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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工作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2025年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將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為核心,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做到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
二、組織管理
學校碩士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實行校院兩級管理。
(一)校級層面。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副校長任副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我校招生復試錄取政策,全面指導、統籌和協調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研究生院具體負責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
宣傳部加大對我校復試工作的宣傳及輿論監督。對有苗頭性輿情高度重視,第一時間核查并上報;一旦有重大輿情時間,第一時間上報,按應急預案第一時間處置。
安全保衛部負責加強復試期間考場外圍通道的巡邏工作,加強復試期間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和校園治安管理,及時處置復試期間突發安全事件。
紀檢監察室監督檢查相關職能部門和各學院復試組織實施過程中重點環節、重要崗位紀律執行情況。指導各學院做好考生申訴處理工作,對考試過程中的違紀違規事件提出處理建議。
信息技術中心負責保障校內網絡運行正常流暢,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
后勤服務中心負責處理復試期間師生的健康突發情況,做好必要的醫療保障。保障復試期間考場內的水電正常運行。
(二)學院層面。按照學校專業目錄公布的學院進行招生,各學院院長為復試錄取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副院長為直接責任人。各學院成立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學科(專業)專家復試小組、資格審查小組、后勤保障小組、應急工作小組,各工作小組實行組長責任制。
1.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統籌、協調、監督、管理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制定本學院復試與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含調劑辦法),負責組織本學院的綜合面試、專業課、英語聽力口語測試、政治理論課試題的命制,并做好保密工作。負責組織成立本學院的各學科(專業)專家復試小組和資格審查小組,對其進行必要的培訓,并報研究生院備案。確定擬錄取名單,交研究生院復核后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被錄取的考生進行必要解釋和有關學生申訴問題的處理。
2.學科(專業)專家復試小組:學科(專業)專家復試小組須由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的教師組成,小組成員須在5人(含)以上,碩士生導師不少于3人,其中1人必須具備較高外語口語水平及聽力測試能力。凡有近親屬參加當年復試或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復試公平公正的人員,不得參加當年復試錄取各個環節的工作。嚴守復試錄取工作紀律,復試小組成員名單在面試前隨機抽簽確定。復試過程中,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公正評分。
3.資格審查小組:根據我校復試錄取工作實施方案對不同類別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確認。通知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參加復試,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
4.后勤保障小組:復試所需硬件設備、備用設備、場地安排、衛生消毒、后勤補給等各項準備工作。
5.應急工作小組:處理復試過程中遇到的突發事件,如命題管理、試卷印刷、運送、保管等環節出現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試實施、考試組織管理過程中發生的違規事件、輿情事件或使工作中斷的各類障礙事件。
各學院要做實做細服務,做好政策解讀、咨詢答復等服務保障。要強化人性化安排和個性化關懷,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貧困地區考生、殘疾考生等特殊群體的關愛幫扶。
三、復試工作
(一)時間安排
我校研究生復試工作于3月下旬啟動,一志愿復試要求在4月7日前完成,調劑復試在4月8日至4月下旬進行。待一志愿考生復試結束后,學校發布調劑具體公告及調劑缺額信息,組織開展調劑復試工作。具體復試時間由各學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并通過學院官網發布。
(二)復試分數線確定原則
1.各專業復試分數線按照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A類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確定。對于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學院可在基本要求基礎上再劃定復試分數線。
2.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實行差額復試,復試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復試分數線按照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B類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確定。
(三)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由學院組織對復試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考生,不予復試。
考生必須提交以下資料:
1.有效身份證。
2.初試準考證。
3.《浙江科技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審查表》,并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4.學歷證明資料。
應屆本科畢業生: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高校教務部門頒發的學生證)原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的打印件(來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往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打印件(來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畢業時間早而不能在線驗證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http://www.chsi.com.cn/xlrz/)。
提前畢業的考生,即目前在校三年級學生,必須持有現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學分證明原件,并注明該生在2025年9月1日前能取得畢業證書。
同等學力考生必須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兩年或兩年以上,即2023年9月1日前畢業的同等學力考生方具有復試資格。
同等學力考生需提供專科畢業證書原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打印件(來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大學本科結業生按同等學力身份考生對待,須提供結業證書原件。
5.其他資料
所有考生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
退役士兵計劃考生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應在復試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大學期間的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非必備材料,各學院自行確定)。
(四)加分項目和政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后3年內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可申請享受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項目之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退役大學生士兵〔即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者,其中,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達到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
申請享受初試加分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未通過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項目不累計。
(五)復試形式、內容及具體要求
學校復試工作可采取現場或網絡遠程方式進行復試,由學院提前報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開展復試工作。
