;英語筆譯、英語口譯、學科教學(英語)等專業外語口語、聽力水平測試語種為英語,由外國語學院組織實施。
(二)相關要求
1.復試試題
(1)各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真遴選責任心強,能夠切實勝任復試命題工作的教師;有效進行組織培訓,切實增強復試命題教師的政治意識、保密意識、法律意識;嚴格執行回避和備案制度,復試前全體命題工作人員均須簽訂《保密責任書》。
(2)各學院要提前命制好足量的試題(試題量原則上不得少于復試考生數),以確保不出現試題重復使用和泄題現象。多組同題復試的,嚴格遵守試題的使用次序和復試時長,確保“同時同題”,不出現因試題交叉使用造成泄題。
(3)各學院嚴把命題政治關、意識形態關、信息安全關,防止試題考前、考中、考后泄露。命題結束后,須將復試試題密封完好交由學校保密室統一管理;復試開始前,各學院委派2人或2人以上到保密室領取復試試題,交接時確認密封狀態,無誤后將其交由各學科組考場評委老師手中。考試開始后,須現場開啟復試試題。
2.復試過程
(1)每位考生作答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0分鐘(除考生不能作答或作答異常等特殊情況外)。
(2)每個復試小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手寫記錄,必須全程錄音錄像,并存檔備查,備存時限為一年。
(3)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上應統一標準。
(4)復試過程中要有統一的復試內容和主持程序清單,確保復試內容、環節不缺項、不遺漏。
(5)同一學科(專業)復試工作須用統一網絡平臺,中途不得隨意更換平臺,如因客觀、特殊情況確須切換,務必報研究生院審批。
(6)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學校將統一組織體檢。體檢相關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執行;各專業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開展思想政治審查及專業課摸底考試等復測相關工作。對于入學資格審查(含思想政治審查)、體檢或專業課摸底考試成績不合格者,將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取消錄取資格,不予注冊學籍。
七、復試成績計算方式
(一)復試成績為復試各環節考核成績之和,滿分為100分。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等情況不作量化計入復試成績,除專業知識、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外,專業面試、復試總成績以該項滿分分值的60%作為及格分數,復試總成績及專業面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加試成績不及格者(以該項滿分分值的60%作為及格分數)不予錄取。
(三)考生擬錄取總成績為初試成績折算值和復試成績按權重(初試成績的權重為70%,復試成績的權重為30%)相加之和,且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1.考生擬錄取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70%+復試成績×30%(除專業學位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專業外)。
2.專業學位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專業,考生擬錄取總成績=初試總成績÷3×70%+復試成績×30%。
按照考生擬錄取總成績對考生進行排序,最終確定是否錄取。
(四)在確定擬錄取過程中,如出現考生擬錄取總成績相同時,則依次按照“初試總成績”、“思想政治理論、業務課一、業務課二等三科總成績”、“復試總成績”進行排序,確定擬錄取考生。
(五)符合享受研究生加分及照顧政策等考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八、復試時間與進度安排
考生按照報考學院規定的時間準時參加復試,逾期不參加考試者取消復試資格。
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擬安排在4月1—5日完成(具體時間由各學院提前電話告知考生)。調劑考生復試時間擬安排在4月6日及以后進行,具體根據上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統一指令,由研究生院按照招生計劃分配情況和復試任務工作體量,統籌安排各學院(部、所)復試時間,各學院(部、所)在相應時間段內按照預定復試實施細則具體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和要求以各學院(部、所)實際通知為準。復試錄取工作原則上于4月30日前全部結束。
九、錄取過程管理
(一)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工作方案、復試成績及錄取結果等信息及時公布在教育部“全國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上。
(二)落實復試錄取工作的主體責任。嚴格監督復試工作過程,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加強復試過程規范管理,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全程督導,并及時妥善處置好突發事件。學院(部、所)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對報考本單位的考生相應的復試結果負責,并對本單位疫情防控工作負責,確保復試相關工作人員健康安全。
(三)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相關部門成立復試錄取監督小組對復試期間相關工作及輿情進行全面、有效監督,選派專門人員采取到復試現場與網絡遠程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巡視;各學院(部、所)成立由黨組織書記、紀檢委員組成的監督小組,負責各學院(部、所)復試期間的紀律檢查、監督巡視及輿情應對等工作。
(四)實行復議制度。健全、暢通考生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在規定時限內及時受理考生的投訴和申訴。對考生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并及時處理、反饋復試結果。
(五)嚴肅考風考紀。在復試過程中,嚴肅查處考生的違規違紀行為;在相關科目考試未全部結束前,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渠道發布、傳播、交流或泄露考題信息以及復試考核的全部內容。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情節嚴重者,將移送司法機關嚴肅處理。
十、本方案由沈陽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沈陽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咨詢電話及其他聯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24-86592979 86592968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傳真:024-86592505
沈陽師范大學研究生教育網:http://yjs.synu.edu.cn
官方微信公眾號:沈陽師范大學研究生院
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https://yz.chsi.com.cn/yztj
附件1:沈陽師范大學2023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政治審查表
附件2:沈陽師范大學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誠信復試承諾書
附件3:沈陽師范大學2023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養登記表
附件4:沈陽師范大學2023年定向培養研究生信息變更表
附件5:沈陽師范大學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調劑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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