復試內容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綜合面試:側重點是為了更全面的了解考生情況,考察其專業知識、綜合素質及科研能力等情況。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語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2.專業課測試:根據已公布的復試科目,對考生組織專業課測試(現場復試專業為專業課筆試)。在命題過程中,根據初試和復試的不同考核目標,確定考試內容,并根據時間安排確定相應的題量。若組織一次復試未能完成招生計劃,不同批次的復試要求使用不同試題,并注意不同試題之間公正及公平性。
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4.報考會計、工程管理專業的考生,需加試思想政治理論,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以上4個環節考核成績滿分各為100分。
5.同等學力加試:同等學力考生必須加試兩門所報專業相關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和復試中的專業課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6.心理測試: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需參加心理測試。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考生總成績計算
會計、工程管理專業考生:復試成績(滿分100分)=綜合面試×40%+思想政治理論×10%+專業課測試×30%+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20%;
其他專業復試成績(滿分100分)=綜合面試×50%+專業課測試×30%+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20%;
復試成績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錄取。學院如有其他要求請在復試細則中注明。
會計、工程管理專業總成績(滿分100分)=(初試成績/3)×50%+復試成績×50%,其他專業總成績(滿分100分)=(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50%
(七)應急處置。學校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處置碩士研究生復試中的突發事件,嚴格落實好各項防護和保障措施。
(八)復查工作。入學后3個月內,各學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心理測試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四、調劑工作
(一)調劑基本條件
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A類考生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具體請考生關注各學院官方網站公布的調劑公告。
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旅游管理、圖書情報、工程管理、審計等7個專業學位的考生,在滿足A類考生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A類考生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該7個專業學位。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相關專業A類考生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二)調劑程序
我校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我校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各學院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我校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36小時。
各學院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確定具體缺額情況,報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發布調劑專業相關信息。考生登錄網上調劑系統,填報調劑志愿申請。學院通過網上調劑系統,篩選并確定擬復試考生名單,經研究生院審批后向考生發復試通知,同時各學院須公布復試考生名單及復試相關安排等信息。考生網上確認接受復試通知后進入復試環節。學院對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組織進行復試。
五、錄取工作
(一)錄取原則
1.根據初試、復試折算后的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若存在同分情況,則按初試成績較高者錄取。
2.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考生提供虛假信息,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經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核查屬實的,不予錄取。
3.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排序錄取。一志愿考生錄取完畢后,空余的名額方可用于調劑錄取。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單獨排序錄取。
4.若擬錄取考生自愿放棄錄取資格或因招生計劃動態調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標,則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補錄取,補錄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單位錄取的則不予錄取。
5.調劑考生已通過電話、短信等多種方式聯系且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調劑服務系統確認待錄取的,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6.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二)錄取工作管理
考生通過學院組織的復試后,依據考生總成績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每批考生分開排名錄取。擬錄取名單經研究生院審核后,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在學校研究招生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公示結束后,學校通過“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將擬錄取名單報浙江省級教育考試院進行政策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德、誠信、責任感、紀律性等進一步核實。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考生應在復試成績公示后兩周內向擬錄取的學院提交近1個月內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體檢報告單。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六、招生錄取信息公開工作
學校嚴格按照規定,將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名單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網”和教育部“研招信息公開平臺”進行準確、規范、充分、及時予以公開。
七、監督工作
(一)實行責任分工制度。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進行全程檢查,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學院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二)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研究生錄取工作監督組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根據工作安排,選派專門人員進行復試現場巡視,對有些考場還可派出監察員進行監察。
(三)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學校及時對外公布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考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綜合成績、擬錄取名單等重要信息。
(四)學校設立舉報電話和郵箱,確保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
紀檢監察室:電話:0571-85070103,郵箱:jjjc@zust.edu.cn;
研究生院:電話:0571-85070292,0571-85070236,郵箱:yjsy@zust.edu.cn。
八、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實施,未盡事宜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浙江科技大學
2025年3月25日
附件【浙江科技大學誠信復試承諾書.docx】已下載485次
附件【浙江科技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審查表.doc】已下載552次
附件https://yzw.zust.edu.cn/info/1035/19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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